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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渭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闻发布会

2023-04-08 19: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月11日下午3时,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蒲城县人民政府通报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主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渭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4月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调度指导我市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迅速响应,采取多项措施,把好疫情防控关口。4月10日,我市报告1例上海返蒲城的新冠肺炎核酸初筛弱阳性人员,目前市县疫情防控的各项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切实做好防控工作,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决定提级发布,以市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疫情最新动态和有关防控工作措施。

应邀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

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鑫先生;

蒲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冯新女士;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单位有:国际在线、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三秦都市报、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等20多家中省市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

现在请蒲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冯新通报蒲城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蒲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冯新: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下面,我就蒲城县疫情防控工作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确诊病例原某,男,37岁,系蒲城大红门公司货运司机。4月6日14时,原某驾驶冷链物资保障货车到上海浦东新区运送猪肉,4月7日在浦东新区一医院做核酸(结果为阴性);4月8日上午11时驾车从上海返程;4月9日17时47分经卤阳湖高速卡口入蒲时,刻意隐瞒上海市旅居史,用其备用手机号码出示陕西一码通、显示渭南行程;4月10日16时核酸检测结果异常,21时20分经县级医院平行复检为阳性,后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当晚零时15分转至西安市胸科医院治疗。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原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对大红门公司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进行调查。

确诊病例发生后,我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应对疫情。同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快速反应、有力调度。立即进入升级管控“战时”状态,快速决断处置,全县上下齐心上阵、重心下沉,综合协调、交通运输、后勤保障等15个工作组和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流行病学调查、隔离人员转运、生活物资保障等9个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封控、流调、隔离、核酸检测等工作,2000余名党员干部下沉村组(社区),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格体系。

二是果断处置、封控到位。4月10日当晚划定封控区4处、封控2304人,管控区1处、管控31025人,严格实行封控区“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硬隔离措施;划定全县其他区域为防范区,严格落实“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当晚完成重点区域环境采样(结果均为阴性),启动主城区全员核酸,截止4月11日13时,累计完成核酸采样13.05万人,9.42万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余样本正在检测之中;发放中药汤剂5868袋。

三是协同作战、精准流调。迅速启动公安局牵头,公卫、工信等部门协同参与的流调工作专班,4月10日当晚完成确诊病例流调核心信息,确定B类接触者64人、C类接触者298人,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所有区域场所已进行全面消杀和封闭停业管控,并组织对主城区进行全面消杀。

四是快速转运、闭环管理。全县启用了15个隔离点、1318间隔离房间,对B类接触者、C类接触者迅速转运、隔离管控,截止4月11日13时,已集中隔离210名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同时,从严管控隔离点,每个隔离点派驻一名科级领导担任专班“班长”,严格落实隔离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工作人员二级防护等管理措施,坚决防止隔离点发生感染。

五是盯紧看牢、严防严控。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通告文件,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两防”措施,全面暂停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暂停饭店堂食、聚集性夜市,暂停公共娱乐场所营业和公共交通车辆营运,主城区社会车辆全面禁行,学生全部线上教学,养老机构、看守所等机构严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从严管控“两站一场”、高速路口、县域边界人员进出,有序、快速、精准切断病毒传播链。

六是精细安排、保障供应。全县已储备可满足1个月使用的粮油和10天使用的猪肉(70吨)、蔬菜(300吨)等物资,超市、农贸市场等正常营运,农资、工业原料、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通畅。封控区、管控区定期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组织干部、志愿者等送物上门,对就医需求人员进行摸排统计,确保群众生活正常、就医通道畅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

谢谢冯县长的通报发布。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媒体朋友围绕刚才的发布内容进行提问。提问的时候,报一下自己所在新闻单位名称,谢谢。

陕西日报穆骋:

冯县长,你好,我是陕西日报记者,面对当前形势,蒲城县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蒲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冯新:

答: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两防”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以更强的责任担当织密织牢防线,以最快的速度阻断传播链条,以更严的举措做好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防线,扎实开展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排查,分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疫情扩散蔓延。

二是加大风险排查力度,高效管控涉疫人员、区域;强化重点场所管控,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引发风险;继续组织开展核酸筛查工作,确保潜在隐患早发现、早应对。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广泛普及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权威声音,消除群众恐慌心理,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四是全力做好各类服务保障和市场供应,重点围绕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医疗需求,加大日常监测和物资储备调运,强化社会面管控,确保社会稳定、秩序良好。

渭南日报张伯阳:

张局长,你好,我是渭南日报记者,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行程的,请问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鑫:

答:公安机关对于隐瞒病情、故意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祖亮: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新闻界的朋友们,希望大家在近期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深入宣传中省决策部署和我市防控举措。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大力报道我市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在坚守一线、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讲好渭南抗击疫情故事,展现渭南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

二是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护科普知识。大力推广“做好个人防护是预防感染的最关键措施”理念,引导群众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等习惯,倡导近期非必要不流动,不出行。

三是深入宣传解读防疫相关法律法规。以《污染病防治法》《刑法》等为重点,大力宣传解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醒广大群众如故意隐瞒外出行程、活动轨迹等信息造成扩散等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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