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录取等事宜公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首页 ›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录取等事宜公告 |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录取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我校将在6月中旬以邮政快递(EMS)方式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公告。 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及更改 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法以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登记的通信地址及移动电话为准,请按以下步骤进行邮寄地址确认。 (一)通信地址确认及更改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5日; (二)通信地址确认及更改步骤: 1、登录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第一种方式: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常用平台-招生管理系统 第二种方式:微信公众号“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硕士招生-招生管理系统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登录后,点击录取结果查询 3、录取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前往确认通讯地址” 4、核对相关信息,如需修改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三、调档通知书发放形式 (一) 纸质版调档通知书: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二)电子版调档通知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1、电子调档函开放下载时间:2023年5月29日起 2、电子调档函下载操作方法 1.1 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登录方式详见上文) 1.2登录后,点击“录取材料下载”(特别说明:需确认过通讯地址及档案地址,方可下载电子调档函) 3.点击下载(备注:研究生学号信息暂未生成,预计6月5日后,请考生重新下载带有研究生学号的调档函) 图1 电子调档函示例 4.调档函个人信息核对无误后,可扫描调档函右上角二维码进行查验 四、关于调档 全日制定向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不调档。 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寄送考生个人档案,按调档函上提供的地址通过EMS(或机要方式)寄送至我校,原则上应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邮寄至我校。 录取院系 档案接收地址和接收人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江苏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江苏科技大学 船海学院学工办 黄妍(收) 0511-84401135、18088801827 能源与动力学院 能动楼334办公室学工办 张莺雅 (收) 0511-84411246、13605283083 能源与动力学院 (中外班)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401室 席娟(收) 0511-84408031、18852890820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赵焕(收) 0511-84401152,15951283235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学院学工办 赵颖娟(收) 0511-84403462、18260635856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学工办 顾婧宇(收) 0511-844064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世文(收) 1755104668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工办 韩建康(收) 15606101585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 袁懿(收) 0511-85606280 理学院 文理大楼12楼理学院学工办1255 孙叙伦(收) 0511-84401173 外国语学院 外语学院学工办 马文立(收) 0511-84402053、15951276480 生物技术学院(蚕业研究所) 生物技术学院学工办 陈舒眉 (收) 0511-85631633 人文社科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学工办 许永俏(收) 0511-84433393 粮食学院 粮食学院465办公室 张琪 (收) 0511-84423038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办 沈茹(收) 0511-85602052 海洋学院 海洋学院综D302 朱老师 (收) 18252955725 张家港校区 江苏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张家港校区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万明珍(收) 0512-56731061 五、关于定向协议书签定及体检 1.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首页—招生工作—资料下载板块处下载《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一式三份,与定向培养工作单位协商后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包括姓名、专业、学习方式、甲方单位名称、甲方盖章、甲丙方签字)于6月2日前扫描(PDF版)发送至 “表1 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中学院负责老师邮箱,已提交相关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供。各学院接收定向协议的联系老师及邮箱、联系方式见表1。 2.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不做强制要求,我校将在秋季入学后,安排2023级新生统一体检。考生如已体检的,可在6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表1中学院负责老师邮箱,体检表可至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首页—招生工作—资料下载板块处下载。各学院接收体检表的联系老师及邮箱、联系方式见表1 表1 各学院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录取院系 定向协议、体检表接收老师及邮箱、联系方式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魏老师 电话:0511-84410507 能源与动力学院 毛老师 电话:0511-84411736 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机械工程学院 马老师 电话:0511-84402269 自动化学院 王老师 电话:0511-84406765 计算机学院 朱老师 电话:0511-84403658 按学院要求方式接收 经济管理学院 储老师 电话:0511-844068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电话:0511-84407821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罗老师 电话:0511-84441228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张老师 电话:0511-85605150 理学院 张老师. 电话:13605282781 外国语学院 周老师 电话:0511-84403659 生物技术学院(蚕业研究所) 邵老师 电话:0511-85616662 张家港校区 顾老师 电话:0512-56731926 人文社科学院 侯老师 电话:0511-8443557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老师 电话:0511-85602052 粮食学院 张老师 电话:0511-84423038 海洋学院 杨老师 电话:0511-84400230 六、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 党组织关系转接 1.江苏省省内 省内转接一律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接转,不接收纸质介绍信。请先致电录取学院党委组织员(见表2)问询转入的具体支部,然后再请原所属党组织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发起转接。 2.江苏省省外 已经与江苏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实现互联互通的省份首选在系统中转接组织关系,也可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尚未互联互通省份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镇江市委组织部”,转入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表2 各学院党委组织员联系方式 序号 党组织名称 姓名 办公电话(区号0511) 1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党委 陈老师 84400970 2 能源与动力学院党委 李老师 84411906 3 机械学院党委 薛老师 84493568 4 自动化学院党委 高老师 84401153 5 计算机学院党委 李老师 84409018 6 经管学院党委 黄老师 84496210 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郑老师 84401184 8 理学院党委 蒋老师 84401171 9 外国语学院党委 吕老师 84492680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贾老师 85602052 11 人文社科学院党委 陈老师 84433132 1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 施老师 85635850 1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党委 文老师 84409600 14 张家港校区 安老师 0512-56731011 15 生物技术学院、蚕研所党委 郭老师 85616661 16 海洋学院 李老师 84400227 17 粮食学院 仇老师 84422606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纸质版转接。 所需材料:团员证、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 (1) 纸质团籍档案至少需包含: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档案袋。 (2) 如纸质团籍档案遗失,需补办《入团情况证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登记表》。 (3) 纸质档案应随个人档案一同由本人携带到学校。 (4) 由本人携带原学校团委开具的介绍信,到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团委办理转接手续。开学报到后,新生团员凭团员证及团员档案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共青团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委员会。 2.智慧团建系统转接 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进入组织关系转接页面,点击申请转入组织,接转原因选择升学,转入江苏省江苏科技大学**学院(全称)团委。提交后,与转出团支部管理员联系,等待确认审批。 表3 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公电话 1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团委 0511-84432020 2 机械工程学院团委 0511-84401140 3 能源与动力学院团委 0511-84411246 4 能源与动力学院(中外班) 5 自动化学院团委 0511-84401152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0511-84401183 7 经济管理学院团委 0511-84406431 8 计算机学院团委 0511-84406068 9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团委 0511-84409600 10 生物技术学院团委 0511-85620901 1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团委 0511-85605158 12 粮食学院团委 0511-85620092 13 海洋学院团委 0511-84400232 14 理学院团委 0511-84401173 15 外国语学院团委 0511-84401179 16 人文社科学院团委 0511-84433393 17 张家港校区 0512-56731069 七、关于户口转移 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 转户口。 (一)如需转户口者,应携带《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 1、籍贯和出生地必须注明XX省XX市或XX省XX县; 2、姓名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必须一致; 3、迁移证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实际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录取信息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4、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要清晰完整;迁移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应注明户口为“城镇户口”还是“非城镇户口”; 6、婚姻状态应明确 “已婚”或“未婚”。 (二)新生户口迁入时间仅限2023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户口转入地: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冶金、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户口转入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 (四)需迁户口的考生须填写《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开学后由学院统一收齐后转给安保处办理。《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在登录“迎新网站”后在“新生户口迁移须知”中下载。 其它有关事宜详见书面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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