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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转归等情况的系 统记录,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 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 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
病历的规范化书写是临床医学教学、科研、预防、医院管理、法 律判定和社会保障的实际需要, 是培养临床医师科学的思维方式, 提 高其业务技术水平, 考核其实际临床工作能力的途径和依据。 每一位 临床医师必须以对患者、 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以实事求是的科学 态度, 高标准地完成病历书写工作。 病历书写规范为临床医师书写病 历、病案管理人员审查评价病案提供了标准。
一、病历的组成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一)病历的组成
1 、病历的范围
一份规范、 完整的病历, 应包括与诊治患者疾病所有相关的文字 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及其他资料。一般来说,病历可分为门(急) 诊病历(含急诊观察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类。门(急)诊病历是患者 在门(急)诊就诊时,由接诊医师书写的医疗记录;住院病历是患者 办理住院手续后,由病房医师以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书写的医疗记 录。
2 、门诊病历的组成
( 1 )门(急)诊病历首页;
( 2 )门(急)诊病历记录;
( 3 )在门(急)诊进行的化验、检查以及特殊检查影像报告单 等;
3 、住院病案的组成:
(1) 住院病案首页;
(2) 入院记录(即住院志) ;
(3) 病程记录 (以时间顺序排列的首次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 首次查房记录、日常查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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