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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女孩遭10人欺凌!如何制止校园暴力,保护“少年的你”?

2024-01-05 22: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

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受到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对于校园欺凌

社会并不缺少关注度

相关治理也一直在路上

但校园欺凌屡屡不绝

其难点何在?

又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8月1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安徽省歙县有多名女生在厕所欺凌另一名女生。视频中,先后有两名女生站出来打另一名女生的耳光,其中一人连续击打了20下,打完后还让其他女生继续打,并说“出了事我扛着。”整个打耳光的过程中,还有女生帮忙计数,另有一名女生微笑着站在旁边拍摄。

经歙县警方调查,网传未成年人欺凌视频内容属实。目前,10名违法行为人全部到案接受调查处理(其中8名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陪同)。

校园欺凌不容小视

近些年,校园欺凌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对其治理力度也逐年加大,但此类事件依然时有发生。

河南省沁阳市,女孩马某因“传闲话”被同学吕某殴打,网传视频中,有两人多次扇女孩耳光。

安徽一名13岁女生在厕所内被另两名女生掌掴64次后晕厥。

陕西省安康市,一名初中学生被人谩骂、连续扇耳光,并被打人者逼迫下跪。

……

这些都是在2021年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

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

童年被欺凌的孩子,可能会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中,性格变得沉默寡言、孤僻古怪,有过这种童年的孩子长大后,心智、体能与认知一般都会呈现贫乏的状态。如果情节严重,有可能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甚至会落下终生残疾。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表示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一般是两个极端:一种是家里无人管教的留守儿童,还有一种是家庭有权有钱的。

安徽省合肥市青少年心理研究会会长林林认为

校园欺凌所涉多是留守儿童或者是“精神留守儿童”,即父母在身边但不管不问,这些儿童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短期看不到,但未来可能是隐形炸弹。

欺凌行为也会给施暴者和受害者造成不良暗示——暴力解决问题更“好用”。成年后,他们可能会继续侵害弱者,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校园欺凌现象的大面积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的暴力倾向虽然有其生物性遗传的源头,但其所生活的环境发挥着更为重要的决定作用。有明显暴力倾向的儿童大多曾经有遭受暴力的经历,如果孩子默认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他就会使用暴力解决他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往往是被忽视的未成年人,他们内心情感的“桶”,空虚而无以填充。

近年来,虽然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的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时不时就蹿上“热搜”的校园欺凌事件仍然让校园蒙尘、令舆论哗然。

杜绝校园欺凌,难在哪?

在电影《少年的你》中,有这样一段直击人心的对话:

“你小时候为什么欺负人?”

“我没有啊”

“那你总被人欺负过吧?”

这句台词其实是告诉我们一个现实:欺凌事件,一直都有在发生,而且很普遍。尽管校园欺凌的问题不断被呼吁重视解决,但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校园欺凌在被发现、认定、处理等方面存在多重难题。

“学校对实施暴力行为的学生,一律严惩。”张非在贵州省一所中学担任校长,其所执教学校对校园欺凌十分重视,“我们有一条红线:凡打架斗殴者一律勒令退学。”

但张非同时表示,在实际的处理中,除了非常明显的暴力行为,对校园欺凌的界定存在难度。现实中,如果学生不主动报告,就只能“凭老师执教经验产生的‘第六感’来判断”, 比如,张非自己的经验是看危害程度、是否使用器具,以及双方家长是否谅解。

除了校园欺凌界定之难,校园欺凌的发现难、举证难也同样值得关注,校园欺凌“冰山”下的97%都没有被看见。

今年15岁的初三学生小光就读于一所私立中学,从初中开始以来,小光就见到不少高年级同学对低年级索取“保护费”、强抢食物、抢占篮球场地等事件。

小光说,欺凌者往往会将施暴地点选在宿舍、厕所等隐蔽场所,还有人“放哨”,会在老师来到之前提前结束;被欺凌对象也往往是瘦弱胆小的同学,不敢声张。

校园本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校园欺凌事件的时有发生,令人痛心、揪心。要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就要建立防范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依法治教是关键,从发现到惩罚,都应当纳入法律的治理中。

密织学生安全网,保护少年的你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五种行为均构成学生欺凌行为。

小编梳理发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也已对学生欺凌亮出“红黄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小平介绍

学生欺凌侵犯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被欺凌造成损伤,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诉请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或财产损失赔偿。如果欺凌者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

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不足、树立明确红线,真正让施暴者“不敢为”。首先,应明确“家庭教育不得使用暴力”,避免出现认知上的暴力底线不清晰;其次,借鉴国外经验,对欺凌者入罪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后,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和校园欺凌的知识普及,让更多学生真正懂法用法。

此外,相关部门、学校也要组织讲座或辅导,指导家庭如何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父母怎样正确与孩子交流相处等;在学校内,要减少教师不必要的行政任务,让教师有更多精力去关心学生、构建更和谐的师生关系;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防范机制,真正发挥心理咨询、心理监测的作用,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化解。

阻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密织学生安全网

保护“少年的你”

原标题:《14岁女孩遭10人欺凌!如何制止校园暴力,保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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