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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24-07-10 07: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2016年6月16日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实施。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四)指导并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受理全省政务服务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指导、开展对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   (六)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江西政务服务网等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组织管理。   (七)负责省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和进驻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处室(正处级)。   (一)综合秘书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承担人事、党务、教育培训相关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政策调研办理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指导处。   负责起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对省直部门(单位)进驻和退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和指导;指导开展政务服务业务工作;组织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全省政务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效能评估考核;受理政务服务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处。   负责起草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协调、指导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组织开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考核;承担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领导职数:主任(副厅级)1名、副主任(正处级)2名,正处级3名、副处级3名。   四、其他事项   省政务服务中心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下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该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江西政务服务网省级平台的运维管理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由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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