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助学金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2-11 21: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传递学校、校友、社会爱心人士的关怀及温暖,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介绍

(一)第一批社会助学金(10月10日前报送材料)

1.戴宽南校友奖助学金

2.邱季端扶助贫困生基金奖助学金

3.中国工商银行集美支行奖助学金

4.泰国福建会馆奖助学金

5.福信助学金

6.兴业证券助学金

(二)第二批社会助学金(10月31日前报送材料)

1.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

2.厦门慈善总会民和助学金

3.建霖·芳德助学金

4.新继船舶奖助金

5.福睿达助学金

6.明穗育人助学金

7.集大艾心助学金

8.立达信奖助金(本科生)

9.立达信奖助金(研究生)

10.立方助学金

(三)本学期已评定社会助学金

1.思源·盛邦助学金(广西籍2022级新生)

2.福信启航金(新生入学慰问金)

3.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助学金

二、第一批社会助学金具体情况介绍

(一)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10日前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1.戴宽南校友奖助学金:5000元/人,共50人;

2.邱季端扶助贫困生基金奖助学金:1000元/人,共20人;

3.中国工商银行集美支行奖助学金:1000元/人,共10人;

4.泰国福建会馆奖助学金:1000元/人,共5人;

5.福信助学金:5000元/人,共100人;

6.兴业证券助学金:2000元/人,共150人。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

1.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

(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在校学生(福信助学金大一本科新生也可参评);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品行端正、诚信正直、自强自立、团结友爱;

(4)学习勤奋刻苦,要求2021-2022学年无未通过课程。特殊困难情况学生如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政策兜底可适当放宽至最多有1门不及格课程;大一新生无成绩要求。

(5)我校2021-2022学年正式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注意:兴业证券助学金不要求在册困难生,重点资助受疫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影响导致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

(6)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兼得“福信助学金”和“福信启航金”。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3)受校纪(含)以上处分者;

(4)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者。

三、第二批社会助学金具体情况介绍

(一)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10月31日之前

(二)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每年资助1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旨在帮助集美大学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受助学生全面发展。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5000元/人/学年,在该专项助学金项目期限内(2019-2022年)连续资助至学生本科毕业;

资助人数:共100人,往年受助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

2.评选要求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本项助学金:

1.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

1.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3学习勤奋刻苦,入学以来无未通过课程(指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特殊困难情况学生如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政策兜底可适当放宽最多有1门不及格课程);大一新生无成绩要求;

1.4我校2021-2022学年正式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5福建省内生源优先。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校纪(含)以上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者。

3.相关说明

往年受助但尚未毕业的学生,若符合上述资助条件原则上继续资助。往年受助学生已毕业或经认定不符合资助条件,则将名额让出,由学院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往年受助学生如出现转专业情况,在转入学院进行申报及评选。上述资助对象发生变化,各学院需书面形式反馈学生处。

学院根据本院名额分配情况,审核往年受助学生资格条件,核定剩余名额(往年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2)并将剩余名额在本学院进行公布,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三)厦门慈善总会民和助学金

“民和助学金”是由张渝民和吕和俭夫妇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资助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今年将资助我校10名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5000元/人;

资助名额:共10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评选要求

(1)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本项助学金:

1.1我校正式在册的2022级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1.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1.3学习勤奋刻苦,思想积极上进;

1.4重点资助受疫情、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影响导致家庭突发困难的学生。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校纪(含)以上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者。

3.相关说明

“民和助学金”资金发放由厦门慈善总会直接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账户,请各学院根据厦门慈善总会要求,提交汇总表(附件6)。

(四)建霖·芳德助学金

“建霖·芳德助学金”是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吕理镇设立,2022年度继续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每个学生4000元/学年,原则上资助至本科毕业;

资助名额:共25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评选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助学金:

1.1品行端正、成绩良好,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1.2父母双下岗,难以供给基本生活费用;

1.3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突发变故,丧失供给能力;

1.4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子女或者孤儿;

1.5家中有病人长期卧床或有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基本生活费难以得到保证的低保户。

1.6重点资助来自福建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如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助:

2.1受资助学生已经毕业;

2.2有自动退学、留级、转学等情况之一者;

2.3 2021-2022学年有未通过课程、违反校规校纪者。

2.4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家庭经济好转,应主动提出免去本专项基金资助,把机会让给其他困难学生。

