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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的通知

2024-07-10 00: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

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做好群众和企业“一件事”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3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浙农经发〔2020〕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

农民建房“一件事”是指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农民建房审核批准的相关事项,也是省委改革办确定的24项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之一。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关乎广大农民居住权益,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体现政府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和土地管理法精神,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农民建房审核批准工作,确保履职到位、审批不停。

二、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农民建房联审联办制度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和浙农经发〔2020〕6号文件的要求,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整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力量,落实相应工作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全程监管,优化为民服务,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度和获得感。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门的农村宅基地及农民建房审批服务中心。

三、加快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软件

顺应社会治理和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要求,围绕数字乡村和宅基地管理数字化建设,加快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软件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联通,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网上办、掌上办,力争8月底全省全面运行。

(一)择优选定审批办理软件。4月下旬,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系统专家论证会,对6家公司提供的建设方案和审批办理软件进行论证。根据现场陈述和系统演示情况,综合履约能力、系统建设水平、售后服务、服务价格等评分因素,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大先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得分位列一、二、三位。为便于业务管理和数据共享对接,审批办理软件原则上要在设区市域范围内统一部署,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本地实际,从中择优选定一款审批办理系统软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软件部署应用、培训组织、资金保障等具体工作。个别已开发应用审批办理软件的,确有必要,可予保留,但要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共享工作。

(二)配置满足运行需要的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省本级委托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农民建房“一件事”省级数据交互平台。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负责申请相应的云资源,建议配置3台服务器,分别用于公众服务部署、业务系统部署和数据库部署。其中1台公众服务器主要部署“浙里办”、浙政网等公众服务,最低配置要求为8核CPU、16G内存、200G硬盘,网络环境为政务网,可以连接互联网;1台业务应用服务器主要部署系统应用,最低配置为8核CPU、32G内存、500G硬盘,网络环境为政务网;1台数据库服务器主要部署数据库,最低配置为8核CPU、32G内存、500G硬盘,网络环境为政务网。

(三)构建省、市、县、乡联网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系统。以农民建房“一件事”省级数据交互平台为中枢,以市级运行平台为重要节点,建立纵向汇交、横向共享、实时交互、便捷高效的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系统,其中市级运行平台要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联通。农村村民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入口进入系统办理农民建房“一件事”相关事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授权的账号进入系统按流程办理各项审批业务。市级运行平台产生的业务数据在本地保存的同时,实时汇交到省级数据交互平台。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同授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农民建房审批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还可在市级运行平台下根据本地需求设计开发个性化功能模块。

四、做好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相关培训和服务

(一)加强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相关工作的宣传。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可联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面向农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既宣传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办理事项、审批流程、办理期限等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的内容,也要宣传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推动形成规范申请、依法审批、严格监管、有序建设的农民建房良好秩序。

(二)组织开展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相关业务培训。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软件上线运行前,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参训人数多的也可分县组织),培训对象为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管理的相关人员,乡镇(街道)分管宅基地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审批办理的工作人员等,有条件的也可扩展到村(居)负责协助管理宅基地的土地协管员等。培训的内容包括农民建房“一件事”相关的审批业务知识;农村宅基地、农民建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理软件的操作技能。培训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三)提升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服务水平。各地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升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服务水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民建房“一件事”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有序开展审批工作,及时回应农民群众的咨询等诉求。要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农民群众办理农民建房“一件事”创造便利条件,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理服务;指导村(居)加强村民自治,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干部、网格管理员等要积极为村民提供农民建房“一件事”代办服务。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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