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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2019):设计、实施与样本描述

2024-07-16 21: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简介“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是由华东理工大学发起的全国第一个以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动态为主题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和研究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6月至10月在全国56个城市开展了首期问卷调查,项目秉持组织视角,强调动态性、匹配性、综合性相协调的理念,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以每个样本城市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名单为抽样框随机抽取社工机构,再随机抽取社会工作者,最终获得社会工作机构有效问卷979份,社会工作者有效问卷6776份(含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

为让研究者对本项目有更深入的理解,本文首先从设计理念、调查方案、调查实施等方面进行介绍;然后,基于调查样本数据,对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领域、注册特征、经费收入与基本情况等,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人口学特征、工资收入、工作特征等进行了初步分析。最后对首期调查在抽样设计、实施等环节不足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的工作设想。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社会治理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行动本土化理论框架与实践体系研究 ”(16ZDA08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刘畅,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组织研究;袁易卿,华东理工大学国际社会工作学院,研究助理;孙中伟,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何雪松(通讯作者),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因篇幅有限,参考文献省略,原文参见《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以正式出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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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年恢复重建以来,中国社会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创新社会治理、改善和保障民生、解决社会发展难题、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社会工作不断走向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迅速,成绩斐然。尤其在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社会工作在经过本土化与制度化的嵌入过程中,创造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经验与模式,社会工作机构数量、行业岗位数、从业人员数量等连年持续增长(见图1)。根据民政部的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达9793家,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43.9万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达5.1万家。但由于缺乏一个大规模的、全方位、宽领域的调查数据,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依然缺乏系统、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此外,作为现代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之一,社会工作学与社会学、人口学、公共管理等学科相比,在数据资料、方法手段、理论建构等方面依然发展较慢。首先,由于社会工作领域缺乏大型调查数据,社会工作研究依然主要以访谈、案例等质性方法为主,量化研究成果还相对较少;其次,社会工作研究长期关注实务操作和具体经验,缺乏对中国社会工作行业总体情况以及不同区域社会工作发展模式的比较研究;再者,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中国社会工作学术界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概念,虽然一定程度上指导了实务领域的发展,但这些理论尚未依靠大样本调查数据进行检验。

 

缺乏反映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全面、动态、大型的数据平台,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工作学术发展的瓶颈。相比而言,在社会发展、家庭变迁、劳动力市场等领域已有多项大型调查数据,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北京大学组织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中山大学组织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等,调查试图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与转型进行全面且动态的跟踪观察。经过几年的积累,这些调查现已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性数据平台。但是,已有大型调查很少关注某类行业或某一领域,而各行业、各领域恰恰也是理解中国社会结构与特征的重要维度。

 

无论从动态反映中国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实践目的,还是从推动社会工作学术研究,丰富中国社会科学基础数据平台的学术目的,面向全国开展一项社会工作行业动态调查都是非常有必要的。2019年,由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社会工作学院和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在何雪松教授主持的重大课题支持下,整合各方资源发起“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hina Social Work Longitudinal Study,简称:CSWLS),此后预计每三年开展一次。这是我国首个以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动态为主题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力求系统记录、全面展现和有效监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建立全国第一个以社会工作行业为主体的综合型数据库。这将为社会工作专业与政策研究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数据支持,为社会工作学界开启量化研究的新趋势,为我国社会工作学科教育优化给予可行的指导,也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道路和推进社会工作行业制度化、职业化与专业化发展描绘广阔蓝图。

 

项目团队于2019年6月至10月在全国56个城市开展了首期调查。项目秉持“组织-个体关系”为中心,强调动态性、匹配性、综合性相协调的理念,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以每个样本城市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名单为抽样框,从中随机抽取社工机构,进而再随机抽取社会工作者,最终获得社会工作机构有效问卷979份,社会工作者有效问卷6776份(含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为让研究者对本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过程有更深入的了解,本文首先从设计理念、调查方案、调查实施等方面进行介绍;然后,基于调查样本数据,对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领域、注册特征、经费收入与基本情况等,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人口学特征、工资收入、工作特征等进行了初步分析。最后对首期调查在抽样设计、实施等环节不足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的工作设想。

 

2

项目设计理念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从启动、筹备到实施调查前,一直对整个调查设计理念进行不断讨论和完善,最终确立了以“组织-个体关系”为中心,强调动态性、匹配性、综合性相结合的项目理念。

 

(一)组织视角

组织是相互依赖的活动与人员、资源和信息流的汇聚,这种汇聚将人们联结,而联结根植于更广泛的物质资源与制度环境,社会工作的发展伴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而兴起,这是内地社会工作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社会工作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重要载体。社会工作机构作为新兴的社会组织不断发展起来,是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体现,是政府与社会关系转型和“社会”空间不断扩大的过程,也是中国社会的组织形态多样化的过程。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运营,以承接政府的购买项目为主要特色,以在不同的服务领域开展专业服务为支撑,从而推动社会工作的发展,惠及不同类型的服务使用者。与此同时,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者就业的主要平台,是社会工作者成长与发展的舞台,是社会工作价值观得以展现的空间。观察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绕不开社会工作机构这个载体,且对社会工作机构的关注,可以更好地洞察社会工作发展的宏观背景以及宏观政策变动对社会工作的具体影响,也可以更好地考察作为个体的社会工作者与组织之间的关联。

 

因此,开展一项关于社会工作行业的大型社会调查,不仅仅要关注作为社会工作者的个体,也要聚焦社会工作机构。纳入组织视角,将组织作为研究对象,是本调查的一个重要特点。

 

总体来看,为了保证大型社会调查对研究对象的还原度,更加全面而清晰地对反映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秉持组织视角是本项目至关重要的理念之一。

 

