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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24-07-16 19: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锡政办发〔2015〕127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批复》(苏编〔2014〕25号)和《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的通知》(锡编〔2014〕23号),设立无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挂无锡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增加牵头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方案,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市级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牵头制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和监督进驻单位实施。 (四)负责对市(县)区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培训。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参与全市简政放权工作;负责协调进驻部门工作关系,牵头跨部门审批业务的流程再造和运行协调;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联合验收和现场服务;负责进驻部门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负责进驻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和管理;负责热线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协办工作;负责热线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反馈工作。 (七)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及政府授权或委托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协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牵头组织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拟定交易规则;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评估、信用管理工作,协调交易平台的服务保障。 (八)负责政务服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及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的维护;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综合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管理考核和运行维护;指导市(县)区、镇(街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开展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九)负责受理市政务服务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提供保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热线管理处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力资源、财务、宣传、信息、档案、保密、接待、安全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文字材料;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负责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负责办公场所和办事大厅的后勤服务;负责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经费、固定资产。        负责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和热线诉求件的现场勘查;负责相关热线诉求件的协调、交办和督办;负责热线业务的培训、统计、分析、考核;负责对热线二级成员单位的热线诉求办理效率和办复质量的管理和考核。 (二)协调处 负责市级部门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公共服务集中办理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负责市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现场服务及会议纪要、相关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标准化窗口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和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并联审批、集中会办和网上办理;负责各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人员的进驻管理、业务培训;负责市(县)、区政务服务的业务指导。

(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制度,拟订和更新进场交易目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前会审和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场外交易和交易执行情况检查;参与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负责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绩效考核、业务培训;指导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四)信息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管理处) 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门户网站、内部局域网和大厅计算机终端的技术维护和管理;组织系统内信息技术交流和促进活动;负责市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综合信息系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考核;开展相关信息系统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五)督查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驻场人员的现场管理、效能督查、绩效考核工作,拟订、实施考核及奖惩方案;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的受理处置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的指导、协调与监督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7 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正副处长 9 名,其中正处长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印发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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