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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省住建厅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缓解继续教育工学矛盾,提高执业素质能力,应广大注册执业人员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对象 凡注册有效期在2024年底之前到期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等专业并自愿参加。 二、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一)必修课内容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规定的必修课内容; 2、国家近期颁布的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新法律法规、新标准规范及住建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 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 4、工程监理案例; 5、工程建设中的数字技术、装配式建筑; 6、《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 (二)选修课内容 1、高支模施工安全监理; 2、施工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监理标准化; 3、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 4、与工程监理业务有关绿色建筑的知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及案例。 三、继续教育学习途径 采用网络线上培训,具体步骤如下: (一)填写表格 参培人员填写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表1)及汇款单扫描件(汇款单上注明武汉大学土建学院培训学校)发到我院邮箱报名[email protected]。各单位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果有误责任自负。汇总表中务必提供每位学员的QQ号及单位详细通信地址。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工学部结构楼东302房间 联系人:李安老师 手机号:13469980668 杨丹老师 手机号:13802724080 办公电话:027-68772800 QQ工作群: 635414681、467270458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 缴费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费用为900元╱人(汇款单上注明武汉大学土建学院培训学校)。 选定武汉大学培训点的,其培训费用汇入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指定帐户,由协会出具相关票据。 收款单位:湖北省建设监理协会 账 号:4205018686080000353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省直支行 联 行 号:105521001363 联系人:姚晶晶 电 话:027-63377899 (三)学员入群 培训单位在开班前,将该期课表(含学员学习群的QQ群号)在培训点的工作群中发布,由各单位培训负责人将其转发给该期参培学员,供学员加群。 (四)在线学习 学员加入培训QQ群后,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在线学习;教师通过QQ群分享屏幕直播授课,学员利用手机或者电脑在线收看直播课程。培训单位在培训过程中,严格线上考勤,缺课达1/3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不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单位提供课件供学员下载学习。为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协会选派一名同志入群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答疑,并做好监督工作。 (五)结业考试 学员完成学习后,参加由培训单位组织的线上考试。缺考和考试不及格者不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 入群学员一律实名制,入群后听从QQ管理员安排,如有任何异疑可以向群管理员和协会工作人员反映。 (二) 群内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禁止发布与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等相关敏感话题,禁止在群内讨论与学习无关的话题;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学习无关的视频、图片、广告、推销商品;禁止传播低俗庸俗媚俗、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违法信息,禁止发表、传播有损行业形象的言论。 (三)在线学习期间,群内交流须坚持理性表达、文明互动。 (四) 群负责人和管理员对不当言论要坚决抵制、迅速处置,对传播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及时制止。 违者取消本次学习资格,严重的不予颁发继续教育证书,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同时列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附表1: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见附表1)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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