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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成 都 市 教 育 局

 

 

成教函〔2018〕21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

组织开展成都市2018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8〕90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制订了《成都市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直管)学校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活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将本活动作为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组织引导本区(市)县、本校教师积极主动看“优课”、学“优课”、创“优课”,要力争省部级评优比上一年度取得更好成绩,更要充分发挥优课效益,切实提高活动组织管理水平,提升广大教师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融合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请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直管)学校于3月26日(星期一)前将活动联系表(见附件)分别邮件报送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箱:[email protected])和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方案

2.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小学教

师晒课学科目录表

3.评价参考表

4.活动联系表

 

 

成都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成都市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下简称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晒课”,为平台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内容

(一)参与对象。我市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

(二)组织网上晒课。各单位要组织所属学校教师在规定时间通过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cedu.com.cn)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已参加上一年度活动的教师凭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新参加活动教师需先注册。各区(市)参加“晒课”教师数应不少于本地专任教师总数(以2017年省级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为准)的40%。

1.版本要求。“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审评,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国家晒课平台提供教材目录体系,教师必须选定目录体系中的教材某个节点方能上网晒课。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及以上”课程总数超过五堂的节点将不再开放晒课(晒课平台会对相应节点进行处理和标识,只有有晒课按钮才可以晒)。(见附件5、6)

3.晒课内容。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囯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晒课时间。根据教育部通知和我市实际,于3月16日启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地严格按照以下时段进行晒课,注意各学段上传的截止时间。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3月16日-6月30日

高中:3月16日-8月31日

(三)评审推优。评审推荐工作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推荐的原则和标准。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为鼓励广泛参与、确保质量,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推荐一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一堂优课。优先考虑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

1.区(市)县推优。截止9月6日前,各区(市)县、直属(直管)学校完成本级在国家平台所晒课例的评审(晒课学科目录表见附件2),并严格按每学科2节课例,44个学科共88节的要求完成向市级推优;各市直属(直管)学校分校区按各学段(初中、高中)每学科1节课例完成向市级推优。(由于平台设置,直属直管学校教师的所有“晒课”默认为“优课”直接进入市级评审,没有推优过程)“优课”评价参考表(见附件3),“优课”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市级推优。2018年9月17日前,市级将组织专家对区(市)县、市直属(直管)学校推荐的课例进行评审,并于9月20日前完成向省级推优。每学科推荐2节课例。

3.省级推优。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市州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和公布。并在9月30日前择优推荐800节课参加部级评审。待部级评审结束后未被评为省级优课、部级优课的,国家平台将逐步移除,请各地各校及教师按时做好备份。

省级优课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电化教育馆网站公示,课例名称及教师名称,工作单位等信息,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省级优课获奖名单,省教育厅将授权省电教馆制作电子版省级优课证书,不再发放纸质版证书。

(四)开展应用推广。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省级或部级“优课”成果,分享典型经验。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国家平台将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厅,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

(五)活动奖励。教育部取消以晒课数为参考的经费补助方式,将按最终入围的部级优课数及活动组织情况,给予各地一定的经费补助。

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州活动开展情况(晒课率,推优作品数量,课例,获奖情况及工作动态,报送篇数等),对参与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工作开展良好、成效突出的市州颁发组织奖、对承担具体工作的人员颁发优秀管理员证书。

三、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和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合力组织推进。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直管)学校负责本级活动的落地实施,要明确相关要求和支持政策,制订具体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电教、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要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条件保障工作,为学校和教师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支持。

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提炼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

四、联系方式

(一)成都市教育局

普二处:彭  灏,电话:61881701;

普一处:卜  薇,电话:61881664。

(二)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何欣、晁颖,电话:86133967、86127486。

(三)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陕昌群、乐天,电话:86637752、86630191。

(四)QQ工作群

1.管理群。群号:149594805。区(市)县教育局、电教馆(站)、教研室等工作人员加入,活动过程中人事若有变动,请务必及时申请更新群中人员信息。

2.学校群。群号:413701515,活动教师加入。

(五)国家平台技术服务

电话:4008980910,QQ客服:4008980910

附件2

 

2018年四川省“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小学教师晒课学科目录表

序号

小学

初中

高中

1

语文

语文

思想政治

2

数学

数学

语文

3

英语

英语

数学

4

道德与法治

道德与法治

英语

5

体育与健康

历史

物理

6

科学

地理

化学

7

音乐

物理

生物

8

美术

化学

历史

9

书法

生物

地理

10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

音乐

信息技术

11

品德与社会

美术

体育与健康

12

品德与生活

体育与健康

音乐

13

专题类(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安全教育)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

美术

14

 

思想品德

通用技术

15

 

专题类(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安全教育)

综合实践活动

16

 

 

专题类(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安全教育)

备注:“晒课学科目录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开放时的晒课目录为准。

 

根据教育部晒课目录以及我省教师2017年在国家平台上晒课情况,综合省教科院了解的情况,拟定的学科目录。期间可能会随着国家平台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最后报送省级的课例将在市州级评审前公示。

附件3

 

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评价内容(参考表)

 

评价指标

权重

指标描述

教学设计

10

教材与学情分析准确、全面;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体现三维目标整体要求;重点、难点处理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情境与活动设计指向问题解决。

教学过程

10

教学环节相对完整、过程流畅、结构清晰;课堂容量适当,时间布局合理。

10

教学组织形式多样,方法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反馈和评价及时恰当。

10

面向全体、注重差异,学生参与面广;突出学生主体性和教学互动性。

10

熟练、合理地应用信息技术设备;应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学习、课堂交流和教学评价。

10

应用数字资源改变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帮助学生理解、掌握和应用知识。

教学效果

10

学生学习兴趣浓厚,积极主动,参与度高,在学习活动中获得良好体验,课堂气氛活跃有序。

10

完成既定教学目标,使不同层次学生都能基本掌握所学科目的知识。

10

能推动学生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和情感态度等方面得到有效发展。

技术规范

10

晒课界面组织合理、信息完整、语言规范;课件运行正常,链接准确;视频拍摄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声画同步。

 

附件4

 

2018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联系表

表1区(市)县联系表

区(市)县

部门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QQ

 

教育局

局领导

 

 

 

 

科(处)室工作负责人

 

 

 

 

县级管理员

 

 

 

 

教研部门

工作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

 

 

 

 

电教部门

工作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

 

 

 

 

表2市直属(直管)学校联系表

直属(直管)学校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QQ

 

分管校长

 

 

 

 

教务处负责人

 

 

 

 

信息技术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

 

 

 

 

表1、表2说明:1.请将此表截止3月26日前以邮件方式分别报送至: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箱:[email protected]),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2.表可在QQ群“成都一师一优课管理群(149594805)”群文件中下载。

 

 

 

信息公开类别:不予公开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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