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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渝北府地〔2022〕89号)

2022-11-23 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渝北府地〔2022〕89号                                     签发人:廖红军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

土地征收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我区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应呈报市政府审批。现就我区成片开发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本次申请用地情况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重庆众绘空间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涉及我区裕民村第7、9、15、16村民小组,共4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均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4.9722公顷,其中:农用地4.7169公顷(耕地2.3844公顷)、建设用地0.2553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9722公顷,其中:农用地4.7169公顷(耕地2.3844公顷)、建设用地0.2553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本次申请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

二、已批准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2019-2021年度市政府批准的我区实施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272.8933公顷、7.9584公顷,2021年未获批。目前,已完成征地面积267.3827公顷、1.7611公顷,分别占批准征地面积的100%、100%。

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2019-2021年我区按照土地供应的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供地面积共计50.6924公顷(不含两江新区),占市政府批准我区实施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62.2234公顷(不含两江新区)的31.25%(其中:划拨方式供地面积28.7708公顷,有偿方式供地面积21.9216公顷)。

三、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申报用地符合经市政府批准的我区及古路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4.7169公顷,其中农用地4.7169公顷(耕地2.3844公顷)。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26.4112万元,我区已准备齐备,并承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15日内足额缴纳。

四、申报用地规划用途审查情况

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申报用地规模4.9722公顷,用地范围位于渝北区空港组团U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用途为: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2673公顷,交通枢纽交通站用地0.9611公顷,防护绿地0.2647公顷,城市道路用地2.4791公顷。拟用于铁路枢纽东环线古路站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8000万元。

五、征地前期工作与补偿安置情况

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用地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本次申请征收土地4.9722公顷用地符合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建设,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因开发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并已经市政府批准(渝府地﹝2021﹞1338号)。

我区于2021年10月18日发布本次用地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渝北府预公告﹝2021﹞4号),至2021年10月29日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已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在征地实施过程中将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跟踪评估管理,妥善处理被征地群众的合理诉求。

我区于2022年3月11日发布本次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渝北府征地方案公告﹝2022﹞1号),至2022年4月9日公告期满三十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本次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公告(渝北府征地方案确定公告﹝2022﹞3号)。

我区已完成补偿登记、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工作,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多数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我区将依法、妥善处理。

本次申报用地补偿标准执行《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和《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北府发〔2021〕16号)。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用地涉及古路镇、古路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3万元/亩。加上农村房屋补偿、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住房安置等费用,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预计2610.405万元,我区已存入区征地事务中心征地安置补偿专用账户,能够确保实施征地时补偿安置等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本次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共6人,其中:裕民村第7村民小组0人,裕民村第9村民小组6人,裕民村第15村民小组0人,裕民村第16村民小组0人。我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的方式进行安置,每个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为3.8万元。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缴费补贴。社会保障费用由我区按规定筹集管理使用,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本次征地涉及住房安置约4人(其中货币安置2人,安置房安置约0人,宅基地自建安置2人)。

六、补充耕地情况

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占用耕地2.3844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1.8481公顷,需补充标准粮食产能28612.8公斤。

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已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核销,确认信息编号为500000202204733451。补充耕地面积2.3844公顷、补充水田1.8481公顷、补充标准粮食产能28612.8公斤,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经审查,我区此次申报用地范围不涉及违法用地。

综上所述,本次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此请示,请予以批准。

附件:土地面积分类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联系人:张琼艺,联系电话:67135622)

附件

土地面积分类和征地安置人员情况表

单位:公顷、人

镇村组

权属性质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征地安置人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草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古路镇裕民村7组

集体土地

0.2332

0.2332

0.1903

 

 

0.0132

 

0.0297

 

 

 

 

 

 

 

 

 

 

 

 

 

古路镇裕民村9组

集体土地

1.0508

1.0149

0.8450

 

 

 

 

0.1699

0.0359

 

 

0.0359

 

 

 

 

 

 

 

 

6

古路镇裕民村15组

集体土地

3.3652

3.2250

1.3491

 

1.6018

 

 

0.2741

0.1402

 

 

0.1402

 

 

 

 

 

 

 

 

 

古路镇裕民村16组

集体土地

0.3230

0.2438

 

 

0.2438

 

 

 

0.0792

 

 

0.0792

 

 

 

 

 

 

 

 

 

合计

集体土地

4.9722

4.7169

2.3844

 

1.8456

0.0132

 

0.4737

0.2553

 

 

0.2553

 

 

 

 

 

 

 

 

6

抄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6日印发

―       5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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