(二)动态性

“动态性”的设计理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动态视角对调查对象进行研究,一方面是运用动态的调查方法开展整个项目。社会工作在国内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展开的过程,具有阶段性发展特征,以动态视角研究发展中的社会工作是必要的。上世纪初,北京、上海、长沙等地开始设置社会服务部门或社会服务机构,雇佣专门人员从事服务,这是西方社会工作实务形式在我国本土最早的尝试。同时,在国内民主革命的浪潮中,梁漱溟、晏阳初等社会学家以改造社会为目的,开启的乡村建设、平民教育等,也成为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雏形。这些时期内可被称为社会工作在我国发展的“初验期”。1949年建国后,政府以“单位制”将个人纳入到管理体系中,单位是当时社会福利传递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形式的组织并未发挥主要作用。社会工作在这一时期处于发展“停滞期”。直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转型给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带来契机,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进入“重生期”。2006年社会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事业,进入党的文件,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迈入“蓬勃期”。从以上四个时期的发展特征不难看出,社会工作是因时而变的。以动态的视角回顾我国社会工作的过去,追踪社会工作的未来,不仅利于获取更为全面的数据,也为本项目赋予了深刻意义。

 

采用连续性、非断点式数据采集方法,是本项目“动态性”理念的另一体现。在研究方法上,动态调查方法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调查中获取数据的科学性。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由于调查中会存在个体异质性(individual heterogeneity)、选择性偏误(selective bias)和忽略变量偏误(omitted-variable bias) 等问题。获取完美无误的数据似乎“难于上青天”,因此学界不断在研究方法上进行科学创新。采用何种方式获取数据、获取怎样的数据是大型社会调查需要确定的关键问题。过往的大型调查,如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等全国性综合调查,多采集截面数据。即其数据只能反映一段时间内,某些社会现象或调查对象的风貌,却不能在一段时期内对变化进行描绘。而动态调查却可通过收集时间线上丰富的信息,更全面准确地描述样本总体的异质性。此外,动态调查的优点还在于,有助于揭示干预的因果机制、识别因外生性原因导致的因果效应、描述/揭示/识别状态变换(state transition) 。

 

因此,大型调查中运用动态的调查方法,具有理论上的优越性。国内发端较早的几项大型调查,如“中国家庭综合调查(CFPS)”、“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等也均使用动态调查的方法,中国社会动态调查(CSWLS)也相应延续了动态测量方法。2019年首次调查是本项目的基线调查,预计此后每3年再开展一次,并根据上轮抽样情况进行适当追访,以保证项目在动态调查方法下,更真实地还原调查对象的全貌。

 

(三)匹配性

“组织-个人匹配”的设计理念包含三个层次,第一是研究视角上,个人研究视角与组织研究视角相匹配;第二是调查对象上,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机构相匹配;第三是调查问卷与抽样方法上,针对两类调查对象进行匹配设计。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的设计中,组织-个人匹配理念来源于P-O匹配理论,P-O匹配理论是组织与管理学中一个重要理论,该理论是基于人与环境互动理论,强调个体与环境并非独立要素,两者交互才能最大程度地解释差异。在个体与环境的关系上,该理论也操作化出个人-职业匹配(person-vocation fit)、个人-上级匹配(person-supervisor fit)等理论维度。此外,在具体内容上,个人与组织配合的理论既涵盖了其价值、能力上的匹配,也包括了在需求、目标与人格的匹配。如果个人与组织氛围如果高度匹配,工作沟通效率高。个人能力如果与组织需要相契合,即个人与组织在交换机制上的吻合。组织提供给的薪酬、岗位等使个人得到满足,相应个人也会给组织带来更高回报。如果个人与组织在共同目标上相契合,二者匹配度越高,个人对组织忠诚度越高。因此,在研究中既要通过组织视角看个人行为,也要透过个人理解组织行为,组织与个人需要匹配来看。

 

在研究对象上,“个人”可操作化为社会工作者,“组织”可操作化为社会工作机构,二者共同作为本次调查的研究对象。在问卷设计上,本次调查既包含社会工作机构问卷,也包含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且两类数据也可进行关联可匹配。在最后数据合并阶段,社会工作机构与社会工作个人数据,可按问卷编号匹配到一起,得到一个整体的数据总库。两层数据的匹配,使得调查数据整体变得更丰富,也更具研究价值。而在个人抽样数量上,依据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规模,对个人样本进行匹配抽取。原则上依据组织人员规模的大小,匹配抽取相应数量的个人。在匹配的抽样方法下,项目的抽样方案也更具规则性、严谨性,有利于两类数据更好地合并。此外,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两个独立的数据来源,因其内容上具备一定匹配性,因此二者的数据可进行真伪互验,巧妙地避免了大型调查中经常出现的同源误差问题。

 

整体来看,从调查对象选定到问卷设计,再到抽样与数据匹配,“匹配”的设计理念贯穿了整个项目的运作过程,是调查实施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设计理念。

 

(四)综合性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中“综合性”的设计理念指在抽样范围上覆盖地区广泛,在问卷内容上涵盖综合、系统。本项目是面向全国的大型调查,因此样本辐射大陆境内的22个省、4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不含西藏自治区)及4个直辖市,最终共有56个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城市被纳入项目样本范围。整体来看,本次调查的抽样全面而综合。

 

在调查问卷内容设计上,对社会工作机构、机构社会工作者、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都设置了相应的问卷内容。而且在问卷具体题目设计上,也综合考虑了调查对象的特征。社会工作机构问卷的内容对组织的内外皆有涉猎。关于组织内部的内容设置,主要是机构的基本注册、成立情况、人力资源、财务情况、组织制度与理事长、总干事等的背景。组织外部的内容设计,主要在组织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密切程度、与政府的关系、组织运营项目的情况、组织的透明度、同行评价上。而不管是机构社会工作者问卷,还是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问卷,问卷内容的设置都不仅包含社会工作者作为职业个体的工作情况、职业与专业发展,也涵盖了社会工作者个体的生活状况、精神健康情况与家庭背景等方面。本次调查问卷题目设置多,涉及内容全。从最直观的问卷长度来看,不难理解其问卷设计的“综合性”理念。而关于具体问卷内容的介绍,本文将在问卷设计部分详细陈述。

 

由此看来,“综合性”设计理念沁透在调查问卷与调查抽样的设计中,是保证本调查全面而系统地获得组织与个人层次数据的一项重要方法。

 

3

 

