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服务贸易额计算公式 ›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第一篇: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聚行家整理)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 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 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 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 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 FOB 价 ) 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 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 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 FOB 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 FOB 、 CFR 和 CIF 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 价 =CFR 价 - 运费 =CIF 价×(1 - 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 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 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 CFR 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 、一般贸易 (1) 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 - 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 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 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