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究竟应该干什么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法院的审判员是干什么的 法院院长究竟应该干什么

法院院长究竟应该干什么

2024-07-01 00: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好在我们法院里的院长、庭长职位真的不多,否则,优秀的办案法官可能都走上了“领导岗位”,留下在一线审判席上的,真的可能是不那么专业和优秀的法官了。从这个角度上讲,增加法院内设机构和副院长、庭长、主任之类的干部职数,对于案件的裁判和法院的发展而言,真未必是一件什么好事!

虽然有的法院院长志在成为一名纯粹的管理专家,但如果完全不接触一线审判工作,“尊重司法规律”就很可能沦为一句口号。尤其是非法律事务出身的院长,他们常常不了解一线法官的办案实情,无法切身体验到办案特点和审判规律,多以党政机关行政管理的模式去管理法官和审判事务,制定出“一刀切”甚至违背案件审判规律、有损裁判独立性的绩效考核标准,闹出了很多笑话,损害了法官依法独立办案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司法的权威。

院长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业务机构——审判委员会的召集人,必须依法主持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其他涉及审判业务的事项。但“重大、疑难、复杂”并没有十分确定的标准,加之如今“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因此,在基层,以往法院院长每周主持一个整天的涉案审委会会议,已属常态。审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案件的最终处理,虽非典型意义上的亲历审案,但在法律上,它们仍然属于院长率领下的“集体办案”,并且具有可以推翻合议庭意见的最高权威性。

理想的状态,当然是院长是办案水平最高的法官,但现实情况是绝无可能,现在也只有一部分法院院长作为案件合议庭审判长,一年中象征性地办几起案子。现实地讲,这大多也是一线法官出身的院长才能干的活儿,如果是一个非“法律人”院长也想尝试一二,那不仅是苦了自己,还会难为其他的合议庭成员,他们将为院长主持庭审的成功,付出数倍于往常的辛劳,有时甚至真的还吃力不讨好。因此,现在绝大多数法院院长尤其是中高级法院的“一把手”院长,已经极少亲自办案,他们大量的时间或许是放在更多的行政性事务上,一些业务出身的院长,更容易或者擅长去以个案“监督”名义介入具体案件。虽说在已经试点司法改革的地区,这种“监督”已经变得十分“谨慎”和“规范”,但对办案法官而言,依然还是领导事实上在“管案件”。这不仅没有法律根据,其实质上也是一种法律程序以外的影响与干扰。而恰恰是在这点上,许多院长至今依然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不无尴尬的是,最高法院评选出的几批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如今已大多不在审判一线的办案岗位了,甚至走上了“政工”岗位,成了不办案的“官”。虽然,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后,很多领导意欲回归,但目前看来,短期内的“行政化”问题仍然难以改变。在法院系统内部,法官的管理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之间总是容易打架,领导兼着法官,又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办案,也始终引发着各种议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剧着普通一线法官办案得重负。所以,这一问题如何解决,还需进一步的顶层设计喝深化改革,现在恐怕是只能鼓励包括院长在内的专业出身的法官们多去办案。未来,则需要将法务与杂务分离开来,让法律事务交给审案法官,让管理事务交给法院内的行政官员,尽力做到“井水不犯河水”,各行其职。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