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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法律年龄”

2024-07-17 10: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主持人引入话题: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年龄”将随之改变,我们从形成一个受精卵那天起,年龄的计时器便开启了,法律也同时伴随着我们的一生。可以说《民法典》几乎涵盖了一生,从胎儿呱呱坠地开始到百年身故,包括了继承、婚姻等多项法律规定。法律年龄也随之变化,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民法典》当中关于各个年龄阶段的法律规定。这部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从人的出生到身故,进行了全面规定,“全时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无论你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民法典》都会为你提供保障。

主持人:刚才我们谈到法律年龄,那是不是要从一出生0岁开始就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是的,我们说到的法律年龄,与现实当中传统意义上的年龄还有细微的差异。《民法典》当中,其实是从“胎儿”时期就开始有法律规定,也就是说从0岁以下开始。

一、比如0岁以下:

胎儿还不能称作法律上的“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由此可以看出,胎儿虽然还没有出生,但是已经享有了一定的权利。那么在日常当中,胎儿享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发生时,要保留胎儿的部分,但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那么该部分继承权消失,所保留的遗产继承的份额按照规定再分配给其他继承人。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的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主持人:看来不只是出生后,在出生前就已经为胎儿的权利有了保障,那在“人生之初”的各个阶段还有哪些规定?

在0-1岁之间,父亲不能随便提出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一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即保障了婴儿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能让婴儿在出生后得到更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我们这里称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同时《民法典》结合我国其他法律规定,一周岁以内的小孩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四周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适用治安拘留。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六周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据此,未满六周岁的幼儿,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主持人:在1-6岁之间可以作为一个阶段,那么依据第十九条的规定,在八周岁之后有哪些不同的规定?

1、《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八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移动端支付的便捷,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类似的新闻,比如经常可以看到孩子偷偷的用父母的手机玩游戏,在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下用手机在游戏内进行消费;也会看到用父母的手机对网络主播进行打赏等等。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大部分父母都想通过法律途径来挽回损失。那么在此前提下,我们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下,那么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由此可见,如果在八周岁以下发生上述行为,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对该行为进行追认或者否认,那么在提交相关的证据的前提下会及时挽回损失。但是如果孩子是已满八周岁,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在发生上述行为的时候,就会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如果符合那么也无法挽回损失。

2、同时在其他方面也有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满十二周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也就是说,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骑车出行。因此,未满十二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

3、《刑法》当中,十四周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十四—十六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四周岁也是法律对部分人严格保护的一个年龄界限。刑法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成立奸淫幼女犯罪,应当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无论男女,只要是未满十四周岁均可成为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和拐卖儿童罪的对象。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十四—十六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主持人:在八周岁之后对我们的法定义务就会增加,同时也做了相应的保障,我们还注意到在《民法典》第十八条当中出现了“十六岁”的有关规定,这个具体是指哪一方面?

在16-18岁这个年龄段,具有与14-16周岁具有几乎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

因为从这一年开始,人开始有了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车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行驶。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在16周岁后,如果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来源,那么也认定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说是“提前”到十八岁,认定作为成年人。

到了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的资格(包括担任警察、律师、公务员,但需要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办理公司、企业。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年龄标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策性、相对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成年年龄自古罗马法以来逐渐降低的趋势。法国、德国民法典本来皆规定满二十一岁为成年,到1974年,两国均将成年年龄下调为十八周岁以上,英国1969年家庭法改革法把成年年龄由年满二十一周岁降至十八周岁等。

我国民法一直是以十八周岁作为法定成年年龄,民法通则如此,民法典也毫无争议地继承了民法通则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十八周岁之后,一般来说自然人的身体和智力发育已经成熟,可以为“法律上”的任何事,也开始对自己的行为能负责任。

主持人:在未成年期间,也就是0到18岁期间还有哪些针对未成年保护方面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未成年的保护主要集中在以下这几个方面

1、关于监护权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这里大家都可能会有一些疑问,就是如果遇到突发事件,例如地质灾害或者流行性突发疾病或者是意外事件,导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暂时无法行使监护的权利,那在这段期间由谁来承担监护的义务。在《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也就是说在遇到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的时候,我们居住地的村委或者居委也可以暂时的帮助我们行使监护权。