调查方案

(一)调查对象

深刻而全面地了解我国内地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动态,是“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项目肩负的重要任务。因此,研究谁?调查谁?抽样谁?必须谨慎而严格地加以明晰。而在解决上述疑问之前,需要回答“什么是社会工作?谁来做社会工作?”这样基本的问题。在国内,社会工作的含义在国家不同发展阶段中也有着不同的时代烙印。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内存在着一套系统化的,由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实施的, 帮助其成员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的制度化做法,王思斌将其定义为“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早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雷洁琼曾经明确指出,民政工作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而市场经济与中国社会转型带来的诸多问题,催生了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学科教育重建带动起社会工作职业的发展。因此,学界将专业社会工作定义为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为基础, 以社会工作价值观为指导、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提供的社会服务。

 

1.社会工作机构

2009民政部下发《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通知》,将社会工作机构定义为,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此看来,凡是从事上述类型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是社会工作机构,这次发文再次明确了社会工作机构在我国内地的概念。依此,本调查对抽样社会工作机构了设置如下条件:1)该机构须为2019年6月1日前登记注册 “民办非企业单位”机构。同时也包含少量注册类型为“社会团体”的组织,但该类组织必须是面向服务对象,直接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而并非一般意义的“社会团体”;2)该机构的成员是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主体,至少有一名专职社会工作者担任全职工作,其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技术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2.机构社会工作者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的项目设计中,机构社会工作者是指直接受雇于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并从事专门性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而社会工作机构内的财务、人力、行政管理等人员均被排除在外。因此,可被抽中参与本项目的机构社会工作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入职社会工作机构满三个月以上,已过试用期的正式社会工作者(实习生、志愿者、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排除在外)。在实际问卷回收中,由于部分城市数据采集难度较大,为了保证抽样城市的额定数量,对“入职满3个月”这条要求适当放宽限制。

 

3.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

建国初期是我国“行政性非专业社会工作”的开端,伴随市场经济的加深,政府组织内部也开始设置社会工作的岗位。在街道社区、福利组织、医院等民政系统中,有大量民政社会工作者。他们与专业机构内的社会工作者相比,虽不是在机构任职却也从事着社会工作服务,他们构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本项目将任职于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外的社会工作者外,即在街道社区、福利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级民政部门中,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界定为民政社会工作者。而根据从事服务领域的差异,将任职于医院的社会工作者定义为医务社会工作者。遵循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综合性”理念,将机构社会工作者、民政和医务社会工作者都纳入调查范围。其中参与本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问卷的研究参与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医务社会工作者是直接受雇于医院或者在医院工作的专业人员;2)民政社会工作者是直接受雇于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福利机构的专业人员。

 

(二)覆盖城市

由于当前中国社会工作机构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因此本调查覆盖范围也以城市为主。根据我国行政区划分准则,以22个省(不含港澳台地区)、4个自治区(不含西藏自治区)、4个直辖市的共56个城市组成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的城市抽样框。规划总计抽取781家社会工作机构、7810名左右机构社会工作者和1050名民政、医务社会工作,共组成3个数据库,其中机构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机构数据还可合并为一个数据库。全国总样本一共覆盖56个城市,其中包括3个可以进行独立推论的子样本,即“大城市样本”、“长三角样本”和“珠三角样本”。由于当前社会工作在发展规模、职业与专业能力、服务重点等诸多方面都存有地区差异。东部城市聚集效应强、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对应的社会工作发展水平也较高。因此本年度抽样设计上,对应设置了的长三角、珠三角2个东部区域的子样本。除了区域聚集效应,各省会城市、区域中心、重要城市为代表的大城市,其引领和辐射作用也十分突出,因此也相应设置了大城市子样本。

 

1.大城市样本

全国大城市样本包括4个直辖市,26个省会城市、5个计划单列市,一共35个城市。4个直辖市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26个省会城市为广州、杭州、南京、成都、合肥、哈尔滨、长春、沈阳、太原、西安、石家庄、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兰州、济南、南昌、郑州、武汉、长沙、福州、南宁、贵阳、昆明、海口;五个计划单列市为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

 

2.长三角与珠三角城市样本

以上海为代表,长三角城市群是社会工作区域聚合发展的“先发”区域,长三角样本包含了上海、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金华、台州、舟山、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盐城、合肥,共19个城市。其中,盐城地区原在本次调查抽样设计之列,但在实际调查实施中遇到困难,故未完成,本次数据中因此未纳入该地区样本。

 

以广深为代表,珠三角地区的社会工作,走在全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前列。珠三角样本包含了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中山、珠海、佛山、江门、肇庆,共9个城市。

 

(三)规划样本数

考虑到我国不同城市社会工作发展水平,以及项目预算约束和实际可操作性,抽样设计根据城市中社会工作机构数量的多寡,将城市分成两类:一类城市7个包括上海、南京、深圳、广州、北京、成都和重庆,这些城市因城市规模大、人口多,社会工作机构总量多(均在200家以上),所以设计样本量为每个城市抽取不少于30家社会工作机构,每家机构约抽取约10名社工,共计抽取约100名社会工作者;二类城市共计50个,因为城市和人口相对较小、社会工作机构数量也相对较少,每个城市抽取不少于10家机构,每家机构也抽取10左右名社工,共计抽取100名左右社会工作者。此外,考虑到调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卷,每个城市再增加10%样本,这样一类城市是33家社工机构和330名左右社会工作者,二类城市是11家社工机构和110名左右社会工作者。具体城市规划样本量见(表1)。

 

(四)抽样方法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总体上采用两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其中针对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抽样难度较大的现实情况,对实施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调查的地区,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平台,获取每个城市2019年6月份之前成立的社会工作机构名单,然后从中随机抽取社工机构。再根据机构中社会工作者的名单,随机抽取社会工作者。而针对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抽样难度较大的现实情况,对实施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调查的地区,采用便利抽样的方式获得样本。具体而言:

 

