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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长达33年,首批就赚得2亿美元的歼

2024-07-11 17: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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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7在国产战斗机中的地位非常独特。一方面,无论怎样偏爱,都无法将这款战机与强悍、卓越关联起来,尽管具有轻小灵活、成本低廉、维护简单等特点,但总体技术水平有限。不过,歼-7依然在长达数十年时间里,与陆军59式坦克、海军051型驱逐舰,共同担纲起各自兵种的主力核心,成为那个时代的标志性武器,虽然能力勉强,却也竭心尽力为国家安全立下了汗马功劳。另一方面,从1980年到2013年,歼-7陆续对外出口,时间长达33年,总计出口数量超过550架。时至今日,这些出口的歼-7仍然在亚洲、非洲的多个国家服役,是一款真正做到内外两开花的传奇战斗机。

国产歼-7战斗机(双三角翼的E型)

在1959年2月,我国正式向苏联提出引进米格-21战斗机的想法,但由于两国关系出现波折,引进一度濒临失败。但到了1961年3月,苏联考虑到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又同意提供米格-21,双方迅速达成了引进协议。按照规定,苏联将无偿提供米格-21的整套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有偿提供一架样机,以及组装米格-21的发动机、导弹及部分原材料,而我国则需要为此支付约9000万人民币。

此外,空军又一次性向苏联购买了12架米格-21整机,以保证相应的训练基础。1961年8月,苏联提供的技术资料运抵沈阳飞机设计所(即601所),海量的图文资料重达13吨,601所直到1963年8月才将文件翻译整理完毕,移交给沈阳飞机制造厂(即112厂)。1964 年3月,第一架由苏联配件组装的米格-21总装完成,并在4月30日成功首飞。到1965年2月,15架由苏联提供零部件的米格-21全部组装完毕,交付空军精锐部队使用,此后项目进入仿制阶段。

苏制米格-21战斗机

1966年1月17日,第一架国产仿制米格-21首飞成功,12月28日,项目通过航空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鉴定,正式以歼-7的代号进入生产阶段。但由于国际局势出现变化,国内出于战略安全考虑,决定将歼-7的研发和生产单位转移到更加安全的内陆地区,因此,601所和112厂将歼-7的设计和生产资料,移交给了成都飞机设计所(611所)和成都飞机制造厂(132厂)。在此之前,112厂已经制造了23架歼-7(截止到1970年),算上用苏制零件组装的16架样机,112厂共交付空军39架歼-7,在这之后生产的歼-7,则全部由132生产。歼-7的传奇故事,也随之开始。

歼-7早期的生产线

1970年4月12日,132厂生产的第一架歼-7首飞成功,被命名为歼-7I。从1970年到1971年,歼-7I共生产了34架,但由于歼-7I改进项目比较多(六个主要改进项目),同时制造厂状态也不稳定,造成这批飞机问题很多。空军于1971年7月对飞机检验后表示,这批歼-7I飞机的质量明显低于使用要求,最终以风险过高的理由拒绝接收,这使得相关单位陷入大批飞机无法交付的窘境。最终,在上级部门的统筹下,611所对歼-7I的改进项目进行了删改(将“六改”简化为“三改”),又重新设定了生产技术标准,使得歼-7I起死回生,34架早期型号也在返修后交付空军。最终,歼-7I的生产一直持续到1981年,共交付了188架,是国内在70年代性能最好的一批战斗机。在此期间,歼-7I也获得了对外出口的机遇。

空军早期装备的歼-7

1979年1月,埃及找上门来,希望能获得一批歼-7战斗机,以弥补当时埃及与苏联关系破裂后,空军战斗力直线下降的问题。双方经过一番讨论之后,于1980年4月签订了交易60架歼-7战斗机的合同,总计金额约2亿美元(包含备用发动机和零部件)。由于当时埃及对战斗机的需求非常迫切,因此,第一批交付的歼-7,仅对歼-7I进行少量改进(主要是升级发动机、雷达测距器),就紧急交给埃及,并被命名为歼-7A。埃及空军在得到这批战斗机后,认为其性能仍有提升空间,于是提出剩余40架需要进行改进。鉴于当时国内正在生产的歼-7II性能基本可以满足埃及需求,因此,剩余40架实际上是歼-7II的出口版本,主要是进一步升级了发动机、弹射系统和雷达测距器,机翼还为搭载近距格斗弹敷设了电缆,并具备挂载720升副油箱的能力。截止到1982年底,这项合同剩余的40架全部交付。而这60架歼-7战斗机出口的项目,对611所及中航工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伊拉克空军的歼-7