3.相关说明

(1)继续资助人选(往年受助名单见附件5)。往年获得资助但尚未毕业的学生如仍然符合上述资助条件,原则上继续资助。若不符合资助条件,请学院将名额退还学校,由学校调配给该助学金指定学院。

(2)新资助人选。2021年度“建霖·芳德助学金”受助的25名学生,今年有11名学生毕业,需选定新的11名推荐人选,根据资助方要求,名额分配给轮机工程学院、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海洋信息工程学院、理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集美大学新继船舶奖助金(限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

福建新继船舶有限公司是由我校轮机工程学院毕业生林忠创办的企业。为感恩母校的培育和社会的厚爱,支持教育事业,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出资人民币48000元,奖励集美大学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

名额分配: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学生各12人,共24人。

2.评选要求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本项奖助金:

1.1我校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海上专业本科在校学生;

1.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1.3品行端正、诚信正直、自强自立;

1.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21-2022学年无未通过课程,在中队排名前40%;

1.5 我校2021-2022学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志从事航海事业的学生。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校纪(含)以上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者。

(六)福睿达助学金(限轮机工程学院、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厦门福睿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泵等流体设备销售及服务的企业。为了感恩母校的培育和社会的厚爱,支持教育事业,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拨出人民币30000元,用于资助集美大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每人1000元;

名额分配:轮机工程学院轮机工程专业学生20名,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生各5名。

2.评选要求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本项助学金:

1.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2021级、2022级轮机工程学院、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在校学生;

1.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1.3品行端正、诚信正直、自强自立、乐观勤俭;

1.4学习勤奋刻苦,2021-2022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特殊困难情况学生如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政策兜底可适当放宽最多有1门不及格课程);大一新生没有成绩要求。

1.5 2021级需为我校2021-2022学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级为绿色通道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若受奖励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查属实,学校有权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党纪国法或校纪校规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情况者。

(七)明穗育人助学金(限财经学院、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厦门市明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起在我校设立“明穗育人助学金”,资助我校2019级至2023级(共五届)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会计学三个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届10名,每届学生自大二起至大四毕业连续资助三年,每人3000元/人/学年。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每人3000元/人/学年,原则上资助至毕业;

资助名额:继续资助2019级学生10人、2020级学生10人(往年资助名额详见附件4);新资助2021级学生10人,共计30名。

新资助2021级学生由上述3个专业按照1:1.5的差额比例,每专业各推荐5人,最终差额评选出10人。

2.评选要求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该项助学金:

1.1我校正式在册的普通全日制2019、2020、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会计学三个专业在校本科学生;

1.2我校2021-2022学年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3申请者入学以来无未通过课程,成绩或综测(含加权成绩)在专业前40%(特殊困难情况且表现优异学生可对成绩要求适当放宽);

1.4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1.5同等条件下福建省生源的申请者优先。

3.相关说明

学院需先审查往年2019、2020级获评学生本年度是否符合参评条件,如符合资助条件,原则上继续资助,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资助,或不符合资助条件,空出的名额由所在专业同年级学生递补的情况,各学院需书面形式反馈学生处。

(八)集大艾心助学金(限轮机工程学院、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

“集大艾心助学金”是厦门市湖里区艾施社会服务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2021年起至2023年资助集美大学2020级轮机工程学院和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30名,项目期限为三年。

1.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每个学生4000元/学年,在该专项助学金项目期限内2020级已获资助学生连续资助至本科毕业;

资助名额:共30人,往年受助名单详见附件3。

2.评选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助学金:

1.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2020级在校本科学生;

1.2申请者为残疾家庭、重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优先;

1.3同等条件下未获得过国家或社会等方面的助学金的申请者优先;

1.4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相关说明

往年受助学生,如符合资助条件原则上继续资助。往年受助学生经认定不符合资助条件或转专业,则将名额让出,由学院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对象发生变化,各学院需书面形式反馈学生处。

学院审核往年受助学生资格条件,核定剩余名额,并将剩余名额在本学院进行公布,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九)立达信奖助金-本科生(限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和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立达信慈善基金会践行立己达人精神,在集美大学设立“立达信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助好学上进、家境清寒的学生,传播社会温暖,传递“人人尽善,世界尽美”愿景。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本科生每生3000元/学年。