第一阶段抽样是样本城市规模与抽取社会工作机构数量相匹配,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根据一类城市和二类城市抽样规则,在抽样城市种抽取额定数量的33家或11家社会工作机构,若该城市社会工作机构数不足11家,则全部纳入该城市样本框中。如果出现被抽中的机构拒绝访问或者已经关停,不能参与本次调查的情况,则由地方项目执行组在该城市样本框中,选择排位在之前选中却无法访问的机构后一位置的,且未被抽中的机构进行样本替代。实际操作中,依次按照此方法替代,直到找到可以接收访问的样本。另外,为了长期追踪的需要,如果地方合作执行项目组发现,该样本区内规模较大(人数超过30人)的社会工作机构未被随机抽中,可自行联系1-2家社工机构,将其补充到样本框中。

 

第二阶段抽取的是社会工作机构规模与抽取社会工作者数量相匹配,在被抽中的社会工作机构种,再根据机构人员规模以系统抽样的方式,匹配抽取相应数量的社会工作者。被抽中的社会工作者完成“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被抽中的机构完成“社会工作机构问卷”。具体操作上,在与机构协商一致前提下,获取本机构社会工作者的名册(可无姓名,有编号即可),按其名册上的“工号”进行排序,以系统抽样的方式抽取10名社会工作者。而当机构中社会工作者数量不足10名时,按照匹配规则,该机构全部社会工作者均被抽取。如果在系统抽样中出现,社会工作者出现无法或者拒绝问卷填答的情况。需要由调查员按照机构员工名册的排名顺序,抽取工号排在之前被抽中者之后的一个名字,作为样本替代。

 

此外,在一些长三角的和省会城市中,根据实际工作量也需抽取70名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完成本次对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的调查。总体上,在便利抽样下,要求每个单位抽中的社会工作者人数不超过10人,且女性和男性的比例需要保持在4:1的比例范围内。被抽中的社会工作者只需要完成“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而其所在单位因与社会工作机构存在组织属性上的差异,故无需填写社会工作机构问卷。

 

(五)问卷内容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包含社会工作机构问卷和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2种类型的问卷。其中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有2个版本,一个是针对机构社会工作者的问卷,另一个是针对就职业民政系统和医院中社会工作者的民政、医务问卷。两个版本的问卷在题目与选项设置上基本一致,只是在个别题目的发问方式上略有差异。

 

问卷内容几乎涵盖了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的各方面。社会工作机构问卷包含以下几个方面:A.机构基本情况;B.组织架构;C.组织外部关系;D.政策倡导;E.组织透明度;F.其他问题与诉求;G.同行评价;H.财务及组织运营。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包含:A.基本信息;B.教育经历;C.生活状况;D.工作状况;E.儿童社会工作;F.社会工作伦理及职业认同;G.工作自主度;H.工作任务;I.工作支持度;J.心理健康;K.社会工作的宏观认知;L.工作满意度及服务质量评价;M.社会网络;N.工作情绪;O.社会工作干预模块;P.离职意向模块;Q.医务社会工作模块;S.家庭工作冲突模块;T.组织文化模块。其中不少模块都使用了量表对社会工作者进行了测量,共有10个模块参考了已有文献相关内容。其他量表中,F.社会工作伦理及职业认同、K.社会工作的宏观认知、M.社会网络、P.离职意向模块、T.组织文化模块均为自编量表。此外,为了缩减调查问卷整体长度,故将其中的O.社会工作干预模块、P.离职意向模块、S.家庭工作冲突模块、T.组织文化模块作为选择性模块,在全国不同地区匹配发放。

 

此外,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问卷这一版本,在全国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的基础上修改所得,并添加了针对医务社会工作者专门作答的模块(表2)

 

 

(六)问卷选择模块分配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的社会工作机构问卷在全国56个城市发放,除民政、医院社会工作者所在的组织不需要完成机构问卷外,其他纳入样本框的机构都需要完成机构问卷。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有2个版本,分配于全国样本城市中。其中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问卷在上海、台州、杭州、南京、南通、深圳、呼和浩特、成都、武汉、长沙、太原、沈阳、长春、北京、济南这15个城市发放。而社会工作者问卷也在全国范围内发放,但在不同的地区将4种不同的选择性模块加以匹配。在调查实施阶段,O.社会工作干预模块、P.离职意向模块、S.家庭工作冲突模块和T.组织文化模块这4大选择性模块被分配在不同城市,最终分配结果汇总如下(表3)。

 

 

4

调查实施

 

(一)组织方式

1.联合调查

为了有效保证全国性调查可操作性和调查质量,采用联合调查的组织方式。由华东理工大学负责抽样方案、开展试调查、设计问卷和经费预算等,各合作单位负责所在城市的问卷调查。

 

本项目开始之初,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招募到了地方有合作意愿的高校。这些高校通过筛选成为本项目的地方项目执行组,在调查实施过程中负责该区域内的具体调查实施。而在调查实施、问卷回收等方面的技术与监督,则是由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项目组负责,二者在调查实施过程中相互协作。

 

华东理工大学项目组在调查实施与问卷回收阶段,建立了严格的双督导制度。项目组外派督导,到各个地方项目执行组,与其进行工作协调。地方高校中1-2位老师担任该城市的在地督导。地方项目执行组需要统筹该区域的调查实施,其中包括对接、联系社会工作机构,与项目组确认抽样框,组织与管理调查员的工作,协助外派督导的工作。而地方项目执行组选拔的调查员,则负责实地调查问卷收集与检查工作。他们需要现场解答研究参与者的疑问,监督其填答问卷的情况,并在确认填答无误后回收问卷,确保第一轮问卷回收的质量。相应的,项目组外派的督导需要在确认抽样和项目实施中,及时与地方执行组沟通,帮助解决实际调查中的困难,向项目组反馈调查进度。此外,还需要验收所负责区域的全部问卷。问卷回收期间,通过电话回访、询问调查员等方式补充填答不全的问卷,对于填答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问卷,适当予以作废,在此基础上保证寄回问卷完整无误。

 

(二)实施过程

1.试调查与培训

整个项目实施由试调查、调查员培训、正式调查、问卷回收和数据录入等几个环节构成。以上任一环节的执行,都在严格控制数据质量。

 

