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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邓超等五十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23〕137号)、《关于丁立等三十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23〕180号),经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丁 立 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杨 敏 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管理八级); 付子飞 任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胡佳佳 任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免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梅永辉 任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免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吕辰阳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小云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反恐怖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 洋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炎方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赵建波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姜金刚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法制宣传中队中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 锐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盘江中队中队长; 侯靖哲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炎方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艳林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菱角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吕 奎 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俊飞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炎方中队中队长职务; 牛应良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巡逻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金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张 斌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巡逻二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缪志江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内务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毛和平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盘江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 磊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巡逻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龙华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董晏君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龙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花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周 云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邓雄坤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金龙派出所副所长; 汪 涛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花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天淼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花山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俊斌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盘江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蒋 玮 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炎方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花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齐 琦 免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袁 源 免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国良 免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 李所莲 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佳虹 免去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单祖雄 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盘江中队中队长职务; 尹党清 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余俊贤 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付保林 免去市公安局沾益分局西平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纪委监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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