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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历年政府决算 关于山东省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07-10 01: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山东省2012年财政决算

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30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东省财政厅厅长 于国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山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2年全省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省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山东省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汇总省级和各市决算,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4059.4 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 %,比上年增长17.5 %(经常性收入增长14.1%);全省公共财政支出590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18.0%。当年公共财政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上年结转收入等2707.9亿元,收入共计6767.3亿元。当年公共财政支出,加上解中央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856.8亿元,支出共计6761.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累计净结余6.0亿元。

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收入46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14.9%(经常性收入增长12.2%);省级公共财政支出71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增长16.7%。其中,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分别增长18.9%、54.4%、17.4%,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需要说明的是,为强化预算约束和人大监督,省政府确定,省级超收收入除用于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必须增加的有关支出外,全部转作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2012年省级超收财力9.3亿元,加上当年预算安排未实现支出的调资经费11.9亿元,共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亿元(总额累计达31.2亿元),并在安排2013年预算时从中动支14.4亿元。具体情况,已于今年1月10日向省人大财经委作了专题报告。

2012年省级收支平衡情况是:省级公共财政收入464.3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市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125.1亿元,收入共计2589.4亿元。当年省级公共财政支出714.9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对下转贷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等1874.2亿元,支出共计2589.1亿元。收支相抵,省级累计净结余20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797.1亿元,完成预算的121.0%,比上年下降5.9%;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2887.6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下降1.3%。其中:省级收入183.9亿元,完成预算的123.8%,比上年增长14.4%;省级支出1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增长18.0%。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国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2亿元,增长118.7%;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1亿元,增长105.2%。其中:省级收入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增长20.6%;省级支出13.9亿元,完成预算的79.4%,下降9.8%。省级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有些企业改革改制未能如期完成,相关费用性支出没有拨付。

上述决算数字,与年初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决算期间,由于资金在途、上下级结算补助差异等原因,部分数字有所增减,均属正常变动。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任务。从决算分析看,一是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去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首次超过400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行政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4.1%,低于公共财政支出增幅3.9个百分点。中央对我省的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达到1521.1亿元,比上年增加220.8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全省政府性债务规模得到较好控制,债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积极财政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去年全省公共财政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达1164.1亿元,比上年增加295.6亿元;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达2260亿元,增加374亿元;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1617亿元。省财政筹措资金287亿元,采取以存引贷、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市县财政投资186亿元,引导金融信贷和社会投资5500多亿元,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财政民生投入稳步增加。去年全省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316亿元,增长20.8%;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6.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35件实事”得到全面落实。其中,教育支出1311.8亿元,增长25.2%,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2.2%,超额完成国家核定的目标任务(20%),省人大为此组织开展的专项视察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县乡财政状况逐步改善。去年省级筹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13.8亿元,比上年增加21.4亿元;落实主体税收增量返还资金8.7亿元,有效调动了基层科学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通过省市共同帮扶以及县乡发展增收,去年全省又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99亿元。省重点帮扶的52个财政困难县,人均财力达到7.4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明显增强。五是财政管理改革扎实推进。针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省级预算年初到位率达到84.8%,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前11个月省级支出进度达到90.6%,比上年同期快3.5个百分点,较好地解决了年底集中花钱的问题;省级公共财政和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分别比上年减少8.6亿元、19.9亿元。出台《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公务卡结算金额比上年增长2.6倍。全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面达到98.2%,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在财政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化债资金,当年化解高校债务、公路建设债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等265.6亿元,既减轻了历史包袱,又为长远发展创造了条件。

