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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环节的各个税是税务师税法1考试中计算题、综合题经常出题的地方,今天就进口环节的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做个整理汇总希望对于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有帮助:

一、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对报关进口的货物,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的纳税人。

(二)进口货物征税范围:

只要是报关进境的应税货物,不论是自行采购用于贸易,还是自用;不论是购进,还是国外捐赠。

(三)进口货物的适用税率:13%、9%

进口空载重量在 25 吨以上的飞机减按 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补充】一般贸易项下的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到岸价格)=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 起卸前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注意】①进口环节 应纳增值税: 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包括在国外已纳的任何税额)

②进口环节 已纳增值税:符合抵扣范围的,可以 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 为进项税额抵扣。

(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征税

按照 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纳税义务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2)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3)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计税:

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5000 元以内,个人 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26000元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 0%,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税额 70%征收;

②交易限值超标准,正常纳税。

二、进口环节消费税(一)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规定:

1、纳税人:进口或代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税目和税率:《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3、组成计税价格及应纳税额计算:

(1)三种计税方法:从价、从量、复合计税办法。

(2)从价定率办法计税(重点)

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二)消费税 3 个组价汇总:

1、生产环节(自产自用):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

2、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收)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

3、进口环节:组价=(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

【提示】生产、进口、零售、批发:消费税、增值税 相同依据(除换、抵、投)

(三)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

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 130 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 加总计算,由 海关代征

(四)征收管理

1、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2、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3、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税款。

(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物流企业。

(二)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三)税额计算:

1、限值以内进口: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5000 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 26000 元。

(1)进口关税:零税率

(2)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法定应纳税额 70%征收。

2、限值以上进口: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 30 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三、进口环节关税(一)完税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 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 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不包括报关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 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 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包括报关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

3、暂时进境货物

按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有关规定,审查确定关税价格。经海关批准留购的暂时进境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 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举例】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或其境内机构按暂时进境货物方式进口的奥运物资。

4、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利息应当予以计入

(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纳税义务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可选择申请按照“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其他方法”的相关内容确定完税价格,或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价格。

5、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1)减免税货物因转让、提前解除监管以及减免税申请人发生主体变更、依法终止情形或他原因需要补征税款的:

补税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

①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 1 个月但是 超过 15 日的,按 1 个月计算;不超过 15 日的,不予计算。

进口减免税货物的 监管年限为:①船舶、飞机:8 年;②机动车辆:6 年;③其他货物:3 年。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2)减免税申请人将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需要补缴税款的:

补税的完税价格= 减免税货物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需要补缴税款的时间÷(监管年限×365)

公式中,需要补缴税款的时间为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的实际时间,按日计算, 每日实际使用不满 8 小时或者超过 8 小时的均按 1 日计算。

6、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

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相同货物;

②类似货物;

③倒扣价格;

④计算价格;

⑤合理方法。

7、进口软件介质

以介质本身的价值或者成本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税收政策

注意: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一致。

1、进口税: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其税负比一般贸易的进口货物较低)。

2、纳税人: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为扣缴义务人。

3、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4、交易限值及优惠

(1)单次交易限值为 5000 元,年度交易限值为 26000 元

(2)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70%征收。

(3)超过限值,正常征税。

四、总结公式

请大家牢记这三个非常重要的公式,税法1中,必考内容!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中华会计网校叶青老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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