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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月1日起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告别填埋时代

2023-04-08 09: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海广网12月31日消息(记者 王槐福)31日下午,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始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这是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工作。

海口三期焚烧发电项目

  12月28日,海口三期焚烧发电项目、文昌和琼海二期焚烧发电项目点火运营,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已达11575吨/日,目前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量为10999吨/日,焚烧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处理量。

  据介绍,海南省按照“全省统筹安排、增量全部焚烧、逐步消纳存量、推行源头减量”的原则,实行增量垃圾全部焚烧,全省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其中,琼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17年8月已经停止使用,自2021年1月1日起,另外15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包括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不再接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任务,生活垃圾填埋场将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包括安全防护、渗滤液达标处理等。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县之间的运输距离、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等因素,编制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服务范围,实行全省垃圾焚烧服务统筹安排,确保全省收集来的生活垃圾全部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需要,指导市县开展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的筛分减量处理,逐步减少填埋场库容和渗滤液产生,逐步消纳填埋场存量垃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许虹表示,海南各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定期对公众开放工作,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关知识宣传力度,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加深群众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认知。

  下一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邀请第三方机构实行专业化监管,指导有条件的市县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监管,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在内的终端处理设施开展第三方巡查和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安全运行;适时启动焚烧发电设施扩建,根据《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要求,指导陵水启动350吨/日、儋州启动500吨/日焚烧炉的建设,进一步满足人口增加带来的生活垃圾增长处理需求。

  本稿图片由海广网记者拍摄及主办方提供

  编辑:温苡

  主编:蔡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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