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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政府

2024-07-11 10: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满洲历史

满洲国成立于1932年3月1日,是前东北亚国家,首都设于新京特别市(今长春市),领土包括今辽宁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全境(不包括关东州,即大连地区),以及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和河北省北部的原热河省地区。南与日属朝鲜接壤,北与苏联接壤,西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外蒙古)相邻。

1932年满洲国建立时总人口有3千4百万人,当中汉人占百分之83,满洲人与蒙古人合计占百分之15,日本人和朝鲜人则合计占百分之二。满洲国的居民除汉满蒙等主要民族之外,也含其他通古斯民族(如鄂伦春、赫哲等)、朝鲜族、俄罗斯族与和族。 满洲国国旗是五色旗,据1933年2月24日公布的满洲国国务院布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东方,红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黄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统御四方。后来也解释为“红、蓝、白、黑、满地黄”象征满、汉、和、朝、蒙五族协和。

根据1943年由满洲国政府出版的《满洲建国十年史》,当时世界上约有80个国家或政权,承认满洲国的共2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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