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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完美丈夫,晚上性变态,洛阳性奴案有多毁三观?

2023-03-27 16: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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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七岁到二十出头的少女,正值青春当好的年华,本该享受校园生活的美好,青涩恋爱的甜蜜,初入职场的奋斗……

但因为遇到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变态,六名女孩却遭到了囚禁、虐待、殴打、强暴、强迫卖淫、断食,甚至有人最终丢了性命。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十年前那起骇人听闻的“河南洛阳性奴案”。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接到了一名马姓女子的报案电话,她的声音惊恐而慌张——

“警察叔叔,快来救人哪,这两个多月的时间,我都被李浩一小区的地下室里被强迫卖淫。我在接客过程中好不容易逃出来打了个这个电话,还有好几个姐妹也在这里,救救我们吧!”

此事立即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经过紧张全面的部署,犯罪嫌疑男子李浩很快就被成功抓获,而他所犯下的累累滔天罪行,真的是罄竹难书。

2008年,李浩以妻子的名义,买下了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景福苑小区的一处地下室。

从2009年8月开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就像一个神出鬼没的游魂,每天晚上跑来挖掘地道和地窖,并将厚厚的土装进尼龙袋,第二天早晨用摩托车运走。

或许是因为当年的小区监控设施不完善,或许是因为李浩做得足够隐蔽,以致于并没有同小区的人发现他的异常举动。

但他这样夜夜晚归,作为枕边人的老婆时间长了不可能不心生疑惑。

于是李浩便对妻子说:“你看我每个月工资才两千多元,实在是太少了,所以我又找了一份晚上看大门的工作贴补家用,有时候晚上会住在单位里面,可能就不会每天都回家了。”

天真的妻子被蒙在鼓里,只为丈夫的吃苦耐劳而感到心疼,却没有产生丝毫的怀疑。

这也难怪,彼时34岁的李浩,是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的一名工作人员。2006年他以消防兵的身份退伍,被安排到政府部门做了内勤工作,属于在编公职人员。

这样的职业正式又体面,很难让人想到他背后不可告人的另一面。

更何况,在邻居和同事的眼中,李浩和小他8岁的妻子感情非常好,家里还有个刚8个月大的小孩嗷嗷待哺。

在单位,李浩工作认真负责,平日里生活也很规律。除了爱看恐怖片,并没有任何奇怪的点。

正是由于谁都没有发现自己的真面目,李浩将内心变态的欲望完全释放出来,他孜孜不倦地一步步打造自己的专属地下王国,无惧艰难险阻。

因此,当警察前往案发现场进行侦察时,眼前的一幕幕让人瞠目结舌。

想要进入这座位于地下6米深的地窖并不容易——首先,要借助梯子通过一座3.4米深、50厘米直径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7米长、50厘米直径的横井,才可顺利踏入地窖。

纵然费劲巴拉穿过了这些连成“L”形的井,仍有6道戒备森严的大铁门需要一扇扇打开,才可成功进去。

为了能让地窖中的女孩不被闷死,李浩还“贴心”地将一根白色管子连着绿皮管,直接为地窖输送氧气。

这些层层关卡犹如李浩深不可测的内心黑洞,旁人很难识破,一旦知晓就大受震撼。

通过地窖现场图片,我们能清晰看到:脏乱不堪的陈设,阴暗潮湿的环境,液化气罐、热水壶、煤气灶、衣物、桌椅、皮沙发、电脑随意摆放,既危险又恶心,多瞅一眼都要作呕。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仿佛原始社会的地窖,警方却发现了别有洞天。

将台式电脑右侧的一大堆杂物移开后,一扇贴地的玻璃门赫然呈现在警察们的眼前,拉开门就露出了椰子妈上面说到的竖井口。

英勇善战的警察小心翼翼顺着管子往下爬,打开了六道厚重无比的大铁门,终于见到了囚禁女孩的两个小房间,将她们从地狱救回了人间。

根据资料显示:六名女孩时年年龄在16岁~23岁不等,其中两人先后被李浩掐死和打死,尚未盛开便已在恶魔之手凋零。

早在地窖尚未挖好的2009年10月,李浩便开始在洛阳的KTV、小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娱乐场所,物色一些失足妇女,并在威逼利诱下将她们一个一个骗到了地窖中。

