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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02: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以下文章来源于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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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连续、稳定、转换、创新,践行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筹推进测绘、土地、矿产、林业、海洋等各业务板块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本文主要针对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省级基础测绘单位改革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从单位数量和业务机构上反映省级基础测绘单位改革进展,并提出后续改革建议。

一、总体进展

从2018年3月自然资源部组建伊始到2020年底,随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改革落地和组建完成,全国省级基础测绘单位[1]基本完成相应的改革调整。从事基础测绘生产和服务的事业单位(包括从事测绘基准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质检、管理和提供相应公益服务的单位)由改革前的156家减少为目前的122家,详情见表1。其中,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江西、青海等6地省级基础测绘单位都由改革前的多家整合、精简为1家;安徽、河南两地原有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由这两地新成立的厅属事业单位(安徽省测绘总院、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代管,河南省基础测绘队伍也由原来的6家精简为4家;福建省基础测绘队伍暂时由省厅和新成立的厅属事业单位(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共同管理,单位数量维持不变;其余地区省级基础测绘单位数量基本保持不变,少数地区进行了基础测绘与自然资源领域单位之间的整合,大多数地区还是维持原有格局。

二、当前省级基础测绘单位的主要特点

2018年机构改革以后,原有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整体上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趋势和特点:

(一)

已经完成整合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得到较大拓展

目前,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江西、青海等6地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完成整合调整以后,除继续承担原有的基础测绘任务以外,进一步充实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大数据建设等方面的任务(有关情况见表2),体现了测绘与自然资源相关业务融合发展的基本要求。

(二)

一个地区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转为更具发展活力的测绘地理信息科研机构

由原浙江省第一测绘院、第二测绘院、自然资源监测中心、测绘资料档案馆、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和测绘大队等7家单位整合组建而成的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成为了一所综合性的测绘地理信息科研机构。这一调整,使得新单位在收入分配、成果转化激励、项目管理等方面相比较原有的基础测绘单位更具有灵活性,可以一定程度解决当下基础测绘和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与发展等方面遇到的关键性问题,有利于加快推进当地基础测绘和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的改革发展。

(三)

部分地区省级基础测绘涉及的产品质检业务被剥离出去

在本次机构改革中,辽宁、湖南、河南三个地区将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单位从自然资源系统中剥离出去,隶属于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余大多数地区仍将测绘产品质检机构作为厅属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其中,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山西、内蒙古、浙江、江西、青海、西藏等10个地区作为内设机构予以保留。据调研,被划拨出去的测绘产品质检单位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融合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回归自然资源系统的意愿。

(四)

大多数地区的省级基础测绘单位改革仍处于稳步推进阶段

随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定位的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以后,绝大多数地区省级基础测绘单位的任务或业务具有不同程度的拓展,突出表现在加快融入和深入支撑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的发展方面。但是,从各单位的职责上看,仍以机构改革前的为主。其中,河北、湖南、广西、安徽、福建、河南等地对部分基础测绘单位和业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整合,总体上依然处于改革稳步推进阶段。

三、几点建议

根据当前省级基础单位的调整情况,后续进一步推动全国基础测绘单位改革发展,应坚持以实现基础测绘转型升级为导向,围绕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定位,面向新需求、新任务,从基础测绘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特点出发,加强业务结构调整和技术、产品体系建设。

(一)

坚持以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定位为指引推动基础测绘单位改革调整

长期以来,基础测绘单位在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等业务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自然资源部党组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管理新体制下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定位,即: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履行,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保障能力。基于此,新时期推动基础测绘单位改革发展和业务布局,应牢牢把握这一新定位,在进一步提升传统基础测绘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快构建新型基础测绘产品体系,深入推进与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的融合发展,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和支撑数字经济、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等建设与发展。

(二)

坚持面向新需求、新任务推动基础测绘单位改革调整

基础测绘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由产品的质量(突出表现在与现实需求的契合度)所决定。当前,自然资源部门正在大力发展新型基础测绘,主要是解决长期以来基础测绘产品使用率不高、可用性不强,与现实需求衔接不够紧密,数字化测绘时代所形成的4D产品已经难以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和要求等问题。为此,新时期推动基础测绘单位改革调整和业务布局,核心根本是面向基础测绘的新需求,比如数字经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围绕提升基础测绘成果的可用性对产品形态进行重新定义,根据新的产品形态并结合技术发展程度,确定相应的基础测绘技术体系以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

(三)

坚持围绕公益性、基础性特点推动基础测绘单位改革调整

作为服务和支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生态保护的一项基础性事业,基础测绘发展应牢牢把握其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所对应的公益发展要求。当前,全国基础测绘经费和力量相对于现实需求和发展要求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在市县表现更为突出,为此,长期以来市县相关主管部门更多采用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市场机制虽效率高但也有失灵的情况,比如,最终提交的项目成果质量存在不合格的隐患(监管短期内难以做到全覆盖),而相关项目成果有可能是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或重大工程实施的基础性成果。基于此,推动全国基础测绘发展,应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强基础测绘单位建设,同时统筹考虑基础测绘成果的基础性(近期)与战略性(长期)生产问题,适时推动相关业务结构调整。

原标题:《发展研究 | 关于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省级基础测绘单位的改革情况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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