资助名额:本科生1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评选要求

(1)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

1.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1.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1.3品行端正、诚信正直、自强自立、团结友爱;

1.4学习勤奋刻苦,2021—2022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且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位列所在年级同专业的前40%。如排名未进入前40%,但均在60%以内的,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

1.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校纪(含)以上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者。

(十)立达信奖助金-研究生(限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海洋信息工程学院、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立达信慈善基金会践行立己达人精神,在集美大学设立“立达信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助好学上进、家境清寒的学生,传播社会温暖,传递“人人尽善,世界尽美”愿景。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硕士研究生每生5000元/学年。

资助名额:研究生5个名额。4个学院先确保每个学院1个名额的基础上,剩余1个名额由4个学院各推荐1人进行差额评选。

2.评选要求

(1)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

1.1我校正式在册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不包含非全和在职)

1.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1.3品行端正、诚信正直、自强自立、团结友爱;

1.4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1.5优先考虑有较强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者;

1.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校纪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情况者。

(十一)立方助学金(限外国语学院、财经学院)

厦门市立方艺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工艺品出口的民营企业,在福建省工艺品届享有一定的声誉。为激励集美大学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我校设立奖助学金。

1.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标准:每生2500元/学年。

资助名额: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财经学院国贸专业三、四年级各1人,共4人。

2.评选条件

(1)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参评:

1.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校无违法违规处分记录。

1.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20%;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

1.3在学术研究、科研创新、学校社团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若受资助学生本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终止对其当年度的资助:

2.1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学习者;

2.2主观不努力导致学习严重退步者;

2.3受校纪(含)以上处分者;

2.4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者。

四、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

2022年秋季学期社会助学金的申请、审核等程序均在学工系统上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8《学工系统评奖助优操作指南》。

(一)学生申请

各学院需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及时组织获评学生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对应助学金项目),避免出现申请项目出错、时间拖延等情况。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要在对学生经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注重民主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后评定资助对象,推荐名单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审核。

评选工作结束后,学院需在规定时间内从学工系统导出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每个项目形成《XX学院2022年XXX奖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6),一并提交学生处。

(三)学校复核

学生处汇总各学院提交材料,对各类助学金评选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建议获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发放各项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奖助学金事关学生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宣传到位,按照评选要求和评选程序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2.为方便学院统筹分配,本学期社会助学金一揽子下发名额。请各学院在本学期已获评“思源·盛邦助学金”(名单见附件7)、“福信启航金(新生入学慰问金)”、“警备区助学金”、“张荣发助学金(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学生基础上,做好本次秋季社会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工作。社会助学金原则上不重复分配给同一个学生。若学生存在特殊困难,急需资助,请学院提交说明反馈学生处。

3.学院学工系统管理员账号需先开启对应的奖项批次后,本院学生才能进行线上申请。

4.为引导学生知恩感恩,营造感恩向善的育人氛围,请组织所有受助学生撰写受助感言一份(800字以上,不要抄袭),学院收集汇总后报送学校,学校将统一寄给资助方。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在每项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

(1)学院公示材料1份(需注明公示结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表2份(从学工系统导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XX学院2022年XXX奖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1份(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资助学生对象发生变化,学院需提供说明材料1份(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要求成绩排名的助学金项目在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学生排名和成绩单(学院提供,加盖学院公章);

(6)“立达信奖助金-本科生”按需提供受助学生某一方面特别突出证明材料(复印件);

(7)“立达信奖助金-研究生”按需提供受助学生科研成果(复印件);

(8)重复资助说明(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XX学院2022年XXX奖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以学院名称+助学金名称命名,例:航海学院2022年第一批社会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6)。

3. 温馨提示:

第一批社会助学金1-4项助学金汇总表按照通知中的资助项目顺序汇总填在同一个表内。

第一批社会助学金第5-6项助学金和第二批所有社会助学金汇总表根据助学金项目分别填写汇总表。

(二)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珊珊  赵艳敏

联系电话:6181425、61823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集美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社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1年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3.2021年集大艾心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4.2021年明穗育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5.2021年芳德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6.XX学院2022年XXX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

7. 2022年思源盛邦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8. 学工系统社会助学金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2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