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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0900004341355p/2020-000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教育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2020-
01-03 18:17
浏览次数: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全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项目的通知 泰教发〔2020〕2号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徂汶景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市直有关中小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和《山东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年)》(鲁教科发〔2019〕1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91期要求,决定开展全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试点项目将选取全市部分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重点开展人工智能教育。 (二)试点学校数量: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各6所学校;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各2所学校;市直8所学校。各学段的试点学校数量分配由各县市区自行安排。 二、试点条件 在全市中小学校择优确定试点学校,试点学校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一)具备人工智能课程普及的教学条件、研究基础、师资、必要的教学场所、设施等基础条件。 (二)具有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发展意愿,具备协同参与课程资源开发、科研课题研究等活动的条件。 (三)试点学校的选择,应具有典型性,在县区内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和辐射范围。 三、组织领导 (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分工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试点项目以各县市区所属中、小学校为主确定建设任务,进行投资建设,根据申报条件择优确定试点学校。请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试点实效。 (三)请各县市区汇总区域内申报的试点学校,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泰安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附件1)和“泰安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周光祥,电话:0538-8207394、18653801958。
附件:1.“泰安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2.“泰安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汇总表
泰安市教育局 泰安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1 “泰安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固定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 职务职称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研究方向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二、工作基础
(工作成绩、教科研基础、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三、目标思路
(实施规划、组织机构、项目团队、人员技术、条件保障等)
四、审核签章
申报单位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签章) 县(市、区)教体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泰安市财政局审批意见 (签章) 泰安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填写盖章后扫描,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稿寄送: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 基础教研室308房间。
附件2 “泰安市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学校”汇总表
序号 学段 学校名称 地址 负责人及手机号码 备注
备注:(1)试点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各级公开课优质课;主持参与各级教科研课题;具备 ScrainoPython等编程、开源硬件、3D创意设计、物联网等课程资源开发经验。 (2)此表用Excel表格统计,可复制。填写盖章后扫描,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 稿寄送: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基础教研室308房间。 关闭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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