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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星沙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4-07-10 20: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星沙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沙县星沙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长县发改投(2023)466 号,项目业主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人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长沙县星沙城区星沙大道、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五路、东六路、东升路等15公里的雨水管网进行清淤及扩容,新建一座设计规模2.1万m3/天的雨水调蓄池及配套设施,新增雨水篦子、检查井等。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一期工程包含:在滨湖路与星沙大道交界口东侧向北新建3条DN2400的雨水管约300米、对东一路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对滨湖路上的现状望新撇洪渠进行清淤,项目总投资为35372567.54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县星沙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

1.2.2  建设地点:星沙街道星沙大道、东一路、东二路、东三路、东四路、东五路、东六路、东升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一期。主要内容包括:1)在滨湖路与星沙大道交界口东侧向北新建3条DN2400的雨水管约300米,并配套建设下开式控制堰门,新建管道采用顶管施工;2)在东一路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包括建设DN500污水支管约950m,DN1500污水主管约450m,并在管道末端设置一座临时一体化提升泵站,污水支管采用微顶管施工,污水主管采用顶管施工;3)对滨湖路上的现状望新撇洪渠进行清淤,清淤长度约1900m,清淤量约6550m3。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24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1)在滨湖路与星沙大道交界口东侧向北新建3条DN2400的雨水管约300米,并配套建设下开式控制堰门,新建管道采用顶管施工;2)在东一路进行雨污分流建设,包括建设DN500污水支管约950m,DN1500污水主管约450m,并在管道末端设置一座临时一体化提升泵站,污水支管采用微顶管施工,污水主管采用顶管施工;3)对滨湖路上的现状望新撇洪渠进行清淤,清淤长度约1900m,清淤量约6550m3。

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交通组织、既有管线保护、绿化工程、配电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认可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县投评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4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3-29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4-23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 》 ( http://fwpt.csggzy.cn ) 、 《 长 沙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http://www.csx.gov.cn)上发布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9.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XZ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转1  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长沙县板仓路 375 号;

联 系 人:皮雪琴;

电    话:0731-848769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山东商会大厦)8楼;

联 系 人:王欢(项目负责人)、李峰、丑伟;

电    话:0731-86969178 1527490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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