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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电燃气乱加价处罚来了!

2024-01-16 08: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你遇到过城中村

水、电、燃气费用“刺客”吗?

一段时间以来

部分城中村房东

水、电、燃气乱加价的行为

引发社会关注

今后,这种行为

最高可罚款二十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

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若干规定》一共十六条

采用 “小快灵、小切口”的立法形式

旨在保护水、电、燃气使用人合法权益

维护水、电、燃气市场秩序

规范房东等代收费人的行为

是立法的重要内容

↓↓↓

一是严禁违法加价。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违规收费且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是明确提供票据义务。规定代收费人应当提供载明水、电、燃气的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的发票或者收据,否则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履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人,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其信用记录,并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若干规定》

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

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政策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和调整;供水、电、燃气企业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代收费人违法加价行为由街道办负责查处。街道办应及时约谈、提醒可能存在违法加价行为的代收费人,提前预防和及时化解相关矛盾纠纷。

解决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加价的问题,长远看来还是要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中间收费环节。为此,《若干规定》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水、电、燃气基础设施,结合城市更新组织供应企业提升水、电、燃气供应现代化水平;支持、引导使用人与供应企业依法直接订立供用水、电、燃气合同;鼓励供应企业采用智能化计量器具,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使用人查询、支付相关费用提供便利。

此外

《若干规定》说明了

水、电、燃气费标准

水、电、燃气费标准

《若干规定》所称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是指经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向社会发布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用电价格、用管道燃气价格。

01

深圳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

垃圾处理费价格表

图源:深圳市水务局

02

深圳市居民生活电价

图源:南方电网

03

深圳地区管道天然气收费标准

图源:深圳燃气

市民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怎么办?

可以投诉!举报!

↓↓↓

投诉、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或者线索,可以向市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相关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

受理投诉、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图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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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房东!

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大件事、深圳本地宝

责编:龙岗融媒(编辑 程嘉欣)

校对:王蓉

提醒

原标题:《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电燃气乱加价处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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