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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 18: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本区域向读者提供中文图书借阅服务。

二、借阅规则:

    1.普通读者证,可借中文文献6册,文献累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借期30天。

2.一卡通读者证,可借中文文献6册;少儿文献6册;总计不超过12册,累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借期30天。

    3.外借文献请仔细检查,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污损章。

三、逾期使用规定:

    1.文献借期为30天,请按时归还文献,超期使用的文献每天每册交纳0.2元超期使用费。损毁、遗失文献将按照《辽宁省图书馆馆藏文献逾期、损毁、遗失管理办法》处理。

2.外借文献超期或读者证过期的将无法续借,需携带读者证及文献到馆或流动图书馆办理续借。

四、文献续借:

1.到馆续借:请携带读者证到馆或到流动图书馆办理续借。

    2.电话续借:拨打24小时语音自助电话400-032-2233按提示音办理续借。

3.网上续借:登录www.lnlib.com网站办理续借。

4.微信续借:请关注辽宁省图书馆官方微信号

5.如遇电话和网络故障时,请及时到馆或到流动图书馆办理续借,以免造成损失。

五、注意事项:

1.请读者将包存入包裹寄存处。

2.请在借阅区内保持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3.阅览后请将文献放置回收车上,请保持书架整齐有序。

4.馆内为视频监控区域,请勿从事与本馆服务无关的活动。

5.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内。

6.请遵守公共秩序及辽宁省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勿携带宠物入内,勿乱贴乱画、乱扔杂物。

7.请读者按照说明使用相关设备,建议读者打印借还文献凭条,并仔细核对操作内容与打印清单是否相符。

8.请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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