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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 办事指南

2024-07-04 15: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事项名称:流动人员档案查询

拨打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或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查询(流动人员档案内无身份证信息的无法上传,网上查询不到可以电话查询)

2023年以前高校毕业生档案回原籍,一般转递至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 联系电话0377-63558063

二、事项名称:流动人员档案转出

1、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2、办理流程:带毕业证、身份证、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到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办理或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办理

3、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三、事项名称:毕业生档案接收

1、办理流程:档案(密封完好)由学校通过中国邮政EMS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专用通道邮寄至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49号

2、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四、事项名称:开具调档函

1、所需材料:(1)档案在外地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本人的档案存放凭证(报到证或存档手续)、身份证原件;(2)档案在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存放: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

2、办理流程:提交所需材料到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办理或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办理

3、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五、事项名称: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1、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政审考察函

2、办理流程:提交所需材料到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办理

3、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六、事项名称:档案查(借)阅服务

1、所需材料:查(借)阅单位开具介绍信或者开具借档函

2、办理流程:提交所需材料到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办理

3、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七、事项名称: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1、所需材料:身份证

2、办理流程:提交所需材料到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办理或登录河南省流动人员档案公共服务网办理

3、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八、事项名称: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1、所需材料:身份证及需要归档的材料

2、办理流程:提交所需材料到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办理

3、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九、事项名称: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河南省毕业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5)《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首先在“河南就业”官方网站进行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并提交至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实名登记审核通过后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登记,并提交至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2)职能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高校毕业生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高校毕业生审核结果及需要到现场提交的材料。

(3)公示与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合格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部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补贴人员,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

3、办理时限:

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一般于毕业年度8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申报。

4、办理地点: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5、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十、事项名称:就业见习补贴

1、所需材料: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协议;

(3)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及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5)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账(单);

(6)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7)就业见习合格证明;

(8)岗位留用人员劳动合同书(或社保缴费记录);

(9)见习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2、办理流程:

(1)申请。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实际完成见习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

(2)受理初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并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见习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隐藏出生月日号段)、毕业证编号、见习岗位、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就业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3、办理时限: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4、办理地点:西峡县白羽路49号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股

5、咨询电话:0377-83982206 83982208

十一、智汇龙乡计划 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申请条件:

1、首次到我县工作。

2、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与我县九大专项重点支撑企业、重点工业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确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按规定在西峡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二)补贴标准:

对首次到我县“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

对教育、卫生系统新引进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3年劳动合同,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补助。对我县医院新引进的全日制一本医学类本科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年内给予每月800元生活补助。

(三)申请补贴材料:

1、《青年大学生补助申报表》、《南阳市引进(培养)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企业的工资发放证明。

6、在企业参保的社会保险证明。

7、企业上一年度纳税凭证。

(四)申请程序:

1、集中申报。每年4月、10月集中受理,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南阳市诸葛英才智慧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向所在企业提交审核,企业对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提交人才中心办公室审核。教育卫生系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主管部门负责统一进行线下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核实汇总后提交人才中心办公室审核。

2、资格审核。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研究审定。初审通过的,由县人社局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4、社会公示。研究审定后,将拟享受生活补贴高校毕业生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西峡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直接拨入申请人银行帐户。

办理地点:西峡县白羽路49号 西峡县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7-8398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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