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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声明

2024-07-17 08: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位考生:

近期,学校发现有个别机构冒用我校名义进行研究生招生及辅导班宣传。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此声明如下:

一、湖北中医药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进行研究生代理招生,未举办任何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辅导班。

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被录取考生在我校进行培养,我校未与任何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异地办学。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官方信息发布,仅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官方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不实宣传。

四、任何机构、个人未经许可,私自以湖北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印制各类招生简章及电子版宣传资料,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觉,增强防范意识,摒弃侥幸心理,注意甄别信息来源与真伪,谨防上当受骗,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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