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项目组中8名核心成员组队前往广州、深圳两地开展了试调查。为了确定一个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和机构问卷的最佳的填答方式,在此期间实验了多种问卷作答方式。其中包含了调查员与研究参与者一对一访问式填答,调查员与研究参与者一对二或一对三访问式填答,也有调查员现场监督和解答问题,研究参与者自主填答的方式。后续依此经验,确定了两类调查问卷的填答方式。同时通过多方访谈收集了各方的问卷意见,逐渐明晰了与地方高校的合作方式。

 

通过对抽样方案和调查问卷的反复论证和完善,5月底基本确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此后,在2019年6月2日至22日,项目组派出培训老师,至各样本城市或区域核心城市进行培训。期间共派出10位老师到华中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珠三角地区、西北地区、京津地区、华中地区共12个地区,进行了专场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地方项目执行组的负责人与调查员。培训主要内容和流程有:1)发放调查问卷和问卷手册给参与培训的人员;2)向与会人员介绍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的抽样方案、调查设计与实施方案;3)带领与会人员现场试填两类调查问卷,充分熟悉问卷的框架、逻辑与大致内容;4)与会人员对照《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社会工作机构问卷手册》和《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社会工作者问卷手册》,在培训老师的带领下,梳理问卷内容、掌握填答方式、知悉注意事项;5)在各个区域培训结束后正式调查实施前,培训老师负责为地方项目执行组解答对应培训区域的问题,对接地方项目执行组与项目组的工作。

 

2.正式调查

2019年6月底,调查正式启动,至10月份基本结束,项目整体进展比较顺利。这主要倚赖于本项目建立了严格的双督导制度,充分对调查员工作分配、问卷回收等细节进行了规范。

 

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采用自填方式,社会工作机构问卷采用访问式填答。在填答时长上,机构问卷时长多于个人问卷。因机构问卷需要访问员与财务、行政管理人员、机构负责人等,进行访谈而完成,用时约在60分钟-120分钟左右。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由所抽中的个人自行填答,用时大约在45分钟-60分钟左右。依据此时间,预估出每名调查员可以完成4-6份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或1-2份社会工作机构问卷的日工作量,也测算出完成1家社会工作机构的调查,需要花费为1-2天的调查速率。

 

根据工作量与工作时间,督导对调查员进行工作分配。调查员与研究参与者的数量比为1:3:1,即到访每家社会工作机构至少需要配备3名调查员,而其中3名调查员中至少有1人,需要专门负责社会工作机构问卷的访问与填答。问卷填答完毕,由调查员带回并统一存放。本调查问卷的填答,原则上不允许机构与个人在没有调查员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印制问卷、自行填写。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现场回收、填答的情况,也需由地方项目执行组反馈项目组报备,在确保问卷填答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查验并回收问卷。

 

3.问卷回收与质量控制

数据的质量是大型综合调查的生命线,除了在调查问卷与抽样方法上着力做到科学和合理,为获取高质量数据奠定基础。也在正式调查、问卷回收中制定了以四轮质检机制为核心的质量控制方法。

 

四轮质检机制,分别由问卷回收的现场的检查、问卷回收后地方项目执行组的复查、派出督导在各地的问卷验收、问卷录入前项目组的复检组成。一轮现场检查,研究参与者填答问卷之后,由调查员在现场进行查验,筛查题目、选项的是否遗漏,与研究参与者确认异常作答的情况。第一轮检查主要是保证问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基本逻辑关系通顺。在以上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调查员方可将问卷带回保存。二轮地方项目组复查,地方项目执行组的在地督导对调查员回收的问卷进行第二次检查,在确保无误后方可在问卷相应处签名。这一轮主要是保证每份问卷的完整与有效,并且核对抽取的社会工作机构数量是否达标,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机构问卷数量是否相匹配,如遇不达标、不匹配的情况,在地督导要及时安排回访或其他样本补充。三轮督导验收,由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项目组派出督导,对问卷进行第三轮检查。2019年7月起,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项目组共派出29名督导,前往样本城市验收调查问卷。派出督导在问卷回收期间,主要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逐一对调查问卷中的空缺、异常值、模糊数进行确认,以确保每份问卷作答清晰、完整,且该区域的调查问卷数量达标。

 

在以上条件均达标的情况下,地方执行组方可将全部问卷寄回华东理工大学,进行问卷最后一轮检查。在数据录入前以及录入过程中,项目组指定了专门复检人员,对各抽样城市的问卷进行数量与质量核验,并对其中仍存在的模糊、空缺,适当进行电话回访。采用以上四轮质检机制,对调查问卷进行层层筛选,层层检查,数据质量被有效控制,可录入数据库的内容也最终被确定。

 

4.数据录入

数据录入环节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录入工作必须做到规范和严谨。调查问卷寄回后,项目组有专人负责接收问卷、清点数量、分配录入和问卷编码,以确认各样本城市实际回收问卷量。

 

调查问卷的录入工作自2019年6月开始,一直持续到2019年9月中旬。数据录入过程包括录入与核验两个过程,数据录入软件统一使用EpiData进行操作。在录入之前,录入员统一对每一份问卷进行编码。总体上录入共计两轮,每一份问卷由2名录入员,在完全相互独立、不受彼此干扰的环境下进行两轮录入。待两轮数据录入完成后,由1名数据核验员对两份录入问卷的数据结果进行比对。当核验员发现两份录入的数据存在不一致时,则由复核员查验原始纸质问卷进行数据确认,然后对数据进行录入修正,以此保证每份录入问卷是真实且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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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

(一)数据回收情况

本次调查在四轮质检机制的作用下,总体数据质量良好,问卷有效比例高。最终社会工作机构问卷实际回收993份,其中有效问卷979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8.59%。社会工作者问卷(含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问卷)实际回收6785份,其中有效问卷6776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9.87%。此外,在组织视角指导下,项目执行中尤为重视对社会工作机构的访问情况,对机构访问成功率和抽样概率进行了相关统计,得出本次调查的访问成功率为31.88%,抽样概率为14.24%。

 

在本次调查的统计中也涉及对一些数值算法的解释:实际机构接触数量=原样本框内的机构实际接触数量+样本框外地方项目执行组所增加机构数量;各城市样本总数量=原样本框内机构数量+样本框外地方项目执行组所增加机构数量;而实际收录数量即为最终数据录入后的有效数据量。依此可得:

