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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草尾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8 21: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社区、村委、镇辖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为深入推进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草尾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0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草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依靠群众。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综合治理。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4、坚持依法严惩。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制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

5、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政治建设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组织领导

成立草尾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草尾镇党委书记彭治才任组长,镇长沈超任常务副组长,政法书记王京、纪委书记黄勇、党委委员袁芳、派出所所长陈朝辉任副组长。成员为派出所、维稳办、纪委、党建站、司法所、法庭、各村(社区)支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由郭洪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社区、村、镇辖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在镇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调动、整合各方力量,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五、部门职责

(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l、完善扫黑除恶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2、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3、加强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严重的单位,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该单位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运用好通报、约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措施。

(二)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

l、受理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调查;

2、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顺利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3、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移交汇总、专业研判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运用扫黑除恶情报平台和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研判,及时、全面掌握本地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和人员,实现打早打小打实和累计打击。

(三)司法的工作职责

1、配合市司法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四)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职责

1、对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领导责任和包案责任的支部班子和党员干部以及对有涉黑涉恶问题或干扰、阻挠扫黑除恶工作的党员干部的,启动相关党纪、政纪和组织处分。

2、负责对各支部、工作人员扫黑除恶工作政绩进行考核,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对扫黑除恶有功人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3、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严防黑恶势力介入、干扰、破坏基层政权和选举工作。

(五)宣传部门的工作职责

1、主动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

负责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严密关注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的情况。

(七)交管部门的工作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物流托运等领域的监管,及时发现黑恶势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城建国土部门的工作职责

负责重点工程、房屋拆迁、房地产等项目发包、施工、土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及时发现黑恶势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材料供应、胁迫拆迁当事人、霸占资源、非法开采、垄断交易等违法犯罪线索。

(九)文体卫站的工作职责

负责文化娱乐行业、场所的监管,及时发现黑恶势力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垄断交易等违法犯罪线索。

(十)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

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六、打击重点

(一)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二)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五)在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六)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七)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可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八)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设施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涉砂涉矿、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七、实施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这次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亲自发出的号召。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央、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这体现了中央、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及今后三年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抓紧抓好。

2、部门联动。全镇各级各部门要在草尾镇党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综合采取明确市场准入条件、规范行业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整治等措施,强化管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3、宣传发动。要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深入厂矿企业、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全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4、深入摸排。各有关部门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依法严惩。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注重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简单处理。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果断采取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同时,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6、压实责任。支部、各单位要对本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总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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