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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的经济学方法论

2024-05-24 14: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写在前面:

《哲学研究》对我来说太烧脑了,所以读《哲学研究》的间隙我会读一些消闲的书,比如这本《本体与常无》。这本书是讲经济学方法论的,正好迎合我对经济学哲学的兴趣;再加上这本书的主体是问答录,所以用来消闲再合适不过了。我今天在陕西的旅途中把它读完了。阅读的一个感受是,这本书更多的是经济学研究者的指南,而不是科学哲学的思辨。下面将一些要点概括出来。没列上来的不代表不重要,只代表我不感兴趣。

PS:实在懒得找图,所以题图就这么鬼畜下去吧= =

正文:

林毅夫教授用“本体与常无”来概括自己的方法论思想。什么叫“本体”呢?

“理性”是经济学的本体,任何经济学的理论都是建立在这个本体论的基础上的,不以这个出发点来解释社会现象的理论就不是经济学的理论;反过来,如果以理性为出发点来观察、解释社会经济现象,即使所观察、解释的现象和金钱及物质利益无关,也是经济学的理论。

必须说,林毅夫接受的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思想,坚持理性人假设的核心地位。林毅夫对“理性”的定义是比较宽泛的:

我个人所认为的经济学的理性是指“一个人在作决策的时候,在他所知的可能选择方案中,总是会作出他所认为是最佳的选择”。

对此,他还有四个具体说明:

第一,“一个人”说明理性与否是从作出选择的当事人的角度来衡量的,而非从他人或社会的角度来看的,而且,即使所作的选择是关系到群体的公共事务,是否理性也是就决策者自己而非群体的角度来作判断的。

第二,“决策的时候”说明理性是就决策当时的情况而言的,情况变了,最佳的选择也可能改变,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当时的决策是理性的。当然,一个决策者考虑的不只是即期的利益,也会根据当时的各种条件、状况、过去的经验等,对未来有所预期,从而把对未来的可能影响也放在当时的考虑之中。

第三,“所知的可能选择方案”说明理性与否是就决策者当时的认知而定的,而且,仅就当事人可以选择的各种可能方案的比较而言,选择范围以外的方案不是决策者可以有的选择,所以,并不在考虑或比较的范围之内。每个决策者的选择范围会受他自己的认知的影响,认知一方面取决于决策者所拥有的信息,一方面取决于决策者处理信息的能力;选择的范围还会因决策者的预算、时间、能力,以及外在的相关群体、制度的条件、政府的政策、社会的价值标准和意识形态的不同而有差异。

第四,“所认为”说明理性是根据当事人自己对各个可选方案的长、短期相对成本和收益的比较而言的,这个比较可能会因为个人的知识、信息、经验的积累不同,或是内、外在条件的变化而改变。

这便是经济学的“本体”。而“常无”则是指在不同的条件或者环境下“理性”这个本体会有不同的表现,所以要在不同情形下用不同的方法、视角、变量、模型等等去研究问题。一句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便是书名“本体与常无”的涵义。

那么,问题是,“理性人假设”只是一个假设,如果它不是真实的,那么建立在这个假设上的理论还有效吗?对此,林教授赞同弗里德曼的观点,认为假设的真假是无关紧要的;他又说科斯的“假设必须是真实的而且容易操作的”中的“真实”是相对的真实,即足够解释现象。如此一来,判断一个假设好坏的标准是简单性和易操作性,而不是完全符合现实。

说到这个,我想起林教授后面谈到变量的选择时,其实已经承认理论不能“完全地”解释世界,因为现实世界中的变量是无限的而理论不可能也不需要选择过多变量。因此,如何选择变量便成为关键问题。林教授强调对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区分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思考。变量的选择经常要依靠经济学家的悟性,尤其是在环境是复杂和变化的情况下。这就要求经济学了解历史和社会,并做到“常无”。

话说回来,林教授把“理性人假设”作为经济学的本体,然而据我了解一些经济学似乎并不坚持这一假设。比如行为经济学。另外阿马蒂亚森也建议在经济学中加入对伦理的考虑。所以,经济学到底是什么呢?或许像维特根斯坦说的,只是一种“家族相似”?

林毅夫教授还谈到了思考经济现象时的三个基本问题:

1、谁是主要的决策者?政府、企业,还是消费者?

2、这个主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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