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大家,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两个经常会混淆的权利,监护权是基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或者看管的权利和义务;那抚养权最长见的在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方面,那么经常了解到的就是在离婚纠纷中,父母一方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可以在离婚的时候由法院或者自行协商归其中一方,但是监护权是始终都有的,监护权不会随着抚养权的变更而变更。

2、就是监护人的义务,《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最常听到父母说的就是“红包爸妈替你保管”这样的话,之前就是很放心的听父母的话,心甘情愿的交给父母,但是等你要零花钱的时候,父母总是不给,其实这也是履行监护义务的一种表现。

主持人:通过上述的解释,总体的可以划分为0岁以下,0到8岁,8到18岁三个阶段,在三个阶段当中同时也做了相应的细分。在十八岁前可以称作是“人生之初”,那在18岁之后我们享有哪些权利?

1、十八岁成年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我们在高中阶段就会迎来自己的成年,同时也会参加成年礼。它不仅仅是一个年龄的象征,同时在成年之后,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所以也会让我们更加的规范自己的各项行为。

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从二十周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即二十二周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未达法定婚龄,无论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者,无论是已经举办婚礼,或者通过弄虚作假骗取了结婚登记,均不能获得合法婚姻的效力。同时国家鼓励晚婚,超过法定结婚年龄2年后结婚的属晚婚。

我们可以把18岁之后的阶段称为“成家置业”阶段,虽然在18岁之后我们很大程度还在接受学校教育,但是同时法律也赋予了结婚的权利,但是这里“男女有别”,女性在二十周岁开始就可以结婚,那么男性要等到二十二周岁开始。

2、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和法律有关的职业,同样是有年龄的要求:

如果你事先已从法学院校及其他大学毕业,获得了相应的学历,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年满23周岁的,你可能被任命为法官或者检察官。当然你还必须同时具备其他条件,如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宪法、身体健康等(见《检察官法》和《法官法》规定)。

如果你年满25周岁,根据《公证法》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二十五—六十五周岁的公民可以担任公证员。

3、在《民法典》当中,在婚姻家庭编当中有一个特殊的年龄的规定,

就是30周岁。这个是有关于收养的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时,可以收养子女。但是也必须同时符合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其他四个条件。

主持人:在成年之后我们就享有了很多权利,同时相对应的义务也有增加,那在进入老年阶段,是否也有相应的年龄的规定,例如退休年龄等等?

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在《民法典》当中没有明确,但是在其他法律当中有规定,比如《公务员法》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五十五周岁,就该退休了,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5年。退休的实际意义在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关的退休待遇和社保保障。在退休之后还可以继续工作,例如单位可以退休返聘。

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退休和不退休在年龄上的差别,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了,而此时就部分不享受劳动法的保护。最简单的例子,在工伤方面,退休前和退休后适用的法律就不同。

另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六十周岁以上的为老年人,在温暖的社会大家庭中,应该得到特别优待和尊敬,因为尊敬他们,就是尊敬我们自己,任何人都会老。对老年人各地制定了许多优待措施,如规定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地铁,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公园应免费向老年人开放等。

同时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如果未尽赡养义务的,达到一定条件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百善孝为先,大家还是要坚持弘扬我们的中华传统美德。

主持人:那如果超过60周岁之后,会不会对其他方面的权利有影响?

会有影响,在60到75周岁这个年龄段,这个年龄若发生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也就是说在60周岁以后,发生交通事故时,相应的赔偿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少。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相应的赔偿金按5年计算。

同时在其他方面对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也是有一定的保护,《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主持人:我们今天从一个人的出生,到成家立业,再到退休这期间法律年龄的规定进行了解读,我们也提到了《民法典》是从出生到死亡都有相对应的规定,那对于一个人身故之后在《民法典》当中有哪些规定?

对于身故方面,没有法律年龄的界限,但是在死亡发生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在《民法典》当中有规定。

首先来说,《民法典》完善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其次就是在物权编当中增加的居住权,《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可以在遗嘱当中增加居住权的分配问题。

最后就是遗产继承,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民法典》对于死亡前后的法律的相关规定。

本期题目:

1、《民法典》第二十条 规定,几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8周岁      B、10周岁       C、18周岁

答案:A

2、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是?

A、正确的

B、错误的

答案:A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A、可以   B、不可以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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