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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关于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施工破坏事故损失计价项目的探讨

2024-05-05 20: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表2 燃气企业主要抢修机具设备清单

3 抢修处置常规项目与计价

在本案例中,抢修处置常规项目为土方、管道拆除、管道安装等,可以套用事发地现行工程定额。管道修复指的是带气管道放散完毕,经检查检测具备施工作业条件开始至管道修复完毕的管道拆除、安装和土方挖掘、回填等项目,详见表3。

表3 管道修复综合造价

4 抢修处置非常规项目与计价

4.1 抢修处置非常规项目

表4 抢修处置非常规项目一览表

4.2 抢修处置非常规项目的计价探讨

抢修处置非常规项目,因无可参考的计价标准,计价存在一定的弹性或困难,也是索赔费用争议的焦点;即使为市场价格,由于抢修的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燃气企业和事故责任单位在采购价格上往往存在分歧。具体探讨如下:

4.2.1 紧急调度

紧急调度费用包括启用应急平台、启动应急预案、接警、紧急调度、车辆物资、各级人员赶赴现场等产生的费用。根据实践经验,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各级人员均会中断正常工作赶赴现场,此处不作分类或分级处理。关于此项费用,笔者认为相关工作量难以量化,又为实际发生,根据经验宜按照3000元/次。

4.2.2 前期现场安全措施

前期现场安全措施费用包括现场警戒、设置警示标识和围护、浓度检测、交通疏导、人群疏散、泄漏控制、驱散聚集的燃气等产生的费用。根据经验宜按照4000~6000元/次取费。

4.2.3 燃气泄漏损失、燃气管存损失、燃气置换损失

泄漏、管存、置换等燃气损失均以当时的当地物价部门批复的燃气价格为准,为便于计算,统一按照居民燃气价格计算。

① 泄漏气量

泄漏燃气的体积可以参考理论计算公式,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进行模拟计算。[8-11] 实践中,燃气企业和事故责任单位对模拟条件的争议较大,主要是地下燃气管道设施被破坏后,破坏形成的孔洞、裂缝等形状不规则导致面积难以计算;另外由于土壤、石块、工具等因素阻碍扩散,导致燃气泄漏不是理想状态的大气扩散式泄漏,泄漏速度较理想状态小、泄漏气量也较理想状态少。

② 管存气量

管存气量因事故抢修、放散的燃气直接损失费用;关闭受影响管段的控制阀门后,管道内燃气从运行压力降至微正压(300~800Pa)期间所损耗的燃气。此种边界条件较为明确,计算也较为简单。

② 燃气置换损失

一般情况下,恢复供气时以居民用户地上公共管道部分内的燃气浓度,或工商业用户调压设备设施前的燃气浓度,或受影响管段的末端燃气浓度达到规范要求即可以认为置换合格。具体情况可能应检测多个位置的浓度。

以上述为例,应采用氮气进行间接置换,还要考虑氮气的用量及相关费用,送达现场的价格为综合价格(氮气、充装、运输、搬运等),为市场价格,此价格一般为长期合作价格或临时采购价格。如用量很大,一般采购液氮,还应考虑气化设备、安全措施等费用。

④ 防火措施费

抢修作业过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火保护措施、动火现场安全监护等产生的费用,动火作业取费5000元/处,放散点取费1000元/处。

⑤ 台班

每台班按行驶50公里、工作8小时测算。抢修处置的车辆均为专用或特种车辆,难以市场比价。笔者建议按照平均折旧费用为基数。

⑥ 临时供气

临时供气措施有:CNG减压装置(含调压、加臭、计量等工艺)、LNG气化装置(含调压、加臭、计量等工艺)、LPG气化装置(含调压、加臭、计量等工艺),以及不停输作业工艺。建议主要设备费用按照当地租赁价格执行。

5 赔偿追索

事故发生后,燃气公司应尽可能、尽快地形成、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记录、资料、协议等文件,以备赔偿追索之用。应主要考虑:

① 编制详细的抢修处置报告或记录。

② 及时制作《抢修处置工程量及费用清单》,书面告知事故责任单位及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③ 整理相关的巡查巡检记录、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及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往来函件、单据等。

① 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记录或报告;协商记录或协议。

相关的照片、视频等,各类媒体发布的信息。

6 建议

6.1 由于抢修工程具有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工程项目的造价一般高于平时,但缺少权威的指导性文件,建议行业组织牵头组织研究和编制指导性文件。

6.2 实践中,政府部门对燃气企业的成本监审日趋规范和严格,建议行业组织牵头组织特殊情况下的工程定额研究,以期指导和规范相关工程费用结算。

6.3 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成为一种机制,而对应的专项预算定额也应有相应的成文规定,给结算以参考和依据。

6.4 对不停输作业工艺等专有施工方法应给予一定的浮动空间,不能笼统地仅以市场信息指导价为依据,应该允许以实际发生情况,配以真实图片、发票等作为计价计量凭据。

6.5 关于抢修处置项目的计价应考虑项目发生均为应急状态,如有参考定额或一定时期内市场均价,应给予大于1的系数,燃气企业可以根据长期的作业数据进行分析,提炼出较为合理的系数,如条件允许,可以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或物价管理部门发布,使具有权威性。

参考文献:

[1] 彭知军.预防第三方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的措施[J].煤气与热力,2010,30(6):B23-B28.

[2] 彭知军.分级管理在中压埋地燃气管道及设施巡查与保护中的实践与探讨[J].城市燃气,2010,430(12):18-21.

[3] 杨光,段卫民,钱勤晖等.第三方施工工地燃气管道抢修应急预案的编制[J].煤气与热力,2009,29(1):B37-B39.

[4] 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办法[EB/OL].(2015-09-24)[2017-12-26].http://www.szjs.gov.cn/csml/rqfzybzc_333/xxgk_334/zcfg/201509/t20150924_3230945.htm 

[5] 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EB/OL].(2005-02-16)[2017-12-26].http://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2407/nw14404/u26aw3015.html

[6]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韦开年、丁方龙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5)皖民一终字第00112号)[EB/OL].(2015-11-03)[2017-12-26].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eba0a5de-bbf1-4ad7-8954-07bbc2290564

[7]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原告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中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3)浦商初字第248号)[EB/OL].(2017-08-10)[2017-12-26].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4d97f889-5ebe-4385-821d-a7cb00fb4ad7

原载于《城市燃气》2019年5月,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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