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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矛盾“调”出和谐 ——崇信县司法局探索推行“五步七天”调解法 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张小锋 今年以来,崇信县司法局结合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思路,高标准打造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整合全县矛盾纠纷调处资源,积极探索推行矛盾纠纷调处“五步七天”(线上摸排,分析研判、联合调解、跟踪回访、督促考评提质增效,确保七日化解)调解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线上化纠纷便民减诉累 农村大多都是鸡毛蒜皮的小矛盾,但如果不及时处理或处置不当,不仅会影响家庭团结、邻里和睦,甚至会演变成大矛盾、大纠纷。崇信县黄寨司法所巧用五“五步七日”调解法第三调法、联动调解,让案结事了。 11月8日,崇信县黄寨司法所利用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在外地的借贷纠纷,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 据悉,2019年5月,吴某某与信某某夫妻俩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14.5万元,后因吴某某、信某某夫妻未按时偿还贷款,农商银行随诉至崇信县高庄法庭。承办法官接案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并与黄寨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联合化解。调解中,吴某某、信某某夫妻对拖欠的贷款无异议,但表示目前孩子上大学,经济困难,请求分期还款。农商银行考虑到吴某某家目前的经济状况,同意了请求。双方通过线上签字对调解方案进行确认,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联合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崇信县新窑司法所联合律师利用两天时间释法说理,避免了激化矛盾可能导致亲情破裂及其他更严重的后果。 据了解,崇信县新窑镇西刘村王某甲与王某乙是亲弟兄,80年代分家时将50亩小林场的林权及植树所贷的债权分给王某乙所有,其余林地及林权未分配。今年3月,因煤矿探井占用了未分配的林地1处,赔偿款被王某乙的儿子签字确认,8月煤矿探井又占用了王某乙50亩小林场1处,赔偿款也被王某乙儿子签字确认。王某甲认为两处林地分家时没有明确归属,赔偿款应归双方共同所有,王某乙则认为小林场50亩林权属于自己,赔偿款应归自己,双方因赔偿归属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为妥善处理好这起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利用两天时间多次到村委会查询核实相关事宜,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人情上入手,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高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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