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服务指南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现在退休有延迟吗多久办理 › 合肥市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服务指南 |
正常退休办理
一、 政策法规依据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2、 《关于印发的通知》(劳社〔2008〕45号)
3、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
4、 《关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37号)
二、 申报主体
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
三、 申办条件
1、 正常到龄人员: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为50周岁。女性参保人员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职工身份参保,实际在企业参保缴费时间或视同缴费年限不满2年,年满55周岁。
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四、 申报材料
1、 《职工退休申报表》
2、 职工个人档案
五、 办事程序
受理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核算养老金并打印养老金计发表。
六、 办理时间
每月8日至24日工作日
七、 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一楼
八、 咨询电话
0551-12333
九、 相关表格下载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hefei.gov.cn/index.html
首页> 便民查询 > 下载中心 > 养老保险
----------------------------------------------
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一次性支付办理
一、 政策法规依据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
2、 《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
二、 申报主体
参保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
三、 申办条件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年满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年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员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职工身份参保,实际在企业参保缴费时间或视同缴费年限不满2年,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
四、 申报材料
1、《职工退休申报表(一次性支付)》
2、职工个人档案
五、 办事程序
受理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核算支付金额并打印一次性支付核定表。
六、 办理时间
每月8日至24日工作日
七、 办理地点
合肥市政务环路88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一楼
八、 咨询电话
0551-12333
九、 相关表格下载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hefei.gov.cn/index.html
首页 > 便民查询 > 下载中心 > 养老保险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