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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10: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離境稅退稅手續

海空旅客於海天客運碼頭成功辦理登機手續,經航空公司甄別符合申請退回離境稅資格後,將獲發退稅券,通過保安檢查後可於退稅處憑券即日退回離境稅。

如獲發退稅券但因趕機或其他原因未能在海天客運碼頭辦理退稅手續的旅客,可直接聯絡其航空公司。至於符合退稅資格但因接駁時間等問題未有獲發退稅券的旅客,可填寫退稅申請表連同所需文件寄回民航處。

旅客攜帶液體新規定

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三)起,所有由香港國際機場出發的離境航班,必須採取新措施管制手提行李,以遵從香港特區政府訂立的新指引,有關詳情請瀏覽機管局網頁: http://www.hongkongairport.com  

航空公司一般行李須知

手提行李 不論任何客艙,每名乘客 (嬰兒除外) 均可免費攜帶一件手提行李。行李之體積包括手提行李之輪子、把手及側袋,不可超過56x36x23釐米 (22x14x9吋)。有關手提行李之重量限制,請向航空公司查詢。

重要事項 如您的寄艙行李內有任何易碎或可腐爛物品、鎖匙、藝術品、照相機、金錢、珠寶、貴重金屬、銀器、藥物、危險物品、貨物、形狀特別的物件、可轉讓文件、證券、商業文件、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或樣本,無論您是否已知會我們,我們均不會對上述物品之任何遺失、損毀或因運送延誤而引致的一切後果負上責任。

特別服務 孕婦,獨自乘搭飛機的兒童或需輪椅服務的乘客,請與有關航空公司預先安排。

危險物品 基於安全及保安理由,您不得於寄艙或手提行李內攜帶下列任何危險物品:

裝有防盜裝置的公事包、鋰離子電池和/或煙火製品; 炸藥、軍火、火藥及信號燈; 壓縮氣體(包括易燃、非易燃或有毒氣體),如丁烷 (butane) 或瓦斯氣體; (propane)、潛水氧氣筒、打火機燃料或噴霧; 易燃液體,如油漆、天拿水及黏合劑; 易燃固體,如隨處可擦著的火柴及容易燃點的物件; 過氧化物質,如漂白劑及過氧化物; 有毒物質,如砒霜、氰化物、殺蟲劑及除草劑; 放射性物質; 腐蝕性物質,如水銀 (藏於溫度計或血壓計內)、酸性物質、鹼性物質及濕電池; 刀 (如打獵用刀、劍)、剪刀及任何法例規定的非法利器 (例如冰鑿); 任何上面未有列出而於空中運送時會構成危險的物品,如磁化的、具攻擊性或刺激性物品。

然而,於旅程上必需之少量藥物及個人用品,如髮型噴霧、含酒精之香水及藥物均不在此限,詳情請向航空公司查詢。

有關於香港範圍內不得管有的違法物品詳情,請瀏覽香港警務處網頁:http://www.police.gov.hk/ppp_en/04_crime_matters/cpa/cpa_at_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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