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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

2024-07-17 06: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大局,是对靖江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泰州市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全市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指导性和权威性作用,提升国土空间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高水平、高品质绘好我市国土空间规划蓝图,为加快建设治理能力更强、发展质量更高的现代化靖江提供空间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确定策略。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重大战略部署,科学研判靖江发展趋势、面临问题和挑战,以2019年为规划基准年,结合本市实际,合理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并研究提出2035年发展战略定位,明确全市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确定空间发展策略。

坚持底线约束、科学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安全底线,落实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严格划定各类控制线,优化“三生”空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促进国土空间集聚集约开发和利用方式转变,以更高的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推动靖江绿色发展。

坚持全域统筹、重点突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突出重点问题、重大布局,体现靖江发展的阶段特征,突出发展优势和地方特色,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将各类专项规划叠加到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图”和“一个平台”。

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民生优先,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水平的标准,坚持开门编规划,多领域专家咨询、多渠道公众参与、多层次规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泰州市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以“三调”(第三次全国国土普查)成果为基础,以“双评估”(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为依据,汇聚各方力量,凝聚集体智慧,于2020年11月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成果,2020年底完成成果上报。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编制前期工作。

充分利用“三调”成果、地理信息等数据,摸清全市自然资源现状和底数,完成“双评估”工作。整合各类国土、规划空间信息平台,为规划编制和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加强区域协同发展研究,结合区域背景下靖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索改善区域地位、提升城市能级的新路径,明确战略定位。围绕靖江产业发展现状,预判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产业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布局结构。以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为目标,结合靖江居民实际需求,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宜居生活圈,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品质。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区域协同发展、产业转型与创新研究、公共服务体系研究、乡村振兴视角下的村庄发展研究、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国土空间“三线”划定协调研究、重大风险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等方面进行研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内容,围绕教育、医疗、卫生、水利、交通、文旅等14个需深化的课题,形成专项报告,专项报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启动自然资源保护、产业转型、综合交通、土地整治、镇村布局、历史文化保护等对城市空间格局、重大基础设施、风貌保护等有重要影响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专项规划成果整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体系。具体工作及要求详见附件2、3。

(四)完成总体规划编制。

落实国家战略任务、区域协同以及上位规划管控要求,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合理配置各类自然资源,全面开展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求和建设标准,构建宜居社区生活圈;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强化高度、风貌、特色等管控;提出存量规划编制和实施路径。

(五)完善基础信息平台。

以“三调”数据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底数和底图基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整合汇交各类规划成果数据库,将各类国土、规划空间信息平台统一整合,建立以“一张图”为基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等工作。纵向上,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互联互通,横向上,推进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3月下旬)。

1.成立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指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制定并印发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召开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4月至6月)。

1.双评价和双评估:结合泰州市“双评价”结果,明确市域自然资源环境本底以及农业城镇发展承载力等内容。分析全市现状开发保护状况以及存在问题,识别区域自然灾害的风险可能,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研判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2.重大专题研究: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乡村振兴、自然资源利用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3.专项报告编制:各相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明确各行业发展目标、策略及路径、设施体系结构及建设要求等。

4.各属地发展愿景: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提出各自的发展设想、诉求以及主要目标;结合国土综合整治,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

(三)草案编制阶段(2020年7月至9月)。

1.发展战略与目标。落实国家、区域以及省、泰州市发展战略要求,制定靖江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修复、宜居品质等方面规划目标和管控指标,重点明确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

2.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体现靖江市城乡差异化发展战略,构建全域一体的国土空间保护总体格局,划定“三区三线”(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

3.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运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理念,落实泰州市总体规划对各类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利用的要求,明确靖江市山、水、林、田、湖、草和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和利用上限,分类制定自然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明确各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方式和时序。

4.城镇发展与乡村振兴。统筹现状城镇用地和人口集聚趋势,提出中心城区以及各集镇功能优化目标及重点,明确各类用地布局范围。加强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分类指导,提出优化村庄及农村人口的空间分布策略和政策引导。

5.中心城区布局优化。明确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历史文化等保护范围和要求;完善城市功能布局、用地结构等。

6.重大设施要素安排。完善区域铁路、公路、港口、航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安排,按照高品质生活的要求,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布局要求。

(四)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

按照国家和省编制要求,在规划草案基础上,完成文本、说明、图件等成果编制工作,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开展专家咨询,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初步建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

(五)论证审议上报阶段(2020年12月)。

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逐级提请市相关会议审议,2020年12月底前上报泰州市及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报省政府审批。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靖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规划编制实施中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人制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办公室有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开展专项报告,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在市级总体规划编制指导下提出发展设想和愿景,传导反馈至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

(三)创新工作方法。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业团队,实行定期会商制度,邀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全方位提供咨询指导。注重公众参与,做好信息公开。建立完善信息平台,在规划编制、协同审查、实施监测评估等过程中提供全过程信息支撑。

(四)强化经费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原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经费可从原经费渠道列支,新增规划编制费用可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五)加强监督考核。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推进、高质量完成,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考核加分。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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