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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湾里区永惠漫谷小区以南、招贤大道以东、兴宸·山水艺墅以北(控规A

2024-07-15 18: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湾里区永惠漫谷小区以南、招贤大道以东、兴宸·山水艺墅以北、兴宸·山水艺墅以西(控规A-9-06A)16.95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洪自然资文〔2020〕10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出让方案,待湾里区完善林地使用手续后组织出让,请你局做好督促工作。

此复

附件:湾里区永惠漫谷小区以南、招贤大道以东、兴宸·山水艺墅以北、兴宸·山水艺墅以西(控规A-9-06A)16.95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2020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湾里区永惠漫谷小区以南、招贤大道以东、兴宸·山水艺墅以北、兴宸·山水艺墅以西

(控规A-9-06A)16.95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洪府发〔2018〕2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22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等相关规定,湾里区永惠漫谷小区以南、招贤大道以东、兴宸·山水艺墅以北、兴宸·山水艺墅以西(控规A-9-06A)16.95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具体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位置

规划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面积

评估

地价

出让起始价

土地使用

年限

湾里区永惠漫谷小区以南、招贤大道以东、兴宸·山水艺墅以北、兴宸·山水艺墅以西(控规A-9-06A)地块

居住、商业用地

①1.0<容积率≤1.6;②建筑密度≤28%;③绿地率≥40%;④建筑限高23米;⑤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占开发总建筑面积(计容)比例按不大于15%控制

11301.7平方米(合16.953亩)

314.87万元/亩(楼面地价2952元/平方米)

315万元/亩(楼面地价 2953元/平方米)

商业40年、居住70年

备注:该宗地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收储,收储文号为洪工储收字〔2019〕第002号。宗地权属无争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宗地为拆迁后的自然状态。

二、竞买要求及使用条件

1.竞买人应支付竞买保证金为起拍价总价的20%,金额为1068万元(取整),成交后充抵等额土地出让金。宗地成交总价款的20%作为宗地出让合同的定金。

2.该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宗地所建住宅的控制性房屋销售价格(均价)上限为7600元/平方米(毛坯价)。宗地的商品住宅(简称“三限房”)销售,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的成年居民,限购一套;遇有供不应求等情况,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限价房自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具体按照《关于市区“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试行)的通知》(洪房字〔2017〕72号)规定执行。

3.宗地所建商品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宅比例不得低于70%。

4.该宗地住宅项目中户型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实施全装修建设,具体办法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昌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7〕67号)和《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洪房规〔2018〕1号)执行。

5.宗地内配建的社区用房须无偿移交,并将产权登记至湾里区政府指定部门。

6.至宗地公开出让公告截止报名日,在南昌市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个人、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宗地竞买,宗地成交后,将对宗地所有竞买人进行审查,如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取消其竞得资格。

7.宗地竞买资金(即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竞买人自有合法合规资金,如宗地竞买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尚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宗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违规竞得人列入南昌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昌市土地市场的公开竞买。

8.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在遵照出让文件内容及认可宗地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三、相关监管要求

(一)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对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情况及项目用地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后实施情况做好服务和监管。

(二)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对房屋销售情况做好服务和监管。

(三)湾里区人民政府对宗地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交付做好服务和监管。

(四)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南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对竞买人竞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四、土地交付和建设要求

交地时间

交地状态

开工约定

竣工约定

其他约定

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交地

拆迁后的自然状态

签订合同后

12个月内必须

开工

开工后三年内必须竣工

按批后监管要求

五、出让金交付时间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逾期3日未缴清的,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出让方式

宗地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网上交易通过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以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出让起始价

宗地拍卖起始价315万元/亩,楼面地价为2953元/平方米。

八、组织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依法组织出让。宗地出让成交后,经审查符合本出让方案要求的,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应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其他要求

受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划部门确定的宗地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宗地内配建的社区用房须无偿移交,并将产权登记至湾里区政府指定部门。

十、宗地规划指标

1.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

2.1.0<容积率≤1.6;

3.建筑密度≤28%;

4.绿地率≥40%;

5.主出入口方位:招贤大道;

6.建筑高度:建筑限高23米;

7.建筑间距: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退离红线:建筑退让招贤大道道路红线5米以上,退让绿线5米以上,并按《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9.机动车位:按《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执行;非机动车位:按《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执行。

10.必备的公共服务设施:需配置150平方米社区用房,配置一座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其他(垃圾收集点、物业管理用房等)按居住区规范进行配套。

11.其他:①商业建筑面积(计容)占开发总建筑面积(计容)比例按不大于15%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建体育休闲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议增加山体安全评估。②宗地内靠近招贤大道连排的9棵樟树予以保留,原则上不得迁移。

12.具体规划指标以湾里区城乡规划建设局用地规划条件(2019)第013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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