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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浐溪上游国宝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请示》(安水函〔2022〕9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委托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了报批稿。根据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的评审意见(泉水技服〔2022〕62号),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浐溪上游流经德化县国宝镇区,经过历次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土保护项目的建设,镇区的防洪体系已初具规模。因此,本次治理除对镇区干流段及东溪支流、深溪支流、下池溪支流新建堤岸,同时对现状镇区的防洪体系进一步梳理,完善和封闭镇段及支流防洪堤岸,实现防洪堤岸的标准统一和连续贯通。 (二)同意浐溪上游国宝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本工程的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完。 (三)综合治理河道长度5.36km,治理范围为镇区干流段及东溪支流、深溪支流、下池溪等河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清障,新建堤防0.90km、加高堤防1.31km、护岸2.83km;新建巡河步道1.87km、防汛路1.03新建堤防0.90km;新建排水涵管19处、箱涵1处;改造拦河坝5座。 二、工程总工期 同意总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三、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部分投资概算2501.66万元。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14号)使用和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水利部门同意。你局应指导乡镇合法合规组建项目法人,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 (二)完善河道管理设施,在醒目位置划设河道洪水特征性和水位尺,落实河岸保护蓝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的管控要求。 (三)严格执行《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附件:德化县浐溪上游国宝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泉州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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