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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问答

2024-05-28 21: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 语

新一年度的年检年报填报工作已开始,为更好的帮助社会组织准确快速的完成填报工作,社会组织众扶平台特为社会组织同仁们总结了社团年检填报的常见问题,同时通过年检微课堂、社会组织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对年检问题进行咨询答疑,通过一系列的指导工作帮助社会组织顺利通过年检。

设立常务理事会有什么要求?

答:依据《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京民社发〔2020〕24号文件中第十八条规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至少由5名常务理事组成,最多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理事人数低于50名的社会团体,不设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超过50名的社会团体,可设置常务理事会。

理事监事成员中哪些人需要审批后才可兼职?

答: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机关、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现职、离退休党政机关人员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理事会什么时候可以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答:依据《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京民社发〔2020〕24号文件中第七条规定,理事会应在任期届满6个月前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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