最明显的就是,60架战斗机带来了近2亿美元的收益。在当时全国外汇长期在20到30亿美元浮动的情况下,2亿美元收入对中航工业的触动可想而知。作为直接的设计单位,611所也受益匪浅,通过与埃及空军的密切接触,611所得以走出国门,接触到埃及空军获得的实战经验,除了将其应用到歼-7的后续改进之外,还从根本上改变了611所的设计理念,推动了后来歼-10、歼-20的诞生。此外,由于战斗机这种大型装备的交易采购事关国防安全,因此,国际买家往往会选择口碑较好、具有长期出口经验的国家合作以降低风险,战机出口中的“新玩家”想要入局非常艰难。而当时埃及选择歼-7的做法,无疑是为歼-7的作战性能和可靠性提供了背书,使得歼-7的出口跨过了最艰难的“零点”,这才有了此后源源不断的国际订单。

歼-10是611所后来的优秀作品

事实上,仅仅在与埃及签订合同一年之后,约旦就找上门来,希望能购买80架歼-7战斗机,双方在1981年6月正式签订合同,总计金额约2.2亿美元。这批战斗机虽然由约旦出面签订,但整份军购实际上是由沙特提供资金,最后交给处于战争中的伊拉克使用。因此,约旦除了付款非常痛快之外,还对战斗机的性能及交付时间提出了很高要求。鉴于这种情况,中方最后提出了一个较为完美的解决方案:中方会快速提供第一批20架在歼-7II基础上衍生而来的战斗机(即歼-7B),以解伊拉克空军的燃眉之急,剩余60架则进行深度改进,以保证性能需求。这份提案得到了约旦的认可,因此,首批歼-7B在1982年11月就装船运抵约旦,然后被转交给伊拉克,而611所则全神贯注的投入到剩余60架歼-7的改进中。

巴基斯坦现役的歼-7战斗机

早在70年代末期,国内鉴于当时歼-7性能有限,选择与英国合作,引进一整套电子设备对歼-7进行改进,并获得了歼-7IIA的正式编号。但正当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时,空军在1981年2月下发通知,表示鉴于外汇告急,决定放弃引进英国电子设备,不再采购歼-7IIA。这使得611所此前的一番努力眼看就要付诸东流,甚至还要因为违约向英国支付数百万英镑的违约金。就在此时,中国与约旦签订了80架歼-7的订单,其中60架约定要搭载性能较先进的火控电子设备,因此,搁在半路的歼-7IIA就成了这60架出口型战斗机的模板。经过两年多的改进后,这款脱胎于歼-7IIA的新型号被命名为歼-7M,并在1983年8月成功首飞。

歼-7M是歼-7系列的重要型号

时间推进到1985年5月,60架歼-7M全部交付约旦。这种整合国产设备与英国先进航电设备的歼-7M,是一款兼顾性能和成本的优秀型号,不仅使用者伊拉克空军对其比较满意,津巴布韦(歼-7BN,8架)、孟加拉国(歼-7MB,14架),甚至伊拉克的对手伊朗(歼-7N,30架)等国,也对其非常感兴趣,各自引进了一定数量的歼-7M改进型号,使得歼-7M的出口数量接近200架。其中,购买数量最多,时间最长的,还当属巴基斯坦。早在1983年,巴基斯坦就对歼-7M表示出浓厚兴趣,除了派遣高级军官及飞行员来中国考察、试飞之外,国内也在1984年6月派出一架歼-7M和一架歼-7IIA前往巴基斯坦,并进行了空中射击和模拟对抗表演。巴方对歼-7M比较满意,在1984年底提出了55架的采购意向,然而,双方具体的采购谈判却持续了三年之久。

歼-7机首特写

表面上来看,这是因为巴基斯坦提出的要求很多,国内对其改进的步骤比较繁琐,但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当时巴基斯坦正全神贯注与美国谈判购买F-16战斗机,同时还参与了中、美、巴三方联合的佩刀二项目(枭龙早期项目),并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资源用于歼-7M的引进。直到巴基斯坦购买F-16的军购在1987年基本敲定,才转身下了20架歼-7M改进型号(歼-7MP)的订单。1988年7月,20架歼-7MP交付巴基斯坦。由于巴方对其性能非常满意,因此在1988年底又下了40架订单,这40架进行了少量的改进,因此被改称为歼-7P,并在1991年之前全部交付。而在1993年,巴基斯坦又提出购买最新改进的歼-7P,主要是换装意大利生产的Grifo-7雷达,最终巴方采购了32架。

