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深圳市区划分布图 ›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
索 引 号: 分 类: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5-20 15:31 名 称: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信息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提供日期:2021-05-20 【字体:大中小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常住人口情况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17560061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2397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136088人,增长68.46%,年平均增长率为5.35%。 图1-1 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5]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6]6424556户,集体户1062594户,家庭户人口为14480695人,集体户人口为307936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2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2人增加0.13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5]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及2000年的数据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 [6]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分区人口情况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区)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分区人口 11个区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区有3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区有4个,少于100万人的区有4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81.63%。 表2-1 各区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市 17560061 100 100 福田区 1553225 8.85 12.64 罗湖区 1143801 6.51 8.86 盐田区 214225 1.22 2.01 南山区 1795826 10.23 10.44 宝安区 4476554 25.49 25.32 龙岗区 3979037 22.66 18.08 龙华区 2528872 14.40 13.23 坪山区 551333 3.14 2.97 光明区 1095289 6.24 4.61 大鹏新区 156236 0.89 1.21 深汕特别合作区 65663 0.37 0.63 二、分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1个区的人口均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区依次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南山区、光明区,分别增加2094616人、1837637人、1149412人、707481人、61438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指各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区)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9665243人,占55.04%;女性人口为7894818人,占44.9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8.23上升为122.43。 图3-1 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性别构成[3] 二、各区人口性别构成 11个区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区有9个,在105-110之间的区有1个,在105以下的区有1个。 表3-1 各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区 占常住人口比重 性别比 (女性=100) 男 女 全市 55.04 44.96 122.43 福田区 51.75 48.25 107.26 罗湖区 50.95 49.05 103.89 盐田区 54.30 45.70 118.82 南山区 53.23 46.77 113.81 宝安区 56.40 43.60 129.33 龙岗区 54.32 45.68 118.90 龙华区 56.70 43.30 130.93 坪山区 57.88 42.12 137.44 光明区 58.55 41.45 141.25 大鹏新区 57.73 42.27 136.55 深汕特别合作区 55.03 44.97 122.35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历次人口普查数据中1982年、1990年及2000年的数据不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653381人,占15.11%;15-59岁人口为13965964人,占79.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940716人,占5.3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65217人,占3.2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5.1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3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39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人口数 比重 总计 17560061 100 0-14岁 2653381 15.11 15-59岁 13965964 79.53 60岁及以上 940716 5.36 其中:65岁及以上 565217 3.22 二、各区人口年龄构成 11个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80%以上的区有3个,在70%-80%之间的区有7个,在70%以下的区有1个。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的区有1个,小于7%的区有10个。 表4-2 各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市 15.11 79.53 5.36 3.22 福田区 15.94 75.63 8.43 5.47 罗湖区 16.96 74.47 8.57 5.47 盐田区 16.32 76.09 7.59 4.66 南山区 14.77 78.00 7.23 4.65 宝安区 13.72 82.45 3.83 2.19 龙岗区 16.68 78.07 5.25 3.04 龙华区 14.31 81.60 4.09 2.26 坪山区 16.17 79.39 4.44 2.49 光明区 13.09 83.48 3.43 1.93 大鹏新区 15.31 77.69 7.00 4.41 深汕特别合作区 23.25 63.21 13.54 9.5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0-15岁人口为2751909人,16-59岁人口为13867436人。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1个区(包括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6592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63405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8219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2150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7545人上升为2884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23799人下降为2069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4107人下降为3122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9036人上升为11512人。 表5-1 各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大专及以上) 高中(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市 28849 20695 31220 11512 福田区 40507 20133 21006 10865 罗湖区 32153 23313 24453 12351
地区 大学(大专及以上) 高中(含中专) 初中 小学 盐田区 29595 24737 26170 11870 南山区 46175 18593 18187 9889 宝安区 24203 19955 37939 10767 龙岗区 25849 20860 31835 12794 龙华区 29380 22117 30731 9939 坪山区 19663 20163 37079 14960 光明区 16106 21507 42634 12657 大鹏新区 20142 20698 35386 15491 深汕特别合作区 7788 9313 37537 31558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91年提高至11.86年。 11个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2年以上的区有4个,在10年至12年之间的区有6个,在10年以下的区有1个。 表5-2 各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年 2010年 全市 11.86 10.91 福田区 12.88 12.48 罗湖区 12.30 11.58 盐田区 12.11 10.92 南山区 13.26 12.81 宝安区 11.42 10.15 龙岗区 11.63 10.36 龙华区 11.97 10.73 坪山区 10.99 9.75 光明区 10.71 9.50 大鹏新区 10.93 9.91 深汕特别合作区 8.85 8.06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其中,深汕特别合作区2010年数据取自《汕尾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中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及赤石镇的数据,其余10个区数据取自《深圳市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流动人口[2]情况 深圳市统计局 深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流动人口情况公布如下: 全市常住人口[3]中,人户分离人口[4]为14105779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5]人口为1667041人,流动人口为1243873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582378人,增长65.49%;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365394人,增长4.53倍;流动人口增加4216984人,增长51.29%。 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 [2]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3]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11个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11个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5]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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