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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研究生公共英语课免修免考的通知

2024-07-03 13: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通知适用于除外国语学院各专业、MBA、MPA、MPAcc(5-8)、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之外所有专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申请人条件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公共英语教学的暂行规定》(研内字[2016]2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实际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免修免考公共英语,并获得全部学分。

(一)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的:

1. GRE成绩1300分(旧)以上或310分(新)以上(入学前5年内有效);

2. GMAT成绩700分以上(入学前5年内有效);

3. TOEFL成绩95分以上(入学前2年内有效);

4. IELTS成绩6.5分以上(入学前2年内有效);

5. WSK(PETS 5)考试合格(入学前2年内有效);

6.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90分以上(入学前2年内有效);

7. 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入学前2年内有效);

8. 英语类专业毕业且获得学历证书时间至入学年不超过3年;

9. BEC(高级)考试合格(入学前2年内有效);

10. 本科非海大毕业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应届本科推免生(入学前2年内有效)。

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必须出示相应成绩证明原件,成绩取得的时间以证书填发时间为准,研究生入学后取得的成绩不再作为免修免考参考条件。免修免考由本人提出申请,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初审同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备案。

(二)不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的:

1. 本科为海大毕业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应届本科推免生;

2. 硕博连读博士生;

3. 研究生英语入学统考成绩达到入学年度相应免修标准线者(2016年免修标准线为75分)。

二、申请办理程序

(一)9月6日10:00前,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新生持下列材料至外国语学院N221室办理:

1.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申请表(附件1)

2.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和智能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9月12日前,外国语学院提交《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9月16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后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免修免考研究生名单。

(四)名单公布后,获批免修免考的研究生可到外国语学院N221室领回相关证件。

三、说明

入学前,培养办公室已将相关免修规定通过电话告知本科非海大毕业的应届本科推免生,其中有35位新生因个人电话原因未能取得联系,名单详见附件3。请此部分学生认真阅读申报条件,若符合条件,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四、注意事项

1.获批免修免考的研究生应按学校安排的英语分班名单保持选课记录。

2.免修免考申请未获通过的研究生正常上课及考试。

五、联系方式

外国语学院电话:66787086,联系人:徐老师

 

附件1: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免考汇总表.xls

附件3:未取得联系学生名单.xls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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