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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1年9月30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根据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利公司)的申请,作出(2021)冀04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该公司重整申请。同日,该院作出(2021)冀0402破申5号决定书,指定思特利房地产公司专案组为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10月13日,该院作出(2021)冀0402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邯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召开。 依法申报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在2023年12月29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 参会方式一: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参会方式二:电脑端需要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输入破产信息网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进行网络参会。 特别提示: 2023年12月28日22时前(会议前一天)网站测试通道将会关闭,请相关债权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测试,因债权人自身原因影响参会及表决的,均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如遇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 债权人会议支持电话:400-810-1866,根据语音导航选择3“当事人/律师的互联网产品”,再选择3“破产债权人会议”,进行咨询。 管理人办公电话:18632017388。 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邯郸市思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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