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磁共振扫描(MRI)计费及医保支付等事项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磁共振颅脑平扫多少钱医保报销 › 自治区医保局关于磁共振扫描(MRI)计费及医保支付等事项的通知 |
五市价格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社局: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近期我们印发《关于2018年调整三级甲等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宁医保发〔2018〕4号),通知中对磁共振扫描项目(MRI)进行了规范,现就磁共振扫描(MRI)计费及医保支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规范后,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医保支付政策同步调整。磁共振扫描(MRI)项下:磁共振平扫(0.5T以下不含0.5T)、磁共振增强扫描(0.5T以下不含0.5T)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余项目今后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 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关于2018年调整三级甲等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宁医保发〔2018〕4号)精神,按照分级诊疗和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做好磁共振扫描(MRI)项目规范和价格调整。各市、县(区)人社局要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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