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武汉卫生中心电话及地址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2024-05-28 14: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升人民健康获得感。

重点任务:推进健康武汉建设。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助力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织密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面深入开展民生实事工程,持续推进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 新生儿五病筛查、听力筛查、免费技术服务补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等公共服务。

二、编制原则

(一)合法合规的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奖扶特扶政策。

(二)积极稳妥的原则。确保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适度从紧,保重点、压一般,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绩效导向的原则。进一步树立“用钱讲绩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硬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列入2024年度专项财政预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预算收入安排9,24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收入安排16,114万元;其他卫生健康能力建设项目安排5,343万元。

(二)支出预算

根据国家和省奖扶特扶政策,按照现有标准测算如下:

1.按照市级标准,预计2024年全市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预算9,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40万元。根据分担比例及人数测算,均为市对区转移支付。

2.2024年,按照《武汉市2022年统计年鉴》全市常住人口和市级补助标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3,608万元;疾病应急救助、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新生儿五病筛查听力筛查、免费技术服务补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等项目经费2,506万元。以上公共卫生项目合计16,114万元,根据政策及人数等测算,均为市对区转移支付。

    3.2024年,按照《武汉市推进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40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发〔2013〕3号)、《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4〕37号)及《武汉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相关规定,安排城镇非工会会员免费宫颈癌筛查、基层卫生健康、急救网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质控中心建设、老龄健康、健康相关因素监测、爱国卫生运动、托育服务、中医事业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急救网络建设、老医生进社区等相关经费共计5,343万元,根据政策及人数等测算,均为市对区转移支付。

四、政府采购预算

无。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无。

六、绩效目标

(一)绩效目标

1.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籍等问题。

2.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全面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国家下达工作目标。

3.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疾病应急救助等项目下达工作目标。

(二)绩效指标

1.计划生育扶助:

数量指标: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符合条件对象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100%。

成本指标:扶助标准执行市定标准。

时效指标:资金拨付(或发放)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效益指标:切实保障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公共卫生:

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国家、省、市下达工作目标。

3.卫生健康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卫生健康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国家、省、市下达工作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卫生健康专项经费根据政策由国家、省、市、区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

(二)制度保障

1.计划生育扶助: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发了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信息系统),由基层将资格确认对象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杜绝重报。印发了信息管理规范和相关文件,实行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严格把牢预算,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扶助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对象本人银行账户,各级纪委及社会各界对扶助工作进行社会监督。省市卫生健康委将两项制度资格确认准确率和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专项督查督办内容。纪委、财政部门将计生奖励扶助资金均纳入惠民资金专项监管范围。

2.国家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建设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平台。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推广基层医疗云,完善建档、登记、统计、管理等功能,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组建了专家库,定期开展培训,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运行。省、市卫生健康委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我市制定了《武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补助指导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

3.制定《武汉市推进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40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武汉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卫生健康能力建设政策文件,充分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三)工作保障

1.计划生育扶助:省、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及街道及社区(村)干部形成工作网络,依法依规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奖励政策。

2.公共卫生及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专业机构指导下,依照项目规范和运行要求,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附件:1、2024年市级专项资金收支预算表

      2、2024年市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表

      3、2024年项目申报表(含绩效目标)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