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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起,电动车再迎新规,涉及禁止上路,二三四轮车都在内

2024-07-16 21: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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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成为人们首选出行的交通工具,但是随着数量的增多,电动车的很多问题也凸显出来,所以各地严格管理电动车,从2024年1月起,电动车再迎新规,涉及部分车辆禁止上路,这一次二轮、三轮、四轮车都在内。

1、浙江集中淘汰超标电动车,2024年1月1日起,违规上路将依法处置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19条的规定, 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限为7年,超过7年,将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自2023年10月23日起,浙江交警开始劝导淘汰超标车,对于多次劝导不改的车主,将会采取没收车辆强制报废,同时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若再发现超标车上路,将会直接扣车强制报废。

2、广州限行电动自行车,2024年1月2日起开始处罚

2023年12月15日起,广州市正式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根据该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时间和区域做了限制,部分路段限制使用电动自行车,部分路段允许分时上路。

从12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为期15天的疏导宣传工作,并且明确从2024年1月2日起,对于在限行路段或限行时间段内,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将会依法处罚。

3、2024年1月1日起,江西赣州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的有效期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超标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车主需要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选择电轻摩、电摩使用。

4、2024年1月1日起,江西南昌明确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可接受处罚

从2023年1月1日起,江西南昌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上路、停放、充电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佩戴安全头盔的要求也做了较大的改变,由原来的“提倡佩戴安全头盔”,修改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也就是说,以后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了,如果未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受到交警的警告或者处20元的罚款。

5、2024年1月1日起,《郑州市消防条例》正式实施

为了规范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很多地区都修订了消防条例,加入了对电动车的相关管理,从2024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郑州市消防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实施以后,要求电动车不能停放在公共走廊、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楼梯间等场所,更不能在这些区域内充电,明确不得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需要到小区指定场所为车辆充电,更不能上楼充电。

总结:

上面是目前已经明确的,从2024年1月1日起要实施的电动车新规,涉及到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除了两轮电动车以外,超标的三四轮电动车也不得上路行驶,目的都是为了广大车主的安全,所以广大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当地的管理规定,免违规上路而受到处罚。那么,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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