从去年财政决算和审计情况看,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经济发展方面,有的地方结构调整缓慢,发展方式转变不快,投入产出效率不高,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低,经济效益和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升。在收入征管方面,各种形式的偷、逃、骗税违法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地方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人为调节税收级次和收入进度,缓征、多征、预征、延压滞留税款,个别地方还存在垫付税款、转引税收、列收列支等现象。在资金使用方面,专项资金项目设置偏多,部门之间存在交*重复,有些资金分配不够及时,管理不够规范。违规骗取、挤占挪用、损失浪费以及低效使用财政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监督检查、评审论证和跟踪问效尚需加强。在预算管理方面,部门预决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政府采购预算尚未做到应编尽编,预算约束力有待增强;国库直接支付比例有待提高,一些单位甚至利用零余额账户违规转款逃避监管;部门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单位票款分离制度执行不到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列支内容不够真实,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部门预算与事业发展计划编制周期不衔接、年初预算难以到位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传统财政财务管理习惯与新的管理办法如国库直接支付、公务卡结算等花钱方式不相适应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不严、管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人大决议和审计意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深入研究改进措施,努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二、关于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各项部署,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抓发展、促增长、增效益,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持续增长。1-6月份,全省公共财政收入2536.6亿元,完成预算的54.8%,比去年同期增长12.5%;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939.4亿元,完成预算的46.1%,增长17.3%,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上半年,全省财政收支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收入增长比较平稳,收入质量有所改善。上半年,各月收入累计增幅基本稳定在12%左右,呈平稳增长态势。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877.3亿元,增长18.4%;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4%,比去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659.3亿元,下降1.5%,主要是上半年各级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将有些收入按规定由公共预算改列基金预算。二是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支出保障较好。各级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车、会议、差旅、接待、出国(境)经费和楼堂馆所建设。上半年,全省以行政经费为主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0.4%,比财政支出平均增幅低6.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全省财政用于民生和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分别增长17.9%、19.7%,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财税改革进展顺利,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省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梳理确定了122项重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在全省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引导各方面强化绩效意识、完善管理措施,其中省级对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专项资金扩大到33项,涉及金额124.6亿元,是去年的5.6倍。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并颁布实施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2号)。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对单位大额现金提取、违规向自有账户划转资金等进行监督预警。出台《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促部门单位加大公务卡推广使用力度。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增强财政透明度,省级报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由48个增加到108个。在年初公开财政总预算的基础上,5月份首次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95个部门的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社会反响较好。

下半年,受国内外多种经济因素影响,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会逐步加大。一是税源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持续增收动力不足。1-6月份,全省税收增长18.4%,这与房地产业的拉动有很大关系。前几个月,受“国五条”政策影响,全省房地产交易量明显放大,上半年房地产业增加的各项税收,占全部税收增收额的53.7%。如果剔除这一因素,全省税收仅增长10.3%。进入6月份以来,房屋销售呈放缓迹象,房地产业税收持续增长的难度较大。上半年税收增幅较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小税拉动作用较大,而主体税种除营业税继续保持较高增长以外,其他税收增长速度不快,其中企业所得税下降1.3%。二是经济增速有所放缓,重点行业税收增长乏力。今年以来,工业运行较为困难,对财政收入影响很大。上半年,全省第二产业税收仅增长3.8%。其中,除电力、汽车、烟草等少数行业税收增长较快之外,多数行业税收增长低迷。尤其是煤炭、原油开采、有色金属冶炼、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重点行业,上半年税收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分别下降28.3%、11.3%、5.9%、16.5%、10.1%)。从发展趋势看,经济运行的深层次矛盾短期内难以有效缓解,税收增势趋缓的状况难有大的改观。三是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预算平衡压力加大。今年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对高科技企业、小微企业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并大幅度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直接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特别是实施“营改增”试点,将会大幅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从支出方面看,各种刚性增支因素较多,年初测算全省必保的增支额达550亿元以上,预算执行中还有一些新的增支政策,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

综合分析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尽管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比较多,但全省上下致力于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各项改革步伐,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经济运行将会稳中有进,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下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财政调控,大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认真落实支持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加快重点项目资金拨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抓住“营改增”试点的难得机遇,健全财税扶持政策,发挥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推动服务业跨越发展。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研究完善防治水和大气污染的财税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支持蓝黄两区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大力推进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研究西部经济隆起带财税扶持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在支持城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多方筹资强化产业支撑和社会管理,为实现人的城镇化创造条件。认真落实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财政审批事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力争今年压减1/3以上的省级收费项目。二是狠抓增收节支,千方百计保重点。当前收入增长乏力与刚性支出快速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将紧抓增收节支不放松,加强预算执行分析,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密切关注税源变动趋势,引导各级依法治税,既不能收过头税,也不能有税不收。加强对主体税种、骨干税源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健全科技治税、以票控税机制,严厉打击偷税逃税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完善管理措施,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开支,切实做到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该花的钱也要紧着花,集中财力确保重点事业发展和民生政策落实。三是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把强化管理作为缓解收支矛盾的重要手段,努力向管理要效益、增财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支出标准体系,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扩大国库直接支付范围,大力压减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努力提高支出效率。加强部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防止和减少违规现象发生。四是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健全债务管理机制,逐步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监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防违规融资,严禁政府部门违规担保。加大融资平台整改规范力度,提高其运营质量和还款能力,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政府债务风险。国务院已批准我省今年开展自行发债试点。我们将按照国家下达的发债额度,努力做好工作,确保发行成功,为探索建立地方发债新机制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三、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情况

