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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4-07-16 19: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今年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进行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20〕18号)等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参加体育中考的对象有哪些?

  泉州市2023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回原籍考生)。

  三、今年考试项目、分值有何变化?

  今年参加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升学考试中,体育中考总分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

  (一)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4分)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年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水平四中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和标准”作为基本内容,共设16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二)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36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4号)精神,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安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学校体育工作,经综合研判,取消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中必考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0米游泳(泳姿不限)项目,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体育中考成绩。抽考类和抽选考类项目按原公布项目进行。

  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测试项目及分值表

类别 考试内容 分值 权重 备注 必考类(一) 体育保健知识 体育健身知识 4 10% 每位考生都要参加笔试 必考类(二) 男生 10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15 37.5% 取消考试,相应成绩按满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女生 8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抽考类 篮球:运球绕杆往返 5 12.5%   抽选 考类 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男)/斜身引体(女) 立定跳远 16 40% 考生按性别从中自选两项考试,每项分值8分

  四、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体育中考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项目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上旬,采取多个考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点的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育中考如何计分?

  (一)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为分数制,满分40分。

  1.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必考类(一)满分4分,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评卷工作和中考其它科目一样由市级组织实施。

  2.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共4个测试项目,满分36分。其中必考类(二)项目满分15分,抽考类项目满分5分,抽选考类项目满分16分(每个单项8分)。每个测试项目按满分100分的评分标准计分,四个项目得分按权重比例相加后,以满分36分折算成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

  (二)根据中招细则计分办法,各项目考试成绩得分相加后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方法为:小数点后的数字小于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计算;大于或等于0.25分,小于0.75分,计为0.5分;大于或等于0.75分,计为1分。

  (三)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

  六、免考、缓考如何规定?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免考的说明:“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理论考试,免测成绩原则上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对我市免考、缓考的申请和计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免考

  1.申请对象: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含因新冠感染引起的重症)的考生。

  2.申请材料:

  (1)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含因新冠感染引起的重症)的考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考申请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疾病证明原件;近三年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医院检查报告单。

  以上材料由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注明考生号、姓名等信息。

  3.申请程序:考生填写《免考申请表》(附件3),注明免考原因,报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免考申请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4.计分方法:免考考生体测成绩按必考类15分加上当年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测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的抽考类和抽选考类平均分的8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二)缓考

  1.申请对象:进入考场前因临时伤、病(含女生生理期、因新冠感染“正阳”及处于康复期)不能按时参加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2.申请材料:

  (1)缓考申请表;

  (2)伤病考生需要提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证明、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

  (3)女生生理期、新冠感染“正阳”及处于康复期的考生由学校出具证明。

  3.申请程序:考生填写《缓考申请表》(附件4),注明缓考原因,报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缓考申请表,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初审,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医务专业人员统一审核,并在考生所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缓考申请汇总表加盖教育局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在体育考试进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缺考项目按0分计算。如考生突发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确实无法完成考试,可申请缓考。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缓考处理,并填写《缓考申请表》,报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它县(市、区)考场参加缓考。在统一考试结束后尚未组织缓考的,由市里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

  4.计分方法:在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伤病原因无法完成考试,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分数计分,未考的项目考生可申请免考,选择免考的项目需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免考处理,免考的项目按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7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并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三)其它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不用也不得再申请参加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其免考(缓考)申请表、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以0分计算。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

  2.回原籍考生与往届生的体育考试组织、管理。在泉州市以外就读的泉州籍应届考生,如需回原籍参加录取,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凡无故缺考,均以0分计算。

  3.体育考试同属中考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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