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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和私下达成的调解,到底有什么不同?

2024-06-29 07: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同样是调解协议

为什么有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而有的却不行?

调解协议,都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订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两种调解协议,一种是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也就是诉讼程序中的调解;一种是双方在某个中间人或者某些政府机构下的调解,这种调解没有经过诉讼程序。那么这两种调解,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哪个调解协议更有效力呢?

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到底有什么不同?

在法庭审理中的调解协议,虽然在纸面上,与我们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一个意思,但是,这两种调解协议的效力,是完全不同的。

在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签订的,在签订之后,还要法院出具正规的“调解书”,调解书跟调解协议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文书。法院的审判权不仅体现在判决或者裁定之上,在法院支持下达成的调解书,也是法院审判权的体现。

而当事人没有经过诉讼程序,自己私下里达成的,或者有中间的政府机构或者中间人调解的调解协议,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想要落实调解协议,或者想要强制对方履行调解协议,只能再去法院起诉。此时,他们之前达成的调解协议,就只能作为证据之一提供给法庭。

法条链接

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之下,原被告在自愿的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会出具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当事人相互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

调解书如何才真实有效?

在诉讼阶段,只要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么法院一定会为双方出具调解书的,然后,法院的诉讼程序就终结了。(一般会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终结),所以在庭审中的调解协议,一般都会有调解书。那么这个调解书什么情况下才真实有效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则调解协议有效:

1

当事人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人)

2

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都是真实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愿,没有受到胁迫、威胁等)

3

双方当事人制定的调解协议,不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公共、第三人的利益;(比如甲把乙打成重伤,后来甲乙签了调解协议,如果甲赔偿50万,乙就不报警,这个调解协议就是无效的,因为打成重伤是犯罪行为,不能因为甲乙签了协议,甲的行为就不受刑事追诉了)

4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因为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5

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公平而订立的

调解书的法律后果

结束诉讼程序。调解书一旦制作,民事诉讼程序就此终结,即法院不能继续审理、下判决;

当事人的纠纷结束。调解书意味着双方的民事纠纷,就此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此固定,当事人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行起诉;

不能提出上诉。法院如果对当事人下了判决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是可以上诉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如果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下达了调解书,那么意味着双方自愿达成一致了,就不能反悔了,即使反悔了,也不能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再对此事进行解决;

调解书具有给付内容的,具有和法院判决裁定一样的法律效力。法院主持下的调解书,等同于判决,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中的义务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文字:审管办

排版设计:审管办

原标题:《法院主持下的调解,和私下达成的调解,到底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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