我省现行财政体制框架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时确立的,之后经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总体上较好地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动了各级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现行体制也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不够理顺,市县财政收入口径不够完整,财政体制的导向作用不够突出,体制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等等。经过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完善。这次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简化体制设计、理顺分配关系、加强财政调控、促进协调发展。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省市税收分享机制,为下一步贯彻国家财政体制改革打好基础。改革的原则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保持财政管理体制全省统一,又适当兼顾地区发展差异,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改革的着眼点是,强化财政体制的调控导向作用,通过调整省级税收分享范围以及不同税种的分成比例,引导各地加快转型发展、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改革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下划部分省级收入及财力,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市县财政。一是按照能放则放、保留基数的原则,将目前省级分享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电力生产、石化等企业税收全部下划到市县,实行属地征管、就地入库。按2012年决算数算账,省级下划税收达251亿元,占当年省级税收的68.6%。这样划分以后,不仅可以有效杜绝政府间收入错库、混库现象,而且市县税收口径更加完整,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一个地方的财政经济实力,对促进地方发展、提升竞争力将发挥积极作用。改革后省级只保留石油、电网、高速公路及铁路运输三个行业企业的税收,主要是因为这些行业实行跨地区经营、集中核算,实现的税收难以按地区进行科学合理划分,留在省级既便于税收征管,也有利于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的外部环境。二是取消原体制按3%比例递增上解的政策,对济南、淄博等9个递增上缴市,以2012年体制上解额为基数,以后年度定额上解、不再递增,切实减轻上缴市财政压力。三是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对市县负担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部分,省级补助比例由25%提高到50%,其中对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以进一步减轻市县出口退税压力,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四是将省属及以上采矿权人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省级分成比例,由70%统一降到50%,将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省级分成比例,由40%降到30%,支持矿产资源地加大资源保护和环境修复力度。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省市税收分享机制,增强财政体制对转方式调结构的调控引导作用。一是对市县主体税种税收比2012年收入基数增长部分,省级统一分成15%。改革后省级参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增量分成,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收入的分成比例由20%降低到15%,对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收入的分成比例由37.5%降低到15%。这4个税种分别与工业、服务业、企业效益、居民收入紧密相关,省级分成比例作出调整,有利于促进各地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二是对资源财产类税收比2012年收入基数增长部分,省级分享15%。省级参与资源财产类地方小税增量分成,一方面有利于强化财政体制对节约资源、集约发展的调控作用,进一步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各地做实财政收入,防止虚收空转。三是对胜利油田石油增值税和资源税增量部分实行省市按7:3比例分成。由于石油价格变化大、税收增长很不稳定,将石油税收留在省级并对增量部分实行省市分享,有利于减轻收入波动对市县财政运行的影响,同时也综合考虑了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的客观要求,以及产油区政府为服务油田开发建设做出的贡献。

(三)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加快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一是实施西部地区税收返还政策。2013年至2015年,对省级因体制改革从财政困难县集中的收入予以全额返还,支持财政困难县加快发展。二是完善省级分成税收增量返还政策。自今年起三年内,对省级分享各市的主体税种及资源财产类税收,比上年增长超过15%部分予以全额返还。三是制定县域税收增长上台阶奖励政策。省财政今后按每5亿元一个台阶,对地方税收规模达到规定目标,且税收收入增幅和税收比重达到一定要求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四是强化财政收入质量考核和政策约束,避免个别地方人为调节收入,引导市县加强税收征管,逐步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总的看,这次财政体制改革,虽然对省市间税收分享范围和分成比例作了较大调整,但地区间、级次间既得利益格局没有大的改变,主要是考虑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市自身负担较重、财力也不宽裕,仍然需要省里从体制上给予支持。改革后财政体制的导向作用更加明确了,各级财政预算收入口径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提出省级预算调整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当前,国家正在酝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我们将积极做好上下体制改革的对接工作,并紧紧围绕转变财政职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的进展。一是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由于目前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尚未到位,这次省对下财政体制改革没有涉及政府间事权的调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中央财政体制改革,在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省与市县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增量财力分配结构,促进新增财力在级次之间、地区之间合理分配,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省情、财力与事权更加匹配的财政体制。二是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目前转移支付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专项转移支付数额过大。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要大力压减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部分属于市县事权且信息复杂程度较高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市县管理,对部分使用方向类同、政策目标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予以整合。要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着力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坚持奖补结合、促进市级财力下移,充分发挥转移支付的正向激励作用。三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从今年8月1日起,我省将按国家统一规定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从全国已经试点的情况看,改革后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幅度达40%,另有5%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按照政策规定,改革试点期间各级收入归属不变,由此带来的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税负增加的企业采取先征后返的扶持措施。实施这项改革,尽管地方财政将承担一定减收增支压力,但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细致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同时,密切关注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环境税等税制改革动向,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四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围绕构建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加快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统筹运用好各类公共资源。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事项常态化、规范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收支压力很大,改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诚恳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省2012年财政决算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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