在地窖尚未挖好时,第一个受害女孩“张宣宣”(化名),便被李浩以“嫖娼包夜”为名关进了地窖。

在暗无天日的地窖里,张宣宣遭到了李浩惨无人道的强奸和毒打,并被胁迫帮助一起挖地窖。

无助的女孩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更不知世上已是何日。她被逼着乖乖听话,只为能苟延残喘地活命。

同年12月,时年18岁的女孩段某某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成了地窖里的第二名受害者。

两个同病相怜的女孩抱团取暖,无时无刻不想着怎么逃出去。

到了2010年的7月和8月,两个姑娘已经被关了大半年时,张宣宣终于找到了一个逃出生天的好机会。

这天,李浩正在聚精会神地挖地窖,累得满头大汗,完全没有在意两个女孩在做什么。

突然,张宣宣从背后猛地用高跟鞋根儿砸了李浩,这可一下子就把魔鬼给激怒了。只见李浩一个转身,狠狠地将张宣宣控制住并扔到床上,将她的双手用手铐紧紧铐在了床头。

竭力挣扎的张宣宣声嘶力竭地咒骂,李浩觉得再留着她早晚得出大事,一个更罪恶的念头冒了出来:杀了她!

于是,李浩对段某某说:“你想活着出去吗?”

惊恐万状的段某某拼了命地点头。

“很好,那你和我一块儿宰了她,我就放你出去。”李浩阴冷的声音,在段某某的耳边不断盘旋。

谁不渴盼来之不易的自由,哪怕只有一线生机也好。联想到自己平时和张宣宣的矛盾,段某某只能勉强同意了。

有了段某某的帮助,李浩长久用力地掐住了张宣宣的脖子,直到女孩面色酱红,眼球突出,舌头伸出,没了呼吸,他才终于把手松开。

地洞床板下的土坑里,是张宣宣尸体最后的归宿。

而段某某最终也因为协助故意杀人犯罪,被判了刑坐了牢。

时间来到了2010年12月,还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李浩将时年19岁的第三名受害者骗进了地窖,又于2011年3月、5月和7月,将剩下三名女孩——时年20岁的张某某,时年16岁的蔡某某和时年23岁的马某某骗进了地窖。

眼见着女孩越来越多,李浩认为自己可以“拓展业务渠道”了。

之前他听别人说:让女孩做淫秽视频表演很赚钱,于是在2011年的3月到4月间,李浩买了一台台式电脑和摄像头,并装了宽带,逼迫女孩们对着摄像头,说些露骨的骚话,做些下流的动作,以便吸引那些老色胚前来观看。

录制的相关视频,李浩做成了大约50余个淫秽视频文件,并以“50元30分钟”、“100元50分钟”的价格,在QQ上出售给观看者。

同时,他还让姑娘们和老色胚裸聊,收费100元/小时。为了防止女孩们趁机呼救,每次他都站在姑娘身后死死盯着全过程,一旦结束就立刻断电断网,不给她们一点儿求助的机会。截至落网前,他已经获利数千元。

五个女孩吃喝拉撒睡全在地窖里解决,空气污浊难闻,臭气熏天。刚开始,李浩两天会给她们送一次饭,后来觉得太麻烦了,干脆将做饭工具搬到了地窖里,把食材丢给女孩们,让她们自己做着吃。

平日里,女孩们的生活单调而无聊,有一些格调不高的书籍可以消遣,有一台不能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看电影听音乐。因为她们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供李浩发泄兽欲。

每个女孩,都曾无数次遭到李浩的强奸和毒打,其中张某某还因此怀了孕,不论是心灵还是肉体,都受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

年龄最小的蔡某某,因为患有严重的妇科病,无法参与淫秽视频表演和裸聊,这让李浩非常不高兴。

“没用的母狗,还得在我这儿白吃白喝,干脆弄死她得了。”

