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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13: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重要支点,切实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现就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提出以下措施。   

  一、特聘A、B、C档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顶尖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第五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才、获评中山市十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参照执行。    

  二、特聘D档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博士、获评中山市首席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参照执行。 

  三、对上述范围以外的企业人才,市镇每年安排一批学位,由企业自主分配。其中,领军企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入学名额,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按照《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府办〔2020〕22号)确定入学名额,总部企业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确定入学名额,在我市投资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签约项目或投资额超10亿元的工业实体企业),注册落地一年内给予一定入学名额。

  四、各镇街已落地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所引进人才、在重点人才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在重点人才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企业所在镇街统筹安排入学。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人才企业清单由各镇街确定。    

  五、户籍尚未迁入中山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子女、镇街急需人才子女,由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安排入学。在中山市有稳定职业和房产住所的港澳居民,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享受户籍生待遇,向房产所在镇街申请入学。    

  六、户籍尚未迁入、但在中山有稳定工作的人员,根据其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和参加社会教育等情况,参与积分入学。    

  七、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五星级民办学校学位,用于保障人才子女入学。鼓励镇街通过学费补贴等形式,满足人才子女入学需求。    

  本措施试行两年,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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