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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察执法时围观群众能不能拍照?公安部发话了! 关注宁视界 在这里读懂宁乡 这张图,并不是一个笑话。 这种关系,现实中也许是模糊的。 在网络上却时有发生。 现代警民关系怎么了? 随意拍摄,法律不允许? 6月份,一段“太原警察打人”的视频在网络传播。后经查明,这是一起因停车纠纷而引发的妨害公务案件。针对这一事件,四川平昌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昌公安”予以声援: “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不允许!” 对此,新京报发表了专业人士王琳的观点:查验有关法条,并未发现有“禁止民众拍摄执法”的具体规定。 1.《刑法》首先可以排除。援引“袭警罪”的规定,实在与民众拍摄执法八竿子打不着——除非拍摄者不但在围观拍摄,还以手机或拍摄设备为凶器,对警察实施了暴力! 2.警方对现场的控制,指向的就是对违法行为的控制,对公共秩序的维护。民众围观执法并拍摄,源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这是一项宪法性权利。 但是,民众也应该注意围观拍照应该有边界意识。拍照不能影响警察的正常执法行为,另外,拍摄的视频也应力求客观,尤其是将视频传播到媒体或网上,要对事实和真相负责,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拍摄若不影响执法 民警不得干涉 7月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展开全文规范指出《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规范明确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把法律牢记心间 公安部此举,值得点赞。 虽然设置了“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的条件,但民众接受到的信号是“可以拍”,而不是禁止。这显示出公安部的态度,在民众面前执法应公开透明。 同时强调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警察只有把法律牢记心间,清楚知道权力和权利的边界,面对“镜头”才能从容自如,才能既不惶恐也不唐突。 编辑 | 静静 推荐阅读 1.县城区白马大道8月5日至11月13日实施提质改造! 2.宁乡火车站最新时刻、线路走向...你关心的全在这里了! 3.8月3日晚,宁乡将有大事发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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