有一天,李浩特意将蔡某某支开,并将这番想法透露给了段某某、姜某某、张某某和马某某。

其实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女孩们之间的关系早就已经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其中的段某某、张某某和姜某某,显然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她们对李浩言听计从,任其摆布,甚至会为了李浩和别的女孩争风吃醋。

于是,在李浩的授意下,段某某、张某某和姜某某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开始了对蔡某某惨绝人寰的殴打和虐待。

她们不给蔡某某吃饭喝水,眼睁睁看着她的身体一天天变得羸弱不堪。

她们将屎尿强行灌进了蔡某某的嘴里,这导致蔡某某一度呕吐不已。

“不许吐,趴地上舔干净!”段某某和张某某厉声呵斥蔡某某道。

长期饱受非人待遇,蔡某某在2011年7月底的某一天终于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李浩面无表情地继续挖土,将蔡某某的尸体砌进了地洞的水泥池中。

看起来,段某某和张某某如此听话,李浩是不是就能对她们好一些呢?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2011年8月30日~9月2日,李浩将段某某和张某某押送到小区附近的一家福利彩票店,从事非法卖淫活动。9月2日,“卖淫小分队”里又加入了马某某。

也正是在9月3日凌晨,马某某找准了时机成功逃跑,并向警方报了案,这一惊天性奴囚禁案才终于得以告破。

虽然女孩们得救了,但是她们的心理创伤还需要漫长的时间进行修复。长期的软禁折磨,会滋生出莫大的无能为力感。久而久之,女孩们便不得不学着讨好李浩。

所以,她们会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试图为李浩的行为作袒护和辩解。

“其实他对我们挺好的,挺照顾的,事情不是像你们想的那个样子。”

由此可见,李浩对她们的洗脑有多么的彻底,让人不明是非,颠倒黑白,惨遭凌辱却还不自知。

其实,李浩确实很擅长玩弄人心,他总是喜欢挑拨女孩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断放出诱饵,让女孩们心甘情愿钻进圈套里。

最终破案时,报警的马某某进入地窖的时间最短,头脑也最清醒。如果不是她抓住了千钧一发的机会成功逃脱,这五个女孩的下场简直不可想象。

然而,不论是否出于自愿,女孩们毕竟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因此,四人中的三人被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其中,段某某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姜某某和张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缓刑。

至于罪行滔天的李浩,因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罪行,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1月,李浩被执行了死刑,结束了他充满罪恶的一生。虽然他只活了37岁,但他给无数家庭造成了永久性的痛苦,他的至亲也将终生活在他犯下罪行的阴影中。

李浩的所作所为挑战了人伦道德和法律底线,手段残忍,天理难容。曾经深度参与办理此案的民警,每每想到此事都觉得直冒冷汗,半夜常常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从这样的事件里,我们仍然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吸取。

首先,女孩子要洁身自好,不要从事非法职业。不要贪图小便宜,像案件中的几个女孩,工作场所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遇到变态的概率自然也要大很多。不要图一时赚快钱,找个正经工作比什么都重要。

其次,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一定要保持冷静,积极思考。像张宣宣就因和李浩同身处在密闭环境里,她贸然用高跟鞋跟打李浩的头,其实是非常鲁莽和危险的,因为男女体力悬殊,她轻而易举就会被制服。

但马某某被带出卖淫期间伺机逃走,成功几率就要大得多。而且她及时报案向警方求救,让自己和其他女孩都免除长远的后顾之忧,是沉着应对棘手事件的典范。

再者,心中要有坚定地信念: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相信施害者的言行举止,不要被成功洗脑。

否则,被罪犯控制久了,容易对罪犯产生强烈的依赖感,感恩于对方给自己准备的食物,或者些许的小恩小惠,久而久之情绪会从恐惧变成崇拜和感激,甚至包庇袒护罪犯。

最后,不断鼓励和鞭策自己不可以倒下,总有一天灾难可以过去,光明可以重现。

最后,椰子妈想引用《孟子尽心》中所说:“防祸于先而不致于后伤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焉可等闲视之。”

须知不立危墙,包括两方面内容:①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②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切记切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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