 

(二)样本分布

本轮调查最终纳入社会工作机构979家,机构社会工作者5965人,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811人。整体上,本轮调查的实际抽样量符合本项目的抽样设计。长三角样本、珠三角样本、全国大城市样本是本次调查的3个子样本,其中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为代表的区域子样本,与全国大城市样本中城市有交叉。为避免重复统计,特在归纳样本分布时,将交叉城市从抽样设计的大城市样本中剔除,加入保定+雄安新区改为其他城市样本,文后的数据分析也是依此分类。

 

其他城市样本因纳入城市数量多,故占总体比重最大。珠三角和长三角在机构社会工作者个人样本上占比相近,长三角在社会工作机构样本上占比较高。珠三角与长三角区域的抽样原则一致,但长三角城市数量是珠三角的2倍,理论上样本规模会更大,但事实并非如此。总样本中纳入长三角319家社会工作机构,1494名机构社会工作者,241名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纳入珠三角131家社会工作机构,1417名机构社会工作者。长三角机构的数量是珠三角的约2.4倍,但在抽中社会工作者的数量上,二者却基本持平。这可能与实际抽样有关,长三角的社会工作机构规模相对较小,为了达成抽样数量,故实际中抽取了更多数量的机构。此外,其他城市样本占总样本的五成以上,其中在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的抽样上,占到了总样本的70.28%,而这与问卷匹配发放的设计相一致。

 

 

(三)数据比对

为检验本次调查所收集数据的整体质量,特选取社会工作者个体层次数据进行比对。比对参照数据为国家民政部官方发布数据、地方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其中,主要就社会工作者的人口学特征、职业特征进行数据比对。在对数据筛选比对时,选取社会工作者个人问卷中的“年龄”指标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指标,分别与参照数据进行对比。

 

1.人口统计学特征比对

在社会工作者的人口统计学特征指标比对中,选择了本次调查深圳地区的数据。从深圳市社会工作协会获得的数据可知,截至2018年底,深圳市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龄为30岁,而该数据与深圳样本中社会工作者29.37岁的平均年龄十分相近。从平均年龄指标来看本次抽样较为均匀,因此本次调查所获数据具有样本代表性。

 

2.职业特征比对

截至2019年度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的问卷的最终回收日期,国内官方对社会工作者职业评价的等级,包含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两个职业等级。因此,特选取了问卷中的职业资格指标进行比对。据2018年民政部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43.9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10.7万人,助理社会工作师33.2万人,二者总体比例约为1:3。而从本次调查获得的5965个社会工作者个体有效数据可知,样本中有社会工作师887人、助理社会工作师2724人,二者比例同样约为1:3。全国性统计数据与本调查样本数据在职业特征的比例上大体一致。由此可说明,本次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的抽样具有典型性(表5)。

 

(四)调查数据初步分析

1.社会工作机构

1.1领域分布

社会工作在国内的发展有着显著的本土特征,社会工作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也是如此。在国内,多数社会工作服务的传递离不开社区这一环节。不论区域性子样本,还是从全国样本、其他大城市样本来看,社区服务都是当前社会工作机构供给最多的服务。这点在珠三角尤为突出,珠三角样本的社区服务以77.86%的比例占据首位,远高于青少年服务、儿童服务与老年人服务。而全国样本中,从事青少年、儿童、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也占较高比例,分别为67.28%、64.62%和55.43%。从事青少年与儿童服务较高,可能与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较为长期且稳定的服务购买有关联。从事企业服务、医务服务较少,分别为13.49%和9.98%,总体上,社会工作机构在这两类服务的供给上不够充分。从区域特征来看,珠三角各类服务领域的供给比例,整体高于长三角样本和全国样本。社区服务、青少年服务和老年人服务是珠三角的社会工作机构提供服务比例最高的领域,均占7成以上的比例。而在长三角样本、其他大城市样本和全国样本内,占据前三的服务领域为社区服务、青少年服务和儿童服务(表6)。

 

1.2注册情况

注册资金量小,注册年限较短、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性质、多在区县层级注册、主管部门多为各级民政部门,是当前国内社会工作机构的几个显著特征。首先从表7社会工作机构的注册资金来看,全国样本内,近15%的社会工作机构的注册资金小于等于3万元,同时存在3.41%的机构为0元注册,这可能与部分地区的支持性政策有关。长三角样本中有7.37%的社会工作机构是0元注册,高于其他地区。珠三角样本中的社会工作机构有超过20%的注册资金大于11万元,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地区。不同区域的注册资金差异较大,珠三角的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为11.2万元,高于其他地区。全国样本中机构平均注册资金为5.74万元,而在长三角仅为4.61万元。

其次从社会工作机构的注册时间来看,我国内地机构都较为年轻,大部分机构平均注册年限在4年左右,珠三角机构的注册年限较长,约在7年左右,为全国最高。在全国或其他城市样本中,六成以上的机构注册年限为5年以下。但在珠三角样本中,不乏有59.54%的机构注册时间是6年或6年以上,而这一比例在长三角样本中仅占21.7%。综合来看,珠三角样本的社会工作机构注册时间早,运营时间长。再次,绝大部分机构的注册性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也符合社会工作机构的注册规则。全国样本出现了2.25%的机构,其注册性质为社会团体,这并非是问卷填答错误,而是与地方实际抽样有关。由于各地方的社会工作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类组织,不仅对行业有管理职能,一些组织也直接或间接参与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中。因此在地方实际抽样中,有非常少量的注册性质为社会团体的组织被纳入样本,以补充和替换抽样。

此外,在注册层级上,样本中除珠三角样本外,其地区的机构在区县这一层级的注册比例远高于其他,长三角机构在这一层级的注册比例高达76.90%,而珠三角机构在地级市/地区/自治州这一层级注册的比例最高,达到48.85%。最后,在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上,全国样本中有77%以上的机构主管部门是民政相关部门,11.75%的机构没有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其他城市样本中,机构无业务主管部门的比例高达15.12%,长三角样本在此项的占比上稍低为8.78%,珠三角占比最低仅有5.34%(表7)。

 

