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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工作,根据《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18〕6号)、《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大学生在湖实训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就创联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认定一批优质企业、创业园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开展岗位实习实训活动。经研究,现开展2024年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申请及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1)在吴兴区行政区域(不含南太湖新区)依法注册,未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 (2)能为参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落实安全培训和防护指导; (3)能为参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对大学生实训期间的考勤、安全、岗位和生活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管理,并按协议约定落实各项实训安排和生活待遇,发放一定的劳务报酬; (4)能及时为参加实训的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大学生人身安全; (5)建立实训带教制度,能安排有工作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训带教老师; (6)建立实训大学生日常管理办法规定,并严格遵守大学生实习实训相关政策规定; (7)上年度12月底在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 三、申请材料 (1)《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申报表》或《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备案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12月底单位参保证明; (4)2024年招聘实习实训大学生计划需求表; (5)申请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承诺书; (6)各级各类园区或平台申报认定(备案)的,需提供园区或平台内入驻企业名单;以在吴集团公司申报认定(备案)的,需提供在吴下属子公司名单。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园区)向所在高新区、乡镇街道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初审后上报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经审核,拟定2024年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企业名单,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发文认定为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补贴; (4)已认定的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实习基地,如发生变更、注销、列入失信名单或其他不符合基地设立条件情况的,取消其基地资格;自2023年起,连续两年未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认定资格; (5)实训基地须在学生实训期结束的当月或次月内,申报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各级各类园区或平台,可以园区或平台管理方的名义统一申报认定(备案)实训基地,园区或平台内企业经管理方同意后可接收大学生实训;在吴集团公司申报(备案)实训基地的,其在吴下属子公司一并纳入认定(备案)范围;对用工人数较少且不能纳入相关园区或平台的小微企业申报认定(备案)实训基地的,可采取企业联合申报的形式。认定后如有新入驻或离开的企业均需向区人社备案。 联系人:曾金霞 蔡 晔; 联系电话:2289375
附件:1.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申报表 2.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备案表 3.2024年招聘实习实训大学生计划需求表 4.申请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承诺书
湖州市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申报表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注册资金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员工数(在湖参保人数) 计划2024年提供实训岗位数 申报单位 意 见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大学生实训基地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高新区、乡镇街道 意 见
年 月 日 区人社局审核 意 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备案表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注册资金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员工数(在湖参保人数) 2023年开展实习实训活动人数 计划2024年提供实训岗位数 申报单位 意 见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大学生实训基地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高新区、乡镇街道 意 见
年 月 日 区人社局审核 意 见
年 月 日
附件3 申请吴兴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承诺书
承诺方(单位): (加盖公章)
承诺在认定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后,严格按照《湖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大学生在湖实训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实训工作。 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训岗位数量,规范岗位条件设置; 2、配备企业实训经办人员,有效开展实训工作,并保持企业实训经办人员队伍稳定,无频繁换人换岗现象,若企业实训经办人员离岗的,完整交接实训工作,并及时更新人员联系方式,在实训期间给学生依法缴纳商业保险; 3、申报实训学员信息真实有效并提前向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备案,不备案的不予补贴; 4、如实、按时申报落实实训学员生活补贴,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年 月 日 3700918-67352-614-主动回应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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