巴基斯坦空军的F-16战斗机

此外,611所在80年代末期,提出了在歼-7II基础上大改的想法,主要是将歼-7的三角翼改为翼面积更大并带机动襟翼的双三角翼,在不降低超音速性能的同时,明显改善了高亚音速、跨音速的机动性能,低空操纵性能也有所提高,新型号一开始被称为歼-7IV,后来改称为歼-7E。1990年5月,歼-7E成功首飞,并在1993年设计定型交付部队,一直生产到2001年,中国空军共装备260多架。

歼-7E作为歼-7系列的重要改进型号,其主要特点有两个:其一是将歼-7M搭载的大量西方设备更换成国产设备,不再受其他国家制约;其二是融合了多次出口歼-7获得的有益经验,针对巴基斯坦、埃及、伊拉克的实战需求进行改进,使得性能非常出色。一般认为,歼-7E是国内真正在歼-7系列上走出自己道路的型号,代表国内对歼-7的改进,真正达到信手拈来的高度。

歼-7E曾作为八一飞行表演队用机

1997年,巴基斯坦开始就采购歼-7E进行谈判,2001年6月,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巴方总计购买57架被称为歼-7PG的新型号,使得巴基斯坦引进的歼-7数量达到149架,如果算上与三批战斗机同期引进的教练机(4架歼教-7、15架歼教-7P、9架歼教-7PG),那么巴基斯坦一共引进了177架歼-7,成为购买歼-7最多的“大客户”。

比较少见的歼教-7

鉴于当时国产三机代歼-10、歼-11尚未成熟,因此611所在2002年推出了被称为歼-7G的最终改进型号,与同时代的歼-8F,均是国内二代战斗机的终极型号,两者都生产到2008年前后。其中歼-7G生产了200余架,歼-8F生产了不到100架,时至今日,这两型战斗机仍然在空军服役,承担二线训练任务。此外,歼-7G也是歼-7系列的最后一个出口型号。在2005年,纳米比亚购买了12架歼-7G出口型号(歼-7NM),孟加拉国(歼-7BG)和尼日利亚(歼-7NI)也各自购买了12架,斯里兰卡则是在2007年购买了4架歼-7GS。最后一个采购国是坦桑尼亚,在2013年得到了12架歼-7TN和2架教练型歼教-7TN。在这之后,歼-7出口生产线正式关闭(自用生产线早已关闭),宣布歼-7的生产正式停止。

被戏称为“最强米格-21”的歼-7G

纵观歼-7战斗机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明显的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的主要型号是歼-7I和歼-7II早期型号,受制于当时国产雷达及电子设备性能不足,早期歼-7的战斗力非常有限。从第二阶段的起点歼-7M开始,其性能就有了极大提升,主要原因是搭载了来自西方国家的先进电子设备。到了第三阶段起点的歼-7E,国产电子设备已经完全覆盖了全部进口设备,达到了歼-7系列的巅峰。而在这三阶段中,又以歼-7M最为关键,在国内引进苏-27SK重型战斗机和国产歼-8战斗机的性能成熟之前,歼-7M系列始终是国内性能最优秀的战斗机,对当时空军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

歼-8性能成熟的时间较晚

歼-7除了出口到巴基斯坦、埃及、约旦、伊朗等国之外,还对许多购买数量较少的国家出口,许多甚至已经难以统计,但大体上超过550架的出口数量,至今仍然是国产战机出口的顶峰。不仅在艰难的80年代就赚到了近20亿美元的宝贵外汇,同时也为中航工业后续战斗机出口奠定了用户基础。而中国与巴基斯坦在三批歼-7出口期间建立起的互信关系,更是后来双方得以联手开发枭龙战斗机的基础。

歼-7的采购国对枭龙也颇感兴趣

最重要的是,作为歼-7系列最关键的设计、改造单位,611所在对歼-7的改造过程中,充分锤炼了设计队伍,广泛吸收了先进设计理念,先后推出了三代战斗机歼-10和四代隐身战斗机歼-20。时至今日,服役超百架的歼-20,已成为中国空军最尖端的作战力量,其战略意义之大无以复加。从这一点来说,歼-7其实是中航工业乃至空军腾飞的重要起点,无论国产战斗机最终发展到怎样的高度,对外出口达到怎样的规模,歼-7作为这一历程中的关键节点,注定会有属于自己的光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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