1.3基本情况

从机构的总部设置情况上来看,我国大多数的社会工作机构都设有总部,且总部的场地多来源自于政府,但珠三角机构通过租赁而设置总部的比例显著高于政府提供场地的比例。全国样本中,86.46%的机构总部拥有专门的办公地点或办公室,这一比例在珠三角样本中高达92.31%。从机构总部的场所来源看,政府的扶持力仍处较大力度,全国样本中有51.79%机构总部所在地是政府提供的场所,这一比例在长三角样本中更是高达74.29%。但珠三角与其他地区有较大差异,样本中有近六成珠三角机构的总部场地是商业租赁而来并非政府提供,珠三角机构总部场地的商业租赁比远高于其他地区最高(表8)。

 

国内社会工作机构的组织分化程度不高,多数机构没有兄弟机构,如果有兄弟机构,大多也只有1个兄弟机构。在机构功能定位上,多数社会工作机构认为自己是综合型机构。全国样本中,没有兄弟机构的情况占近七成以上。拥有1个兄弟机构的,在全国样本中占14.16%,在长三角样本中为14.95%,而在珠三角样本中这一比例最高,高于全国样本近5%。在功能定位上,全国样本中74.87%的机构是综合型机构,珠三角样本的这一比例更是高达79.39%,而长三角样本的这一比例却比珠三角低13.14%。珠三角样本中仅有25.19%的机构定义自己为专门型机构,低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比例。长三角样本中有20.19%的机构认为自己是评估研究型机构,这一比例高于珠三角样本8.74%,也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表9)。

 

总体上,2018年度国内社会工作机构可执行的项目数量较为充足,珠三角机构的平均项目数量远高于全国水平,长三角机构的平均可执行项目数量略低于全国水平。2018全年,全国范围内平均每个机构可开展12个左右项目,五成以上机构所开展项目集中在1-6个。珠三角平均每个机构约有29个项目,长三角和其他城市平均每个机构约有9-10个项目,近四成的长三角机构项目数量仅为1-3个。这也凸显了各个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差异,珠三角地区政府购买的整体力度大、总量多,相应的购买服务规则较为健全,社会工作机构在招投标中竞得项目的机会也更多(表10)。

 

1.4机构规模

整体上看,社会工作机构的人员规模较其他类型的组织规模稍小。比较而言,珠三角机构的人员规模最大。截至2018年底,全国样本中,机构的平均员工人数在28人左右,长三角中约为18人,而在珠三角最高,达到99人。整体上,珠三角地区的社会工作机构,人员规模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不仅机构平均规模较大,而且员工数量达百人的大型机构也多,在珠三角样本中占近3成,这一比例远远超过全国其他地区。而长三角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小型机构数量多,员工数在3到10人的机构占到6成以上(表11)。

 

1.5机构领导情况

本次调查注重对机构人员背景资料的收集。调查发现,在创办机构之初,机构的总干事和理事长的职业或兼职多为社会工作者,其次是企业人员和高校教职人员,其中高校教职的占比在机构理事长人群中也较高。在专业教育上,总干事相较于理事长,其接受社会工作学历教育的比例更高,而接受过硕、博学历专业教育的理事长所占比例较高。全国样本中总干事创办社会工作机构时,4成以上的职业或兼职为社会工作者,这一比例在珠三角样本中高达52.67%。在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程度上,多数总干事接受的是本科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这可能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有关。全国样本中,53.57%机构总干事没有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的学历教育,这一比例在长三角达到59.80%,在珠三角机构占比最少,为45.04%。全国样本中理事长在创办机构时的职业或兼职多为社会工作者,占比为25.03%,而在长三角企业人员与高校教职人员比例相等,比例达14.09%。此外,在接受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上,约有59.98%理事长和53.57%的总干事未接受过专业学历教育。全国样本中,6.69%的理事长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博士教育,仅有2.21%的总干事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博士教育,长三角的机构理事长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教育的比例最高为7.82%(表12)。

 

1.6机构资产

全国范围来看,社会工作机构相较于其他组织,属于轻资产型,珠三角的社会工作机构其资产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最大,显著大于长三角地区和全国其他地区。2018年底机构全国社会工作机构的平均总资产为119.51万元,珠三角为376.27万元,长三角为90.22万元。整体来看,社会工作机构的资产总值分布较为分散,全国样本中,占比最高的是13.45%的机构资产在3-6万元,其次是12.73%的机构资产在51万元到100万元间,这两个区间占比较高。在长三角样本中,占比最高的资产区间也在3-6万元,占其样本的15.79%。而珠三角样本中,其机构资产在101-200万元之间的机构占比最高,其次为51-100万元,分别为16.51%和14.68%(表13)。

 

1.7资金来源

政府是社会工作机构主要资金来源,其次是群团组织也具有一定购买能力,还有少量来自基金会和企业的资金,而通过公开众筹和个人捐赠的资金量最少。全国样本中,每家机构每年平均可从政府购买中获取207.52万元。不同区域政府投入量有所不同,珠三角政府投入购量最大,均值可达859.17万元,近乎是长三角的7倍。全国样本中,50%的机构可从政府获取45万元,在长三角是26.27万元,而在珠三角50%的机构可从政府获得的资金是348.49万元,珠三角高出全国近7倍。此外,珠三角的群团组织也具备一定的购买力,样本中每个机构平均每年可从中获得21.7万元,远高于长三角样本的5.91万元、其他大城市样本的5.58万元和全国样本的7.73万元(表14)。

 

2.社会工作者

2.1.人口学特征

社会工作者个人层面的数据主要从人口学特征、服务领域、专业与职业化、工资情况、工作特征5个方面进行样本数据分析。

 

人口学特征上,中国社会工作行业的从业者普遍年轻,从业女性比重远高于男性,未婚的社会工作者稍多于已婚社会工作者,农村户籍人口占比较高,学历水平较高,且中共党员的占比较高。在年龄上,本样本平均年龄约为30.44岁,21岁-35岁这个年龄段人数最多,比重占到总人数的近8成。同时,21-25岁从事社会工作的女性比例高于男性。而在26-35岁这个年龄段,在职男性社会工作者比例高于女性。在性别结构上,女性数量明显偏多,女性社会工作者的数量约为男性数量的3.77倍。从户口登记情况看,户籍为农村户口的比例多于居民户口5%左右。在政治面貌上,社会工作行业的中共党员比例较高,有24.04%的社会工作者是中共党员,且男性党员比例略高于女性。在婚姻状况上,未婚社会工作者的比例略高于已婚2.32%。男性社会工作者未婚的比例,略高于女性未婚的近6%,这可能与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群体年龄结构较为年轻有直接关联。在最高学历上,半数以上的社会工作者拥有本科学历。在本科学历阶段,男性社会工作者高于女性2.4%。在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阶段,女性社会工作者的比例稍高于男性0.32%(表15)。

 

2.2.服务领域

在社会工作者从事的服务领域中,社区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和儿童服务是社会工作者从事最多的4个领域。医务服务、企业服务、优抚安置和评估研究服务是社会工作者从事最少的4个领域。女性从事最多的六大领域分别是社区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儿童服务、家庭服务、妇女服务。男性从事最多的六大服务领域分别是社区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儿童服务、残障服务、家庭服务。在个别服务领域中,还存在着一定性别差异。样本中有20.05%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妇女服务,而仅有12.16%的男性社会工作者从事该领域。在矫正和戒毒领域的服务中,12.44%的男性社会工作者投入其中,而只有8.39%的女性社会工作者在该领域中工作(表16)。

 

2.3.专业化与职业化

当前我国内地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者普遍读书意愿较强。专业教育中,社会工作者认为最重要部分为专业伦理、价值观念,其次是专业实务技能,分别有47.73%、44.7%的社会工作者选择这两项。从就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意愿度看,超过3成的社会工作者有继续读书的意愿,而男性就读意愿略高于女性社会工作者就读的意愿,但女性的在读比例高于男性。职业资格等级中,总体上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的比例较高,46.22%的社会工作者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其中女性持有比例高于男性。而中级社会工作师持有比例仅15.86%,其中男性持有比例高于女性(表17)。

 

2.4.工资情况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的总体工资水平偏低,社会工作者对工资满意度不高,而对工资的期待值较现有水平高。社会工作者平均每月可以拿到手的工资为3748.72元,而普遍集中的工资区间在3000元到5000元。男性社会工作者的月工资水平,整体上高于女性,特别在到手工资4000元及以上的工资区间,男性占比高于女性近10%。在工资满意度上,61.76%的社会工作者表示对现有的工资水平不满意。其中,不满意现有工资水平的女性社会工作者比例较高,高于男性4.22%。当前社会工作者期待每月可拿到手的平均工资为5732.27元。5成以上男性社会工作者期待每月到手工资在5000元到15000元,而近六成女性社会工作者的期待则集中在3500元到6000元,总体来看,男性比女性对高水平工资的期待度更高一些(表18)。

 

2.5.工作特征

整体来看,2018年度男性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时长和工作量,略高于女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总体的日均工作时长为7.8小时,近9成的社会工作者日均工作时长不超过9小时,男性比女性日均工作时长多0.14小时。而在此工作时长中,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平均每人可完成约10个个案,约16节小组活动和16场的社区活动。有超过三成的社会工作者2018全年没有完成一个个案服务、一节小组活动。36.51%的社会工作者完成1-6节个案服务,24.8%的社会工作者完成1-10个小组活。男性社会工作者在完成个案和小组的平均工作量上,稍高于女性社会工作者的完成量,女性社会工作者在完成社区活动的平均工作量上,略高于男性社会工作者(表19)。

 

6

总结与展望

 

“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是由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社会工作学院和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共同发起的全国第一个以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动态为主题的大型连续性抽样调查和研究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6月至10月在全国56个城市开展了首期问卷调查,项目秉持“组织-个体关系”为中心,强调动态性、匹配性、综合性相结合的理念,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以每个样本城市注册社会工作机构名单为抽样框随机抽取社工机构,再随机抽取社会工作者,最终获得社会工作机构有效问卷979份,社会工作者有效问卷6776份(含民政、医务社会工作者)。

 

为让研究者对本项目设计方案和实施过程有更深入的了解,本文从设计理念、调查方案、调查实施等方面进行了介绍;然后,基于调查样本数据,对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领域、注册特征、经费收入与基本情况等,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人口学特征、工资收入、工作特征等进行了初步分析。通过与官方数据比对,以及初步的数据分析与比较,可发现本次调查所获数据具有良好的代表性,数据结果比较符合实际情况,数据质量和可信度较高。

 

长期以来,缺乏一个能够反映中国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全面、动态、大型的数据平台,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的瓶颈。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是国内首次对全行业开展的问卷调查,涵盖全国56个大中城市,近1000家社会工作机构和6000多名社会工作者,数据综合性强,可信度高,对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行业发展与学术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查对社会工作机构层面数据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收集。当前国内大型社会调查往往缺少组织层面数据,因此造成学术界的许多研究缺少组织变量的分析,而本项目有助于弥补现有社会科学调查数据的缺憾。这不仅对社会工作学,对组织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等学科也具有极高的资料价值。

 

2019年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CSWLS)实施的第一个年头,尽管我们已经采用各种方法确保抽样调查的科学性与代表性,但由于预算限制以及经验不足,本次调查依然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大型的社会调查需要很长的筹备期,在此期间需要进行大量的摸底调查,以全面掌握社工机构的分布特征,但因为项目资金的局限,未能在正式调查之前进行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摸底调查,无法设计更为精细的分层抽样方法;第二,调查问卷设计力求做到通过大量、多来源、多目的、多内容的题目对社会行业进行全方位理解,对于各类问题都有涉及,但未能聚焦于某些重点问题。按照目前计划,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将于2022年开展追踪调查,基于首轮调查取得的经验和基础,我们将会进一步优化项目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接下来,围绕首期调查数据,我们将陆续推出“中国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报告”等一系列研究成果,并向学术界同仁公开调查数据和研究成果,着力将中国社会工作动态调查打造成为具有数据权威性、国际学术影响力和广泛行业认可度的行业研究平台,为学术界贡献更高品质的基础资料,为推动中国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转自:社会工作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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